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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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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哥眯着眼看了小雷一眼,从老旧的窗口看出去。门口果然有一个蜷成一团的小身体躺在那儿,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似乎真的有些微的血迹沾染在衣服上。 走向门,鹏哥正打算开门一探究竟,却被小雷喊住:“鹏……鹏哥,你真的要开……开门吗?很……很恐怖耶!” 瞪了他一眼,鹏哥低咒了一声“胆小鬼”,便打开大门。 方才从窗口望去并不清楚,这会儿站在那小身躯的前面,鹏哥可以很清楚的看见那里着小身体的超大黑色风衣上沾着不少的血迹。胸膛微弱的上下起伏着,若不仔细看,还真的会以为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四周打量了一番,鹏哥双臂一伸,将那小小的身躯抱了起来,退进了屋内。 小雷吓得全身发抖,躲得远远的。 “不想待在屋里,就去把门口的血迹清一清,小心别被别人看到。”鹏哥白了他一眼。 点点头,小雷匆匆的出去,不想待在屋里。 把那小身躯放在床上,鹏哥眯起了眼。那是个年约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身上除了简单的棉质衫外,外头罩着的风衣不知道是从哪儿摸来的,到处都沾满了血迹。 皱着眉头,鹏哥唤来了女友,要她去烧水,准备帮这个孩子处理伤口。 用小刀划开了棉质衫,鹏哥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个孩子的身上有着许许多多的伤疤,新旧不一,而令他鲜血直流的是右腹侧的那一条伤口,极细、却极长,约莫有十来公分,不知是被什么划伤的,深度不算浅,而且照伤口上凝结的血块看来,想是伤了一段时间了,只是伤口太大了,也许还因为他的过度运动,因此上头还渗着血,令人有些不忍卒睹。 边摇头叹息,边为他处理伤口,鹏哥开始怀疑他带小家伙进屋到底是对还是错了。 一年后—— 在黑街,拳头大的人就是老大,没有人保护的家伙若是不够力的话,就只有被抢劫的分。而在这个地方,没有贡献的人自然也得不到任何好处,权力的分配是以贡献的多寡来区分。 在这间灰蓝色的屋子里,鹏哥是老大,他手下有五、六个小家伙,通常是以扒窃维生,权力的消长自然和扒到的金钱成正比。 然而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一年前被鹏哥救回一条命的那个小男孩。因为小男孩说他忘了自己的名字,鹏哥便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邪狼,除了他邪气的外貌之外,也因为他的孤傲。 邪狼有一双与旁人不同的眸子——一只蓝,一只紫。 一开始大家都被他吓得半死,以为他是什么妖怪,结果被鹏哥海削一顿,说他们见识短浅,路上的“阿豆仔”不也多的是绿眼睛、红头发的,不过是眼睛的颜色不一样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 之后大家就慢慢的接受了邪狼。倒是邪狼,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他都习惯性的待在黑暗的角落里,因为怕被别人看见他的眼睛。 原本他在伤好了之后也应该跟大伙一般,加入扒窃的行列,可是令大伙跌破眼镜的是,鹏哥竟要他去捡破烂来卖钱。 这个工作一向是由被鹏哥惩罚的人去做的,因为捡破烂不但辛苦,而且收入微薄,只有在条子针对扒窃来个大扫荡的时候,大家才会去做的。 也就因为如此,邪狼在灰蓝屋里的地位一直处于最低,难以晋级。 当初首先发现邪狼的小雷,一直对邪狼有着一份好感,曾经还想偷偷带邪狼去学习当扒手的技巧,却被鹏哥逮到,狠狠的骂了一顿。 小雷着实搞不清楚,鹏哥到底为什么这么讨厌邪狼,竟然想让邪狼永远待在权力的最底层,不得翻身。 只是邪狼本身似乎并不觉得这样不好,只是一径沉默的完成他的任务,就算小雷再怎么对他洗脑、抱不平,他也仅是淡淡的一笑置之。 “邪狼,你都不会生气的吗?”小雷斯文的脸胀红了。 牵扯一下唇角,邪狼平静的回答:“不会。” “为什么!”小雷气得跳脚。这个家伙真是有够笨的。“一直被别人压在脚底下你不气?” “鹏哥这么做有他的理由。”翻阅完手上的过期社论,邪狼把报纸整齐的堆在一旁。 “会有什么鸟理由?”小雷不以为然。扒手这个工作比起捡破烂不知轻松多少倍,而且两者在黑街里的地位,不用想也知道哪一种比较高。 “一定会有吧。”邪狼语气中不带多余的起伏。“而且我喜欢这个工作。” 小雷气得连脖子都胀红了,白他一眼道:“哼!对牛弹琴!” 嘴角划上一道漂亮的弧线,邪狼道:“不错嘛,前两天教你的成语,你已经会用了。” 听完他的话,小雷差点没吐血,摇摇头说:“算了,算了,输给你了。” 瞄了一眼左侧的报纸堆,小雷转移话题:“ㄏㄡ!你乌龟喔,动作真慢,我来帮你整理啦!” 说着,小雷便抱起了左侧的报纸要往右边叠上去。 皱着眉阻挡了他的动作,邪狼道:“等等!那些我还要看。” 听完他的话,小雷的眼睛差点要凸出来。他是不是听错了?邪狼竟然说他要看耶!那种小不拉几又黑漆抹乌的字有什么好看的啊? 不过,显然邪狼并不赞同他的看法,他快速的翻阅着过期的报纸,看到自己喜欢的标题就停下来看看内容,缓慢的整理他的旧报纸。 小雷被他愚蠢的作法气得半死,索性跑到屋后去扫地,不再理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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