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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就这样,对吧?

  那她到底在脸红个什么劲啊?!

  “好啊,我热得很呢。”邢双芸一笑,“叫你那个室友一起来吧,他说在校门口等你对不对?”

  汪笙猛地停下脚步。

  邢双芸诧异地问:“又怎么啦?”

  “没、没有……”这时候还跟魏胥列一起吃冰,只会害她的脸越吃越红!“我有事情要跟你讲,有他在……有他在不好,我去跟他讲一下,让他先回去好了。”说完又急匆匆拉着她走。

  邢双芸被动地被拖着走,好奇盯着那扎着两根辫子的后脑。

  怪哉,一向伶牙俐齿的阿笙何时讲话会结巴啦?

  (注)此首动听的“暗示”,由姚嫌作词,李玟原唱。

  第五章

  汪笙细数着日子,定期打电话回家,继续着住在某个同学家的假象。当换到第三个高中同学家里,离家的第一个月也已经过去了。

  “老师,不多坐一下再走?”陆家男主人直追到大门口,还想挽留她。

  “我明天还有事,得提早回去。”汪笙礼貌地告辞。

  明天一早要处理新订购的天堂鸟,下午还有三束花要送……走在人行道上,汪笙忍不住直打呵欠,引得一旁的虎斑猫频频看她。

  帮学妹送束花竟然送出源源不绝的生意来,上门的顾客听说了代客送花还兼唱歌的服务,纷纷要求比照办理,于是现在下午,文仲练只能独自看店,她则和魏胥列带着一束束鲜花,骑着脚踏车穿越城市,将顾客叮咛的爱意送到某个人心里。

  当然唱歌的是魏胥列。

  虽然他恨死了这工作,可是顾客至上的原则有她一直在耳边提醒,文仲练也在旁大肆赞美他的歌声,软硬兼施之下,他咬着牙、恨得要命也得唱。

  几天下来,她感到有些体力不济了,尤其每天曝晒于烈日之下,号称“永远晒不黑”的她,已经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颜色,想必还会再加深吧。

  汪笙无精打采地回到矩阵花屋,一走进开了冷气的舒适室内,更是想睡,“我回来了──”

  “阿笙,来吃宵夜!”文仲练招呼着,把一碗广东粥推向她。

  “我先去洗个澡再下来。”哥哥最爱吃的就是广东粥,没她在,老爸买回去的粥,他一定可以安安稳稳的吃完了。唉,人累的时候最会想家。

  汪笙慢吞吞地踱上楼梯,正好魏胥列下楼。

  “回来了?!”他抱着一堆纸和几张光碟,打了声招呼。

  “嗯。”汪笙无力地点着头,与他擦身而过。

  “你打算找哪一家合作?『拉斐尔』,或者『四境』?”文仲练问着。

  “当然是『拉斐尔』。”魏胥列答得毫不犹豫。

  文仲练咽口口水,“老实说,以名声来说,我觉得『四境』比较好……”

  “你知道我有不参与『四境』的理由。”虎斑猫来到魏胥列脚边,他抱起猫,对它微微皱眉,“最近晚上你常常出去,到底去哪里?”虎斑猫无辜地喵呜一声。

  “我当然知道,不过他们好几次寄信来邀请我们加入,于情于理,至少都该回个礼。”这份知遇的恩情,不容易还哪。

  尤其他们最后决定自立门户,成立工作室,可对方邀请的热诚依然不减,现在即使决定跟别人合作,还是该谢谢对方的赏识。

  只可惜,即使曾四年同窗,有了嫌隙还是不容易消去哪。文仲练暗暗叹息,虽然这水火不容是有原因的……

  魏胥列浓眉微皱,“明天我会亲自过去向他们道谢。好了,谈正事吧,明天的重点是到『拉斐尔』去,合约方面,你有什么要求?或者和我一起去?”

  文仲练嘿嘿一笑,“你知道我的口才烂得可以,还是你去就好,合约方面就由你定夺吧。明天中午我就起床看店,你和阿笙去送花,有一束花指定要十二点整送到不是吗?”说到此,熊猫眼忽然一亮,“你知道吗,我今天结算了一个月来的帐,业绩成长了百分之三百耶!你和阿笙的『爱语速达二人组』可是最大功臣!”

  “别说了。”魏胥列的脸黑了一半,“什么二人组,烂名字。”

  “这是客人给你们的封号啊,听起来不错吧?!哈哈,这下把我们工作室的赤字都补回床了,周两天我们去吃大餐庆祝!阿笙真是我们的吉祥物,她来了之后我们就一帆风顺,明天跟『拉斐尔』谈合作一定也会很顺利!”他喜孜孜的幻想着。

  “也许我们应该停止送花的服务。”

  这一听,文仲练惊愕住,“为什么?别说是因为你讨厌唱歌,你唱得真的很好啊。”

  “不是我,是……”最近汪笙明显有些憔悴了,白天时还像鲜虾般活蹦乱跳,可到了晚上就不太有精神,如果当天晚上要家教的话,回来的时候往往都目光涣散。

  还是习惯看她精力过剩的模样,基于……朋友立场,也该为她的身体状况着想。

  啊,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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