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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八


  多半的时候,梁志云和妈咪有他们自己的天地,彼此的体己话要说。偶尔一、两次,三人一同外出郊游,俨然甜蜜幸福天伦之家,和乐融融。这样的快乐虽是短暂,不知怎的,竟让我有种睽违已久的幸福想象。

  妈咪仍然在服装公司工作,沉重的工作压力一点也没有使她明艳照人的脸庞,有着任何一丝的疲惫或憔悴。而也许再度的青春幸福使她觉得过去忽视我太多,在我以为她仍遗忘给我一丝光和热的春雨绵绵里,好几次夜深人静,在我夜读的时候,妈咪推开我的房门,端给我一杯暖暖热热的牛奶。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动着,背对着妈咪,在热气袅绕的模糊中,眼眶的热泪,暗暗地滴入跟前的牛奶里。

  妈咪是我心口永远的痛处。这样一点温情就足够弥平我心中所有的旧痕与新伤。在那许多次的夜里,妈咪缘着床沿而坐,关掉了房灯,上弦月在窗外好奇地窥探,母女俩在黑暗中相对默默。

  一直到月转星移了,我才把灯打开,目送妈咪的身影隐入光圈之外的黑暗中。

  妈咪问我,会祝福她吧。我重新又关掉电灯--过去,那往日的明辉又在闪烁,但它微弱的光却没有一丝热--我用力将枕头压住自己的脸庞,夹死这首“失眠人的太阳”。

  妈咪竟然问我会不会祝福她--哈!

  在她的内心,原来也是渴望我的祝福吗?

  知道了妈咪的心,所有的不谅解,就随它化入尘埃吧!这么多年来,原来妈咪一直是那样的孤寂,而我,不过是另一个妈咪。

  哈--哈--

  第三十六章

  五月艳阳天,天气热的跟灶上的蒸笼一样,凝神细看,每个人的头上都冒着丝丝的白烟。

  再过一个礼拜,课程就全部结束了,三年的甜酸苦辣到此即将告个段落,所有的恩怨不平,也都将随着日子的结束,转化成不关痛痒的记忆。

  虽说,聚散是不停的,情缘自浅深,分离聚合皆前定,这情景却每每让我想起大观园破败后,一干众人各自为命的凋零。

  阿花“啪”的一声,书本朝我脑袋敲了一记,说:“什么时候了,还在悼念这些不着边际的闲事。拜托你实际一点好不好?”

  我摸一摸头,朝小麦苦笑说:“那天我突然变笨了,一定都是阿花的罪过。”

  “对付你这种人,就是要用这种手段。一天到晚风花雪月的,联考可不会考你林黛玉究竟是一块石头变的,还是一株草转世的!”

  “阿花说的没错,杜欢,”小麦附和说:“你就是喜欢乱想,想太多了。剩下不到四十天了,还有心情感伤那些聚散离合。”

  “她啊,”阿花在一旁拼命加油添醋:“天上飘朵白云,地上吹片落叶什么的,都可感伤个老半天。我看到时候,她不是成了补习的难客就是南阳街的游民。”

  小麦打了她一下说:“你少大嘴巴。”然后转向我:“念得怎么样了?”

  我笑说:“还好。如果阿花不在背后诅咒我的话,也许会更好。”

  阿花嘟着嘴又要辩驳,钟声当当的响,堵住她的抢白。

  其实每科都已经教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全是些复习的东西,课上不上倒也无所谓了。是以每科老师大都放我们自习。反正高三生这时候,一只脚差不多都跨出校门了,往后的发展,各凭造化,七月大审日再分明见生死。

  我干脆丢下书,趴在桌上蒙头大睡。天气这么热,太用功伤神,热死宝贝的脑细胞,那多划不来。反正是最后一堂了,既然精神不济,勉强自己专心,徒然浪费时间。

  阿花把我摇醒的时候,钟声正好响了第一响。我睡得满身是汗,汗涔涔的,衣服黏在身上,极不舒服。

  我几乎把全身都打湿了,才甘心地回教室。小麦和阿花正好要离开。她们俩参加了考前总复习班,我因为讨厌补习班幽暗萧索的气氛,所以就没有参加。我还是宁愿自己一个人念,自在又逍遥。

  我慢慢地把书包整理好,然后才闲闲地摇晃出教室,晃到楼梯间,正好遇着了米俊宽。

  “嘿!真高兴看到你。请我吃饭好不好?”我半是撒娇,半是央求,嘴角却又不禁泛起笑意--怎么每次见面都离不开吃饭这回事!果真是无救的饮食男女。

  他轻轻捏一下我的鼻尖,笑说:“贪吃鬼!就只想着吃。有没有想我,嗯?”

  这时的米俊宽,怎么看都令人难以相信他会是那种冷漠孤傲绝情的男子。然而,米俊宽的确是冷漠的,他只对我热情;米俊宽也的确是寡情的,他只疼惜我一个人。他不晓得伤了多少痴情的心,可是受着这样一个诸色女子暗暗倾慕,却只对我一人倾心的男子的爱怜,我心中有种莫名的虚荣。以前我吝于对他表示我内心的感情,如今我总不经意在他面前流露出些许缠绵。有时,看着他专注的神情,就觉得莫名的心痛起来,内心那种欢喜的幸福感涨得满溢而泛滥。我总扑在他怀里,不许他离开,他每每因我的无礼取闹,摇头苦笑不已。

  这时听他这样的问,我竭力点头微笑,希望看来妩媚动人。他拉着我,快步跑出校门,惹来许多人侧目。我不经意地回头,冷不防遇到李兰珠花容月貌里,两道冰冷的眼光。

  爱情这东西,不是为它苦,就是因它愁,幸运的得尝它的甜。既然米俊宽全心地待我,我也将自己交付与他,只好对不住大千红尘里倾慕爱恋他、为他痴迷、因他愁苦的各色女子。

  车到繁华处,米俊宽轻轻揽住我的腰,进入那家名叫“相遇”的餐厅。

  再回首,恍然如梦。劳勃瑞福是一段美美好好的记忆,可是我更珍惜与米俊宽的“相遇”。

  我环顾四周,景物依旧。依然还有火腿蛋炒饭,钢琴手也依然老弹些慵懒忧郁的蓝调。

  服务生端来热腾腾的炒饭,我一口气将它吃个精光,一点也没有姑娘家该有的矜持。米俊宽在一旁频频劝我慢点吃,小心噎着。我央求他再分一些,他小气的只肯给一点点,怕我吃涨了胃又不舒服了。

  自从那个黄昏,知道了劳勃瑞福往事的那个黄昏;很久的时日,我都没再闹过胃痛。米俊宽却老心疼我太单薄,嘘寒问暖,将我照顾的无微不至。那次胃痛把他吓坏了,所以他特别喜欢环住我腰,说什么这样可以护住我的胃,不让疼痛再作怪。我当然不相信他这种谬论,可是他说的认真,我也只好姑且听之了。

  两、三口我就将盘里的东西解决掉,服务生端来一杯咖啡。我微微皱了皱眉头。老实说,我挺不爱喝这东西,乌漆嘛黑,又苦又涩,入口满是失恋的味道。

  米俊宽看我颦眉蹙额犹豫排斥的样子,放下杯子笑说:“喝一口试试看吧!培养一点情调。”

  广告片里常见众家俊男美女,徜徉悠游在如诗如画的风景里,品酩着好似香醇诱人的咖啡,整个基调充满了欧式迷人高雅的风情。于是咖啡就这样和浪漫情调画上等号,甚至还胡言乱语些什么贵族的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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