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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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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刺耳的铃声吵醒了正在熟睡的麦哲宇,他好容易才略为清醒,伸手去拿电话,拿到了才发现原来是门铃。 深更半夜的会是谁?他皱紧眉,披上一件晨衣;从门上的视孔中看见来人的两套警察制服立刻惊醒了他的睡意。 警察?深更半夜的,警察上门来找他做什么? “请问麦哲宇先生在吗?”给他看过了派令后,矮一点的警察发问了。 “我就是!” “你是不是有个朋友叫做白莉莉?” 又是她!麦哲宇在心中叹气,这次又耍什么花样?居然连警察都惊动了。他摇了摇头:“不是朋友,我们只是认识!”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警察的表情始终很严肃,在档案夹上迅速地写着。 “我想想看……大概是十一点多吧!咦!她发生了什么事?”麦哲宇这才发现情况不对,如果是普通小事,警察根本不可能这样套他。 “这就对了!”警察收起档案夹,道:“她死了!你是最后一个见到她的人。” “这怎么可能?”麦哲宇的潇洒好风度全消失了,他惊愕地张口结舌。 “她死了!我们希望你能够合作,跟我们回局里到案说明。” “这件事跟我无关,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对她的死讯仍然毛发直竖。 “你只要跟我们回去一趟、如果你清白,我们绝不可能冤枉好人。”警察紧紧地盯着他,仿佛他会化作一道白烟在眼前遁走。 “好吧!”白莉莉这个阴魂不散的女人,连死了都还要来找他最后一次麻烦。 “请稍等,我换件衣服马上出来。”他在换衣服时,心里紊乱。怎么回事?他不断自问,白莉莉虽然行为怪诞,作法可恶,但还不至于到该死的地步,是谁那么狠心要杀她? 到了警察局,麦哲宇被带进灯火通明的刑事组,虽然里面灰色系统的布置十分严肃,但负责询问他的一个组员倒还不失和蔼。 “你最后一次见到白莉莉是什么时候?”又重复了一遍老问题。 “大概十一点多。” “在何处?” “我的大厦。” “你一个人?” “不,我和一个朋友在一起。” “朋友!有地址姓名吗?” “有!”麦哲宇把雄鸡俱乐部的地址和小贞的名字告诉他。 “小贞?她的全名是?——” “这个——我不知道,我也是昨晚去雄鸡俱乐部才认识她的。” “喝过酒之后,你就带她回你的寓所?”组员虽然是在问案,但他的眼光中也有免不了的好奇与猜疑。 “对!”麦哲宇暗暗诅咒一声,若不是要应付白莉莉,他也不会破例带小贞回去,这下可好,自己一世英明不但付诸东流,明天还可能变成报纸的花边新闻,这下真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 “你们——”组员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你们在寓所中作什么?!” “看电视。” “哦?什么节目?” “录影带,陈淑桦的海洋之歌!” “然后呢?” “白莉莉来了,不过我表示不便招待后她就立刻离去。” “你能够确定所有的时间与地点都没有问题吗?”组员问,声调有些奇怪。 “可以,小贞能帮我作证。” “我们会立刻联络这个叫小贞的女孩,谢谢你的合作,请你到旁边休息。” “我可以回去了?” “恐怕还不可以!”组员抱歉地笑笑,“虽然你的态度很诚恳,但是其中有漏洞,我必须请求上级才能做决定。” “漏洞!”他呆住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竟然不相信他,太可恶了。 组员去请求时,誊录员把笔录拿了过来。 “麦先生,请先过目,然后签名表示你看过了。”誊录员十分客气。 麦哲宇拿起笔录,从第一个字开始读,记录的文字虽然粗俗,但是完全按照他的话一字未改,他立刻签了字。不一会儿,又有人进来了,这次不是那个组员,而是个阶层较高的局员。 “麦先生,我们把您请来,是希望您能够合作。”局员坐在他面前,像一座山似的,压得都教人透不过气。 麦哲宇皱眉,这是什么意想?他们真把他当作杀人犯? “我是清白的!” “在我们尚未掌握到有力证据之前,我们都会十分尊重您;我希望您先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刚才我打电话去雄鸡俱乐部,他们回答我并没有你说的这位小姐,这是怎么一回事?” “不可能!”麦哲宇的心狂跳了起来:“他们一定弄错了。” “是吗?” “电话借用一下!” “请!”麦哲宇拿起电话,拨了雄鸡俱乐部,可是对方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先生,您是不是记错了,我们这儿没有叫做小贞的,不过您有兴趣,有很多小姐可以为您介绍。” “我找金先生。”麦哲宇想起了小贞告诉他的那个经理。 “金先生?”那个人的口气十分惊奇:“我们这儿也没有什么金先生,深更半夜的不要开玩笑。”说完,“砰”地一声挂掉了电话。 局员看着他,做了一个“果然如此”的表情。 “老天!”麦哲宇把话筒挂好,额边沁出豆大的汗滴:“只因为我做了白莉莉最后见到的人,只因为有人因为某种原因不肯替我作证,你们就要把我当杀人犯押起来!” “麦先生,请你冷静一点!”局员严肃地望着他:“您还不是嫌犯,我们只是请您到案说明,但是由于目前的情况对您很不利,我们希望你能找到一个保人暂时保你回去。” “不把我关起来?”他大感意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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