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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工作完毕,大伙儿也几乎累瘫了,尤其是心理压力最沉重的烙晴,眉上的死结终于得以舒展,她要所有家人都推掉今晚的应酬,提前回家,由荣伯掌厨,做一桌好酒好菜慰劳辛苦的大家。

  沐浴过后,烙威轻佻地吹着口哨,低头整理领带,从楼上走了下来。

  “小哥,在家里吃饭要穿得这么正式吗?”和烙晴、欢晨坐在大厅里看娱乐新闻的琤儿,狐疑地问着。

  她知道今晚将在游泳池畔晚餐,到时鲜花、薰香蜡烛、银制餐具一应俱全,气氛将很不错。但是看看小哥的打扮:三件式西装、真丝领带、珍珠领夹,她总觉得为了配得上他,游泳池里好像应该塞满香槟色玫瑰才够看。

  “我很帅吧?”他来到三位lady面前,轻飘飘地转了个圈。

  看着他顾盼得意的模样,欢晨心里有一点点不祥的预感。

  “像一只骄傲过了头的孔雀。”烙晴哼道。

  “总之就是很帅,对吧?”没有人会用孔雀来形容邋遢丑男,大姊拐了个弯来赞他帅,真是用心良苦啊。“那我出门了。”

  他挺直背脊,左手插在口袋里,学皮尔斯布洛南的潇洒走姿,迈向大门口。

  “站住!”烙晴喝道,两眼喷出火花。

  “大姊,别告诉我,你也是好莱坞帅哥皮尔斯布洛南的fans!”他转过身,邪肆一笑,自以为帅翻了天。

  烙晴才懒得理他的白日梦,她质问道:“就快开饭了,你上哪去?”

  “我今晚约了悠悠吃饭。”他轻佻地笑着,吹了一声口哨。“之前许她一个晚餐约会,一直没兑现,好不容易现在有空了,当然要履行诺言。”

  他呀,每次都要刻意提醒自己,阮悠悠是他的女朋友,他才不会把她忘得一干二净。啧啧啧,有男朋友当得像他这么失职的吗?

  “不准去!”烙晴跳脚了。她是叶家的大当家,无法忍受有人抗旨不遵。

  “为什么?”他大为不满地蹙起眉。

  “你走了,欢欢姊姊怎么办?”琤儿也跳起来,跟大姊站在同一阵线。

  琤儿半挑明的语意,使欢晨没有勇气站出来为烙威说话。早在他说要去见阮悠悠时,她的心已经跌落谷底,只能瞪着陶主播的百变造形,假装看得很入迷。

  她几乎可以听得到叶氏手足即将开战的隆隆炮声,但她祈愿自己不是导火线,否则她无颜再见烙威。

  烙威的表情痉挛了一下。琤儿这妮子呀,哪儿是痛脚就往哪儿踩,真不可爱。

  他耸耸肩。“欢欢当然跟你们是一道喽。”

  其实,他刻意在工作完毕马上约阮悠悠,一天都不肯多等,只是想证明一件事──

  他喜欢的人还是阮悠悠。

  连续几天下来,他对欢欢的感觉都太不寻常,好像又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喜欢她的时候;他觉得她特别美、笑靥格外迷人,他也很想逗她开心,但那份心思可不单纯啊,弄得他言语失常、行为失序,一下子对欢欢冷冰冰,一下子又对她热呼呼,情形很不妙。

  他想来想去,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最近太忙了,都没跟亲爱的女朋友腻在一起,阴阳失调、虚火旺盛,所以才会对欢欢产生幻象好感。

  他知道欢欢没有亲哥哥,当初才会要求当他一辈子的好哥儿们;要是他色心蠢动,打破平衡关系,那就太教她失望了。

  因此,他得去确定,阮悠悠还是他的爱人;如果没有感觉了,那就再换个女朋友。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不可以在欢欢身上寻求爱情的感觉。

  “叶烙威,我说今天是家庭日,要你取消饭局,听到没有?”烙晴摆出长姊如母的架式,霹雳下令。

  他恍然回神。“大丈夫怎么可以言而无信?”

  “那就可以弃家庭于不顾喽?”小琤儿伶牙俐齿地帮腔。“小哥,如果你一定要去见“悠悠软膏”,那就是跟全家人过不去。以后万一你穷愁潦倒、三餐不济,我们也不会伸出援手!”

  “和佳人有约是这么人神共愤的事吗?”烙威一脸的震惊,想四两拨千斤地说道。“你们是不是在嫉妒我?”

  烙晴冷哼。“如果你非去不可,就带欢晨一起去。”她折衷说道。

  这匹顽劣野马如果没人看管,今晚肯定会在温柔乡里流连忘返,烙晴不想让欢晨明早吃早餐时,遇到才刚倦鸟知返的烙威,她一定会心碎的。

  “为什么?”烙威大叫。他就是要避开欢欢呀,为什么大家都要阻挡他?

  “烙晴姊!”欢晨忍不住喊了出来,战火烧来烧去,还是烧到她身上来了。

  她就是不要这样!大家对她都是一番好意,但如果烙威是因为被赶鸭子上架而和她在一起,那她宁可在屋里牵挂他,也要让他一个人去会心爱的女人。

  况且,她看得出来,烙威今天真的很想、很想见阮悠悠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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