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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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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我看过,我喜欢彭玉麟,大清本来不应该亡国的,真正的历史与教科书上所说的其实有很大距离。” “你说大清?现在人很少这么说。”我问。 “当然啦,我是旗人。” “哪一旗?” “正黄旗。” 又来个吹牛的,搞电影的最喜欢自抬身价,夸称自己是某某王爷之后,若非民国,必早得爵位,牛再吹大一点,还可以登基呢! 我不知这小子在妄想什么,孙逸仙博士革命时未把他打入大牢算是万幸,他该安分拍电影。 “你笑什么?”他问。 “至少拍电影也是一种职业。”我懒洋洋地说。 “你觉得我不正当?”他并不笨,只是太鲁莽。 说俏皮话最怕人听得懂,我恨不得躲到书里面去。 “我走了。”他看了眼工作室的门,“告诉黄百成,我有事找他,明天再来。”、我会告诉黄百成,不过那大概得到明年,他工作太多;如果不好好工作,他会失业。 或者不知被等待也是一种道义的客户追杀。 对于后者,他最有经验。 他是个艺术家,不过他的专才不是在设计珠宝或是其它物事上,他深谙的是“推拖拉”的艺术。 他应该去做官,他懂得个中三昧。 我翻过下一章,看李鸿章,这个民族的罪人!教科书上说他丧权辱国;写教科书的人若生在那时代,生做是他,绝不会比他高明。 李鸿章丢掉台湾时,眼泪洒在太平洋上,又有谁看见? “越红!”看更伯敲门,“电话。” “说我不在。”我头也不抬。 “你最好去听。自己快把电话接上,没来由教人爬这么高的楼,你累不累?”他伸进脑袋来说。 打电话这人不知是何方神圣?电话打不通,居然晓得打到门房处,真有点神通。 我下楼接,那边早等得不耐烦。 “越红是吗?”原来是孙国玺的秘书艾葵,她把电话传给了孙国玺。 “今天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孙国玺的声育充满了磁性,上天厚待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他,连声音都是好的。 “我没空。”我不假思索。 “就我们两个,你妈还不知道我回来。” 他晓得我跟母亲已经半个月没说过话了。真是个聪明人。 “你刚到?” “嗯!中午我在松石小筑等你。” 我回到办公室开始翻箱倒柜,再大的胆子我也不敢穿这么邋遢去见他。 他不会恼怒,母亲会。我是母亲最沉重的包袱,任何人只消一眼便能从我身上见到她的过去。如果可能,我知道她希望把我捏死。 我藏在浴室橱柜的秘密武器是一套圣罗兰衫裙,这是我的夏季大礼服,所有重要场合,一概通用。 但当我把我的秘密武器从柜里拉出来时,才发现领圈发黑,前襟有污渍,裙子后摆皱得一榻糊涂。这怪不得别人,我自己懒,穿过了不送去洗,鼠大哥没来光顾已经不错了。 我打电话叫附近的干洗店派小弟过来拿,他们永远能在一小时内把衣服干洗好烫得毕挺,再送回来。 我讨厌任何应酬、宴会,因为那代表我必须花一大笔干洗钱。 钟敲过了十二响,我立刻动身,一刻也不停留。黄百成有麻烦那是他自己找的,与我毫不相干。 他曾指着鼻子骂我自私。 他知道就好。 他的上一任助手连早餐都会帮他准备。我不一样,我不是助手,只是技术工。 他可以在技术上挑剔我,嫌我的模型翻得不好、角度做得不对,其它免谈。 我在冰箱上留了纸条,那是他对这个办公室唯一还关心的地方。 到了松石小筑,骑得我满头大汗,看门人认得我。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穿圣罗兰骑脚踏车。 我也想不到,但我没车钱,连干洗衣服都是记帐。 “老爷来了,在书房等你。”看门人接过我的千里马。 我上了楼,这是孙国玺的私人俱乐部,除了家人、重要的客户,等闲的人他不会邀来这里。 他正在看书,悠闲得很,一点也不像去打了场仗回来。 艾葵上礼拜跟我说过,他这次去纽约,去谈一笔重要生意。 他亲自出马,自然事关生死。不过他这个人有个好处,再要紧的事也休想从他脸上看出丝毫端倪来。 连他结婚都不例外。 他第一次结婚我去了,我还是花童。 他第二次结婚,我也去了,当花童嫌老,当伴娘嫌小,只能做嘉露的临时褓姆。她当时还小,只有五岁,小得不知道阻止父亲娶后娘,天真地告诉我,白纱裙不够好看,爸爸下次结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装。 “越红!”孙国玺发现我站在门口,喊我过去。 “找我有事?” “有!” “什么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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