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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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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以为宋曦住在信义区的XX之星,报纸上都是这么写的,没想到事实并非如此,那栋豪宅只是用来隐瞒外界耳目的障眼法,平常宋曦根本不住在那里,而是栖身在距离那里不远的另一栋私人华厦。 这里是经纪公司大老板的私人产业,偌大的一栋房子,光是把电梯装在家里这件事就够让雷诺欣咋舌了,老板并不打算对外出租或贩售,平日就只让宋曦一个人住,算是大老板给他这个当红炸子鸡的特别优待。 因为宋曦平日出入都很低调,所以一直以来这个地方都未引起外界关切,堪称是狗仔尚未入侵的人间净土。 和全天下疯狂的小粉丝一样,偶像的秘密是最教人无法抵挡的。 雷诺欣拎着一只行李进驻宋曦的私人领域,尽管已经努力压抑情绪,但血液里那股流窜全身的亢奋仍然藏不住。 安顿好了小窝,她躺在床上翻来滚去,却始终没有睡意,一直到凌晨三点,才体力不支的跌入梦乡。 这也就是为什么她现在会红着眼睛,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你结膜炎啊?千万不要传染给我。”宋曦嘴坏的说。 雷诺欣没好气的睨他一眼,这家伙一定是在报复她刚刚吓到他的事情。 “中华民国宪法又没规定不能认床。倒是你,都这么大个人了,怎么还是跟小时候一样胆小?”她故意往他痛处踩。 果不其然,此言一出,宋曦脸上完美的面具当场扭曲碎裂。 他捏紧双拳,杀气腾腾的瞪着她,正要发难时,她握在掌心的手机响了—— “喂……好,没问题,我们马上下去。”她切断通话摇摇手,“车子来了,出发吧。”顺便往大门口一描。 “等等,这位助理小姐,请问我的早餐呢?” “放心,都准备好了。”她拍拍肩上的大包包。 宋曦挑了挑眉,想到她已经帮他准备好爱心早餐,愤怒的情绪瞬间缓和不少,漂亮的唇瓣勾起一抹喜悦。 他套上鞋子,乖乖的跟着她出门上工去。 然而几分钟后的保母车里,当宋曦看见雷诺欣拿在手上的便利商店饭团时,他老大的俊脸顿时垮得四分五裂。 某人双眸微眯,“这是什么?”低哑的嗓音,隐约透露出惊人的危险讯息。 “早餐。怕你一个不够吃,特地买了两个。”说完她转头对前方负责开车的大哥道:“凯哥,这个给你。” “谢谢啦。” 宋曦气闷的别开脸,连接手都不愿意。 他最痛恨吃便利商店的饭团,讨厌那种冰冷东西塞满嘴巴的感觉,他喜欢热腾腾的食物,虽不至于要到足以烫伤舌头那么热,但至少不能是这种标榜十八度C新鲜保存的玩意儿。 雷诺欣这家伙,居然把他的喜好忘得一干二净了?可恶!他就不信她会忘了大哥早餐喜欢喝冰咖啡、吃贝果。 “宋晨喜欢吃饭团,不代表我也喜欢。”他设了个小陷阱想验证自己的想法。 “宋晨大哥才不吃饭团,他喜欢喝冰咖啡、吃贝果,一直都是这样。”雷诺欣不疑有他的驳斥。 宋曦忿忿不平的撇嘴皱鼻。 看吧看吧,她知道大哥爱吃什么早餐,却不记得他不吃什么,这样是不是很过分?根本就是差别待遇。哼! “我不吃。”某人心情大坏的别过脸去。 开车的凯哥闻言好奇地抬起视线,从后照镜里看了“某人”一眼。 咦,宋曦今天怎么了?他向来是全公司艺人里最随和、最好脾气的一个呀!不管工作人员拿什么给他,他总是笑眯眯的吃光,绝对没有不吃这回事。跟他共事过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不称赞他的好脾性。 再说,以前小马也常常买便利商店的饭团来打发他,怎么就没见他像今天这样抗拒?难不成……是要给新助理下马威? 有可能喔。以前宋曦对小马很好,总是把他当作自己兄弟,没想到小马居然在外招摇撞骗,连宋曦也差点被拖下水。 事情爆发开来后,杰瑞米不只一次数落宋曦和助理太麻吉,才会让小马爬到头上窝里反。 看来,宋曦应该是为了确保那种事情不再发生,所以现在才会故意端架子,挑剔新助理买的早餐吧?凯哥这么想着。 “可是你不吃,待会怎么工作?”雷诺欣困惑的望着他。 “不吃就是不吃!”他气都气饱了,还吃什么?谁都可以不知道他的喜好,但她怎么可以也不知道? 好歹他们两个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熟得不能再熟了,偏偏她却每次都让他好受伤。 雷诺欣表情有些为难,好一会才呐呐的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冰冷的食物,可是我刚刚下楼,真的没看到附近有现做现卖的传统早餐店,所以才会想说先买两个便利商店的饭团让你垫垫肚子。我保证,待会路上要是有看到你喜欢的早餐店,我一定买热腾腾的萝卜糕跟火腿三明治补偿你。”她一脸讨好的拉拉他。 所以说……她没有忘记他喜欢吃的食物,只是临时找不到早餐店买? 看她一眼,宋曦撇撇嘴,气顿时消了。“……还要温豆浆。” “好,没问题,还要一杯大杯的温豆浆。” “不能骗我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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