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琳达·霍华 > 死命讨好 >  上一页    下一页


  “一个女总管?”

  “他们是那么说的。”

  寇子哼着鼻子说:“是啊!”老头子或许有个女人跟他住在一起,但他很怀疑她是他的总管。

  “那是他们坚持的说法。”乔治往四下瞧。“你既然来了,何不帮忙弟兄们做笔录,早点结束这件事。”

  “没问题。”

  他从容不迫地走进屋内。前方的穿廊里架起了紧急照明灯,光线和人群带领他来到现场。出于警察的习惯,他不自觉地嗅闻空气,找寻酒精或大麻的气味。有钱人的屋子闻起来就是不一样,连墙壁的木头都好像不同于普通人盖房子的木头。他闻到鲜花、家具亮洁蜡和晚餐残留下的淡淡味道,但没有酒精、菸草或大麻的烟味。

  他抵达穿廊,站在旁边默默打量了一会儿。一组医护人员蹲在一个男子的身旁,一台大型电视机的残骸躺在附近。地板上的那个家伙在医护人员固定他的左腿时,不断呻吟。另一个大块头男子坐在地板上,双手被手铐铐在背后,一个医护人员在用笔型电筒照他的眼睛。他虽然在回答医护人员的问题,但显然还在眼冒金星。

  一个白发蓬乱的高瘦老人站在左边冷静地接受警察的讯问。虽然身穿睡衣和拖鞋,他看来仍然威严十足。他一边回答问题,一边注意着周遭,好像想要确定一切都处理正确。

  右边的楼梯上有个身穿浅色棉质睡衣的女子,坐在第四级阶梯上讲行动电话。她赤裸的双足整齐地并拢在一起,浓密的深色头发好像刚刚下床似地蓬松散乱。她可能真的是刚刚离开床铺。他再度展现警探的推理工夫,推断出她住在这里。不然她怎么会身穿睡衣?乖乖,他今晚真是厉害。

  即使身穿睡衣、不施脂粉、头发蓬乱,她仍然很好看。不,她不仅是好看,甚至可以算是绝色美女。金钱或许买不到幸福,但绝对可以替怪老头买到天生尤物;假如他还能做缅怀过去以外的事。

  埋藏在心中两年多的愤怒再度席卷寇子,他很清楚自己对这个女子并不公平。任何男人在发现妻子红杏出墙,和熬过惨痛、漫长的离婚过程后,性情都会变得乖戾。但他撇开愤怒,专心在工作上。工作是他唯一做得好的事。

  他走向其中一个菜鸟巡逻警员魏津世。魏津世年纪轻却很优秀,但话说回来,酒囊饭袋是进不了山溪镇警局的。他在看守那个上了手铐的家伙,注视着医护人员替他做检查。

  “需要人帮忙做笔录吗?”

  魏津世转头,有点惊讶看到他。地板上那个家伙趁他分神之际突然往前冲,撞倒医护人员,身手灵活地一跃而起。魏津世迅疾转身,但寇子的动作更快。他在抬起右脚回旋踢中那个家伙的胸口时,眼角余光瞥见坐在楼梯上的女子跳起来。他使出的力道刚好足以使那个家伙痛得弯下身子干呕喘气。魏津世乘机把他压在地上,另外两个警员过来帮忙。看到他们制伏了那个家伙,寇子退后瞥向从地上爬起来的医护人员。“看来他的伤势没有他装的那么严重。”

  “我想也是。”医护人员拿出一块纱布捂住流血的鼻子,然后深吸口气。“但他现在应该伤得够重了吧?”

  “他只是喘不过气来,我没有踢得那么用力。”对准胸口全力一踢会使心脏停止,胸骨断裂和造成各种内伤。他很小心,甚至没有踢裂那个家伙的肋骨。

  魏津世喘着气站起来。“寇子,还想做文书工作吗?”

  “当然。”寇子一口答应,由此可见他有多么无聊,因为文书工作最令警察头大。

  魏津世朝坐回楼梯上继续讲行动电话的女子努努嘴。“你替她做笔录,我们把这个蓝波押上车。”

  “乐意之至。”寇子喃喃地道,说的是真心话。她在盗贼企图逃跑时的反应挑起他的兴趣。她没有惊慌地尖叫或闪躲,她的动作协调流畅,注意力集中在盗贼身上。如果他没有制止那个家伙,寇子心想,她一定会出手,至少会尝试。这使他有许多问题想问她。

  他走向楼梯,背后的紧急照明灯照亮她的脸。她一脸镇静、专注地继续讲电话,竖起一根手指示意她马上就好。

  他是警察,不习惯别人叫他等候。他感到些许恼怒,但随即莞尔起来。天啊!也许他真的像他前妻说的那样是个自大的猪头。何况,即使这个女子是一个老人挽在臂上的装饰品,她的赏心悦目仍然毫无疑问。

  由于赏心悦目,所以他尽情欣赏。快到肩膀的深色头发和深色眼睛。如果要纪录她的相貌,他会写褐发褐眼,但那并不符合实际的颜色。她的头发像浓纯的巧克力,眼珠的颜色又更深些。

  他估计她的年纪在二十八到三十一岁之间,身高在一百六十五到一百六十八公分之间。他很想估到一百七十公分,但知道是那种近似军人的姿势使人觉得她比实际高。体重在五十四到五十八公斤之间。柔滑细嫩的肌肤使他想到霜淇淋。

  她结束通话,朝他伸出手。“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好不容易才通过电话公司的电脑语音选择单,不想从头再来。我叫席莎兰。”

  “寇堂生警探。”她凉凉的小手与他相握时出奇有力。“可不可以详细告诉我今晚发生了什么事?”他可以确定她操的不是南部口音,但也分辨不出是哪里的口音。这就对了,她说话不带任何地方口音。

  “乐意之至。”她指指楼梯。“要不要坐下?”

  他很想,但那样就会和她肩碰肩,那在执勤时并不妥当。从第一眼看到她起,他就有非分之想,那可不是好事。他悬崖勒马,强迫自己专心在工作上。“谢了,我站着就行。”他从夹克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空白的一页。“你的名字怎么写?”

  “酒席的席,草字头的莎,兰花的兰。”

  “发现有窃贼闯入的人是你吗?”

  “是的。”

  “知不知道那时大约是几点?”

  “不知道,我的床头钟是插电的,但我估计现在离我醒来约有三十分钟。”

  “你怎么会醒来?是不是听到什么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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