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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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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总编安慰她,不要理那些没水准的评论,但也直言霍天隽的搞怪作品,在国外或许可以获得读者一面倒的赞赏,可在台湾,评价却是两极化,更糟的是,赞赏的那一边趋于保守,不赏识的那一派,可是毫不留情的讥讽。好死不死模特儿是她,那张照片,正好让一直想把她踩在脚底下的吴英英拿去大作文章! 她心知肚明,这不是他的错,只是她运气差,那张照片正好成为S杂志创刊的第一篇和时尚有关的评论。其实就算没拍她裹红萝卜当衣服穿的照片,吴英英一定也会找其他话题狠狠打击她。 妈咪回家后,也来和她说了一些话,她觉得霍天隽那些搞怪创意点子非常优,如果她再年轻二、三十岁,说不定也会学他放逐自己,弄那些搞怪作品。 连妈咪都这么说,她实在没有怪他的理由。他没错,只是她心头的一把火太旺,不小心烧到他那儿去。 妈咪要她在家住几天,冷静想一想,之后再回山上去,虽然爹地反对,但妈咪说了算。 此刻的她,还未冷静下来,却已经有想回山上的念头。她担心冰箱空空如也,他没有东西可以煮来吃,虽然还有一箱泡面,但他不爱吃,也许他会去菜园随手拔一把菜煮来配饭吃…… “厚——” 装死倒在床上,拉了薄被盖住头。她干么满脑子都在想他,干么担心他没东西吃,他自小就住山上,他会自己打理好一切不是? 躺在床上,还是睡不着,她索性起身把一大叠信件再翻阅一次。她不在的这段期间,大大小小时尚派对寄来的邀请函不下数百张,抽了一张打开看,明明字就在眼前,她却不知上头写了什么,倒是很清楚脑中正在想的事!!不知道明天早上他会不会自己先煮稀饭吃? 厚~ 把一大叠信件丢在床上。她是他的煮饭婆是不是,干么老想着他三餐要吃什么? 人在菜园中拔草的霍天隽,听到大宝二宝的吠声,立即抬头眺望,三秒钟后,又失望的垂下头。只是一只野猫而已。 他明明听得出来那吠声是狗看见异类的吠声,不是见着人兴奋的叫声,却仍是忍不住抬头看,生怕错过见到她回来的那一刻。 就地而坐,仰望天空,蓝天白云加上微风,山上的空气和自然美景是繁华城市所没有的,可大部分的人却偏爱挤在小小城市沉沦在五光十色的灯景下,也不愿住到山上投入大自然的怀抱。 她,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吧? 不是苛责她,他自己也在繁荣的城市待了好些年,若不是他的手失去“知觉”,或许至今他人还流连在时尚花都不会回来,更遑论她自小生长在城市中,那儿,才是她习惯住的地方。 他听J总编说了,那张照片刊登没多久,就被另一家新发行的杂志批评得体无完肤,她很在意,非常在意,更正确的说法是,她气极了! 漫不经心地拔起脚边的一株杂草,他不在意任何评论,他曾和她说过,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别人对他的看法。既然决定回台湾、回偏僻山上,他就不会去在意外界对他的任何评论,可她不同。 向来被时尚界捧在手心犹如公主般呵护的她,哪禁得起被公开的讥讽,会生气,也是人之常情。 是他思虑不周,只顾着帮她完成心愿,未料及照片刊登后她极可能受到的冲击。 狗又叫了,明明只是两只狗玩闹的叫声,平常充耳不闻的吠声,却又让他转头凝望……欸,当然不可能是她回来。 或许,她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罢了,多了她,只是多一个人来打扰他在山上的清修,她不回来,他乐得清闲不是? 可是,心头为何一阵空虚? 自己找了台阶下,接连三天都吃菜园的菜配白饭,单一的菜,连吃三天,再怎么养生也觉乏味,肚子空虚,心头自然也受影响…… 倏地起身,他决定骑他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他阿爸骑了二十五年的老旧脚踏车到山下采买大鱼大肉,吃他个痛快。 如果时间还早,或许他去找她,告诉她……不用回山上,两人之间的协定就此打消,她不用回山上当苦哈哈的佣人,他也不想到荷真H.Z当首席设计师。 才想着,阿爸的老旧脚踏车已经往山下走——自己什么时候骑上来的,怎么一点知觉都没有? 糟,他的症状该不会越来越严重,原本只是手没知觉,现在蔓延至全身都没知觉? 停下车,他踢了山路边的一个大泥块。痛耶,还好,会痛代表有知觉。 不能再延宕,他得赶在太阳落山前,找到她家去见她。 “去见她”这个念头在他心间迅速发酵,登时两个加起来五十岁的老轮胎,犹如风火轮,火速的往山下狂飙。 “天隽,你要下山啊……啊那不理偶——”一个戴草帽的老农骑机车和他同方向而行,挥手和他打招呼,他咻了一下就不见人影。“这阿雄的儿子真没礼貌,看到人也不会打招呼……骑脚踏车比我骑机车还快——惨啊,甘那无油……阿雄的儿子,等一下啦,死囝仔,骑那么快要死喔。” 崎岖不平的山路上,只见戴草帽的老农,一脸气腾腾地独自牵着油已见底的机车,踽踽独行,边走边叨念。 “死囝仔,我若看到恁阿爸,我绝对要甲共,骑那么快要死喔,也不会回头甲我看一下,害我自己一个人在山路憨憨牵车,死囝仔、死囝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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