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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尸尸望了望主人,再望了望全身羽毛都竖得高高的大公鸡后,决定还是走向桃夭。

  就在尸尸移动脚步的同时,大公鸡误以为尸尸要攻击它,猛地拍翅飞扑而上,率先发动攻势,用尖锐的鸡嘴猛啄尸尸。

  尸尸不甘示弱的反击,用厚大的狗爪拨开它,跳来跳去对它大声吠叫。

  一狗一鸡大战起来,真是名副其实的鸡飞狗跳。

  桃夭想走过去带开尸尸,但瞧那只大公鸡凶恶的模样,她不禁怯步,唯恐惨遭池鱼之殃。

  她从没看过这么凶、这么大,又这么踹得二五八万的公鸡。

  “大毛狗,加油!”

  “大王,打得好啊!”

  寨子兄弟在旁呐喊助阵,有的当场开起赌局,赌哪只动物会赢。

  “我赌鸡会赢,一百两!”刁明加入赌局。

  这只大公鸡算是他养在寨子里的宠物,大家都叫它“大王”,大伙叫惯了,连身为老大的他见着了,也都不得不尊称它一声“大王”了。

  可恶,竟敢看不起她的狗!

  “我赌狗会赢,二百两!”桃夭也叫道。“小姐,你哪来二百两的赌资?”

  “从我的赎金里扣。”桃夭说得理直气壮,“尸尸,小心它的嘴!咬住它的翅膀!”

  刁明大笑,“大王,用爪子攻击它的右边!趁现在快啄它的鼻子!”

  吆喝声热烘烘的此起彼落,寨子里顿时人声、狗声、鸡声交杂鼎沸。

  一阵鸡飞狗跳,尸尸和大王斗得惊心动魄、不分轩轾,久久未分出胜负,只见鸡毛狗毛满天飞舞。

  “不好了!老大!不好了!”

  正热闹的当口,霍地传来同花的粗嗓门,打断战局。

  同花晃着肥滋滋的肚皮飞奔而来,大叫道:“老大,王霸那伙人又到城里捣乱啦!”

  刁明神色一凛,“兄弟们,马上出发到城里去!”

  所有的兄弟听到老大的震声大喝,立时丢下锄头、抄起家伙,跟着他火速直奔秀琅城。

  王霸是谁?为何让他一听到就变了脸色?

  桃夭为突来的变化惊异着,忍不住好奇,遂把一个兄弟从马上拽下来,跳上马背悄悄跟在他们后面,想一探究竟。

  甫入城,城中的官兵与城民见到刁明一伙人,没惊慌四散也就罢了,还大声欢呼迎向他们。

  “大当家的,王霸往宁国侯府去了!”

  刁明一听,脸色迅即大变,火速率众往刁府的方向疾驰而去。

  来到刁府时,王霸等匪徒已破门闯入,与府内的护院武师打得如火如荼。

  刁明想也没想的就冲进去,身后的众兄弟亦是,和乔装成官兵混入城里的王霸等人打起来。

  强盗变官兵,官兵变强盗,这是什么情况呀?

  躲在墙角偷看的桃夭看得一团乱七八糟,搞不清楚到底谁才是官兵?谁才是强盗?

  “桃夭小姐。”

  “呃?”桃夭吓了一跳,旋身见刁华正微笑的看着她,“刁……刁公子。”

  “你从山寨逃出来了吗?”

  “哦,哦,是的。”才怪!

  他悠哉游哉的看着刁明和王霸刀来剑往,问道:“你想谁会赢?”

  “狗。”

  “什么?”

  “哦!我是说土匪头。”

  “现在这里有两个土匪头,一个是戴猴子面具的那个,一个是穿官服的那个,你说的是哪一个?”

  桃夭想也没想,“当然是戴猴子面具的那个。”

  他微笑点点头,“和我的想法一样。”

  她瞟了瞟他,总觉得他太镇定,目下有两帮土匪正在他家里作乱,可他却一点也不慌急,反而还杵在旁边看大戏。

  “那个王霸是谁?”桃夭顺口问道。

  “以前猪头山的山寨大王,三年前,被现在这个戴猴子面具的老大打跑。”刁华简单扼要的说明。

  王霸不甘心秀琅城这块肥肉被抢,因而时常结伙打劫,企图夺回地盘。

  不过这也不只是一、两次的事了,由于秀琅城民丰物足,是个十分富裕的地方,因此不只是王霸会带人来捣乱,还常有流匪盗贼觊觎,而刁明等人便会变成保护秀琅城的“正义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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