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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哦!芷阳轻叹,又在做梦了,你已经是二十七岁的女人了,早过了少女怀春的时代。她平复了波涛澎湃的情绪,朝他挥了挥手,跑下楼去。

  凌云志静静地等待着,他不由自主地来到这儿,不由自主地下车,不由自主地看她映在窗帘上的身影,不由自主地等待她的出现。她从门洞中走出来,穿着衬衫和牛仔裤,轻盈得如夜幕中的精灵。

  她缓缓走近他,轻声问:”你怎么来了?为什么不上去?”

  凌云志微笑着摇头,声音低沉:“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来,车开着开着,就到这里了。”

  她一阵悸动,这表示什么?他在暗示什么?昏黄的光线将她的轮廓笼罩得更加柔和,那温柔中透着轻灵的气质令他眩晕,披散的秀发有些微乱。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做了他很久以前就想做的事情,轻轻地理顺她鬓边的乱发。如果有勇气,他应该将她紧紧地拥在怀里,多年以来,从相遇、相识、相处、分开到再相遇,他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情感归依,他在精心地小心翼翼地经营这分感情,不敢轻举妄动。他知道,虽然她变了许多,但内在依然敏锐,依然倔强,他怕抓不住这个易感的女孩。他内心并不如外表那样自信,同样害怕被拒绝。

  芷阳被这亲昵的举动震慑,霎时陷人迷离的气氛中,他温和深邃的眼神致命地吸引着她,使她几乎卷进他柔情的漩涡。她逃避又羞怯地垂下视线,突然发现他领口上那一片玫瑰红,嗅觉随即敏感地察觉到一股熟悉的香水味,是纪小洁惯用的POISON。

  他发觉她的神色猛然一凛,秀发随着她的后退从指缝间滑落,顺着视线,他看到“罪证”。

  Mygod!凌云志欲哭无泪,世上再也找不出比他更笨的人,居然带着另一个女人的口红印去找自己心爱的女人。

  “芷阳,”他紧张地轻唤。

  她冷冷淡淡地回他,“什么事?”

  “呃——”该如何解释?说他请纪小洁吃饭,可怎么把口红吃到衣领上了?

  “很晚了,如果没事,我要回去睡了。”芷阳只想快快离开,她的目光总不由自主地溜上那片红渍,越看越刺眼。

  “芷阳,”他情急地拉住她的手,无奈地哀叹:“是纪小洁,我今天晚上请她吃饭,她有一些——”他斟酌片刻,“不太礼貌的举动,我躲不及,所以……唉!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冷静沉着的大脑乱成一团。

  芷阳牵起一抹嘲弃的笑,静静地抽回自己的手道:“凌总,很晚了,我明天还要上班。”

  “芷阳,”他拦住她,“你要相信我,我这么做有我的原因。”

  “不用说这些了,你总有你的理由,我相不相信都无所谓。凌总,我看你该回去休息了,不要站在这儿净说一些无聊的话。”芷阳绕过他,奔向楼梯。

  七年前的情景又重演,她仍然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当然也无法理解他的心情。当年是因一时犹豫,今天是因韦吉康的嘱托,无论因为什么,他都不愿意伤害到芷阳。友谊也好,爱情也罢,他都万分珍惜,小心呵护。可是,他不能因为她而不去做他该做的事。他抽出一支烟,感到从未有过的疲惫和无助。

  芷阳背抵着门,感受自己剧烈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她几乎是一路跑上来的,那强烈的醋意惊得她发慌。原来今天他失约就是因为纪小洁。她嫉妒,嫉妒纪小洁的大胆,嫉妒她的妖媚,嫉妒她为了达到目的不惜一切手段的勇气。她也知道为了联合大厦的事情凌云志有求于纪小洁,欠她的这分人情他一定得还。但她还是不免痛恨凌云志的圆滑,痛恨他的忍耐,痛恨他姑息养奸,甚至不惜违背自己的心意做事。社会历练虽然磨平了她的棱角,但还不至于像他那样虚伪,没骨气。而他这种人恰巧就成为社会的宠儿,深得上司赏识。她不得不承认,他有时相当有魄力,坚决起来冷酷无情。好矛盾,他整个人好矛盾,她对他的感情也好矛盾。如果不是因为在乎,她也不会冲动地跑掉,她有好多年没有这样任性了。正因为对象是他,所以她才放纵自己任性。

  她悄悄挪到窗口,掀起窗帘的一角,他仍然站在街灯下吞云吐雾,身影寂静萧索,涌上一层深沉的落寞。他的孤寂在她心底掀起强烈的内疚,仿佛她带给他无尽的烦恼和忧郁。她一咬牙,拉灭灯,爬上床用枕头蒙住头,脑诲中反反复复都是他的孤寂、他的落寞、他的无奈、他的忧郁……她烦躁地起身,讨厌的他仍在,一支烟接着一支烟,月亮都已躲进云中酣眠,星星也困倦地眨着眼睛,只有他,仍固执地徘徊在街灯下,与一明一暗的星火为伴。

  七年前,她错过一次,因为冲动和任性,因为爱恋的脆弱;七年后,她不想因为同样的原因再错一次。缓缓推开家门,脚步犹犹豫豫,当她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他视线中时,她看到他眼中的惊喜和释然。

  他急忙踩熄烟蒂,带着感动迎上她,压抑着心中的颤抖问:“你不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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