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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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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如果问她人生还有什么梦想……那应该是跟饶崴永幸福的过一辈子吧! 但是怎么可能,饶崴永已经是使君有妇了! 两年前离开饶崴永后,小兔就带着外婆跟简桓修一起到大陆,她在大陆和简桓修共同携手替他家的成衣事业打下一片江山,简桓修跟她求了三次婚,但是她迟迟没有答应他。 她并不爱简桓修,怎么可能会想要嫁给他,他们两人顶多只是工作上的好伙伴,再不然就是互相关心扶持的朋友。 小兔曾经以为在十年内她不会再踏上台湾这块上地,但是那时候她没有考虑到外婆。 外婆在上个礼拜去世了,临死之前的遗言是想回到台湾落地归根,她说想死在外公在的土地上,于是小兔把她的遗体火化了,带着骨灰回到台湾。 小兔变了很多,不再有锐利的剌,她是朵被剪了剌的玫瑰,现在在商场上绽放。 小兔住在饭店里,看着在机场大厅买来的杂志。 这两年虽然她人一直待在大陆,但是心却总是放在台湾,不管是透过网路或是从越洋订来的杂志周刊,她都一直在注意着有关饶崴永的消息。 她翻阅着杂志,一边叹气,饶崴永跟妻子的感情是出了名的不好,他们夫妻失和的事一直是记者最爱拿来炒作的新闻。 “怎么会这样?你应该幸福的不是吗?”小兔喃喃自语着。 她看着最新一期的时报周刊,饶崴永甚至已经到了夜不归家的地步,他就在某一家五星级大饭店的总统套房住下,等于是和俞捷如过着分居生活了! 某一家……那究竟是哪一家? 小兔坐在躺椅上,望向窗外璀璨缤纷的灯光,她住的这一家也是五星级大饭店,会不会有这么巧的事,饶崴永就住在顶楼的总统套房? 不会有这么巧的事吧!台北有这么多家五星级大饭店,怎么可能刚好就在同一家呢? 而且就算是同一家又怎么样,饭店整天人来人往的,也难碰上面的。 小兔又叹了一口气,从躺椅上站起来,她走向窗外,这两年来她好像天天都在叹气,这两年来台北变了很多,她也变了很多。 她不再是一只桀傲难驯的野兔,她已经变成一只温驯乖颐的小白兔,这变化如此之大,恐怕饶崴永现在看到她,也很难认出她吧? 小兔打开一瓶一九七六年份的红酒,先是摇,再是闻,然后是含,最后是吞,她优雅的啜饮着美酒,举手投足间十足就是个淑女。 简桓修喜欢这样的她,他总是认为是他改变了她,是他把她从歧路上拉了回来,是他让她过正常人过的生活。 但是她会做这样的改变绝对不是为了简桓修,她只是想在职场上冲,想用繁重的工作来麻痹自己罢了!所以她学会上流社会的那套交际礼仪,至多只能说是为了自己。 小兔常常会忍不住想,饶崴永会喜欢这样的她吗? 一只玉做的兔子,质地再如何晶莹剔透,雕刻得再如何活灵活现,它也只是一只死的、没有生命力的、不会跑不会跳的兔子。 唉……那只狡诈的、骄傲的、活生生的兔子早在两年前死了! 从前,人生最大的梦想是希望赶快结束这段悲惨的人生,它没有实现,而现在人生最大的梦想……也是一样永远也不可能实现! 把外婆的骨灰跟外公放在同一座灵骨塔以后,小兔也算是大功告成了!这下就再也没有什么私人理由留在台湾了! 简桓修每天固定早、中、晚、睡前打国际电话给她,嘘寒问暖,然后频频催促着她回大陆。 其实简桓修也算是个没得挑的好男人,五官端正、事业成功、对她不但痴情专心又好得没话说,跟他结婚的话,应该会幸福吧! 但是,她就是不爱他啊!无论他对她再好,她都不可能跟他结婚的! 小兔把手伸进衬衫的领口里面,拿出一条挂在脖子上的金锁片,简桓修曾经想送她一条钻石项链来代替它,却被她坚决的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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