应天故事汇 > 林如是 > 记得我们有约 >
三十七


  "没那个必要!"野泽眼皮一吊,露出过多的眼白。"只要解剖了六九,任何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你不能那么做!博士!"塔娜惊叫起来。

  史文生也有所顾虑。"话是没错,博士。不过,这样不太好吧?要是希恩潘先生知道,怪罪下来,那该怎么办?"

  野泽扯动嘴皮狞笑说:"不会的,希恩潘先生重视结果胜过一切,反正六九迟早是我的,我只是提早动手而已。再说,没有我,CZ计画便无法进行,希恩潘先生不会不了解这一点。"

  "但是……"史文生还是很忌讳希恩潘。

  "我已经无法再等下去!先下手为强,到时候希恩潘先生若有什么意见也来不及了!"

  "博士,不行!请你别这么做!"塔娜着急喊叫。

  野泽沉下脸说:"你已经不是CZ计画的一员了。来人──"高声叫喊守卫。一个高大、穿制服的守卫进去。

  "你听好,从现在起,塔娜博士已不属于CZ计画研究成员,不准她再靠近这里。现在,送她出去!"

  守卫作势架开塔娜,塔娜喊说:"总得给我一点时间收拾东西吧!"

  野泽翻翻眼皮,然后挥个手。守卫退开一步,但仍虎视眈眈地监视着塔娜。

  野泽吩咐守卫说:"你跟着她过去。记住,别让她离开你的视线。"

  塔娜沉默地看了野泽和史文生一眼,不发一语掉头走开。

  尼尔 希特潘位于丹佛市郊外、环境恬适幽静的大宅邸,六点不到,天色仍是亮的,二楼南面临角落的书房便挂起厚厚的窗帘,遮掩得密密实实,丝毫不透光。

  书房里灯火明亮,尼尔坐在大书桌后,两腿跷得老高,他母亲琼和罗斯林则依序坐在侧旁的单人沙发椅上。

  罗斯林正仔细说明"贝塔"地下三层从事的活动,尼尔越听眼睛睁得越大,收回双腿,上半身微倾地注视着罗斯林。

  "等等!"罗斯林还没说完,他皱着眉,打断罗斯林说:"你是说,希恩潘那家伙已经秘密地成功复制出人了?"

  "是的。"

  "这么大的事他怎么不召开家族会议说明!希特潘叔父知道吗?"尼尔从椅上弹跳起来,几乎是用冲的到罗斯林身前,口气简直气急败坏。

  罗斯林连眉毛都没动一下,望着尼尔突然逼近而变形扩大有些滑稽的脸,说:"希特潘先生大抵掌握了一切,不过,详细情形只有希恩潘先生了解。野泽博士只听从希恩潘先生一人的命令,所以CZ计画等于是希恩潘一人主导。"

  提起野泽,尼尔满肚子乌烟瘴气,恨恨说:"希恩潘那家伙实在太目中无人了!"他转向琼.希特潘。"妈,你最好跟希特潘叔父谈谈。"

  琼.希特潘说:"我当然会。这种事怎么能任由范胡来!"

  尼尔退开几步,对罗斯林比个手势,要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在中国发现一具一千年前的木乃伊,状况良好得简直就跟活人一样。"罗斯林说:"六九是由死体细胞复制而成的。"

  "你是说,从这具死了一千年的木乃伊?"尼尔问得很怀疑,根本无法相信。

  "是的。"罗斯林一本正经,一点都不是在开玩笑。

  "这怎么可能!"尼尔俊脸都歪了,和他母亲面面相觑,好半天都恢复不过来。"希恩潘那家伙居然偷偷在干这种事!"

  罗斯林跟着又说:"野泽那个人狂妄自大,但的确是个了不起的科学家。不知他怎么办到的,才短短几个礼拜,复制体就长到和原体死亡时的大小,甚至拥有原体的意识记忆。"

  尼尔张大嘴巴,怀疑他在听天方夜谭。

  "不过,据我得知,不知是何原因,六九似乎是单一成功的例外,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贝塔’正加紧研究六九,想找出关键原因。"

  尼尔倒退几步,重重坐在踏脚用的矮凳上,心中快速转过好几个念头。希恩潘在"艾尔发"里的地位已是非比寻常,要是这个所谓的CZ计画成功了,那他的地位岂不将更巩固,甚而接掌整个"艾尔发"!

  想到这里,尼尔便坐立不安。

  "我们绝不能让这个计画成功!"他猛然站起来。"CZ计画一旦成功了,那我们就没戏唱了。""艾尔发"当然要抢先世界其它国家、组织先复制人类成功,但要成功也要由他主导的研究部门成功才行!"罗斯林,那个六九现在在哪里?"

  "据我了解,应该是在‘贝塔’地下三楼里。"

  原来如此!尼尔眉毛拧起来。难怪那个野泽死不肯让他进入C区域。

  "好!"他握拳击下手掌。他们不让他进去,他偏要去闯!

  "我出去一下!"他抓起车钥匙往外走。

  "你要去哪里?"琼 希特潘问。

  "当然是去阻止希恩潘那小子爬上‘艾尔发’的顶头位子!"

  "尼尔先生,"罗斯林灰蓝的眼珠缩了缩。"你可别莽撞行事,弄砸了一切。"

  "你放心,没挤下希恩潘之前,我会很小心的!"

  尼尔邪狞一笑,心中又快速盘算起各种念头。

  由于野泽的命令,守卫一路跟着塔娜跟得紧紧的,她往东他便往东,她拐向西他也拐向西,亦步亦趋,配合得丝毫不差。

  "我想上洗手间。"塔娜丢下话,拐进洗手间。

  守卫跟着进去。塔娜回头翻个白眼,一脸不敢相信。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