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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车内安静而舒适,萧嚣闭着眼靠在萧向阳肩头,哑声道:“爷爷,我是不是真的很差劲?”

  老人抚了抚他乱糟糟的头发,温和地道:“还好,起码比那些街头小混混要强。孩子,你生活的时代太幸福,有条件享受,有条件叛逆,爷爷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出外打天下了。人总要为自己的生活负责任的,爷爷能供你一时,不能供你一辈子。”

  “我现在知道了,您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这些道理?”

  “我没告诉过你么?”萧向阳笑了,“只怕是你当作耳旁风了吧!”

  “呵!”萧嚣抹了抹眼睛,自嘲道,“没想到我平生第一次受教,是因为一个我追不到手的女孩子。”

  “你怪她吗?”

  萧嚣想了想,摇头,道:“但我会一辈子记得她!”

  傍晚时天开始下雨,乌蒙蒙的雨滴穿过乌蒙蒙的空气打在乌蒙蒙的街道上,像极了旭阳此刻的心情。她透过咖啡馆的茶色玻璃呆望着湿漉漉的天气,眼前不停浮现萧嚣苍白的脸色和垮掉的双肩,心中一遍遍自责。她轻轻打了嘴角一下,恨恨自语:“你这张嘴,怎么就学不会给人留点情面?就算老总炒了你,也是活该。”唉!怎么说萧嚣也曾好心地送她回家,又很君子地没有趁机占便宜;那些玫瑰花虽然俗气又扎手,但毕竟为办公室带来了芬芳了嘛;他的衣着是怪一点,但是现在流行啊,少男少女们还崇拜呢;虽然他飙起车来不要命,又容易引起交通事故,但你得承认人家的骑术很好嘛;至于车上漆的乱七八糟的颜色,只能说各人的欣赏角度不同而已……

  唉!现在拼命说服自己有什么用呢?伤害已经造成了,叫不能打完人家一巴掌再给颗糖吃,人家一定会把糖吐到你脸上。

  旭阳在自责的煎熬中度过有史以来最沮丧的周末,星期一上班时,发觉大家都用同情的眼光看她。她不是真的被炒了吧?

  她迅速扫向办公桌,没看到什么白信封,却看到一束黄玫瑰。

  黄玫瑰?她的眉头打了无数个结,这个萧嚣又搞什么了?花卡抽出来,咣当!掉出一把钥匙。他给她钥匙做什么?哪里的钥匙?她迫不及待地打开花卡,熟悉的字体写着:

  我不是小人,却是个伪君子,从今以后,要做个真君子了。

  萧嚣

  什么小人君子的?她被搞糊涂了。拿起钥匙把玩,越看越觉得眼熟,脑中灵光一闪,急忙掏出自己的钥匙对比。果然!他没爬上她的床,却复制了她的家门钥匙,这个小人,不,是伪君子。她对他的愧疚霎时消失于无形,抓起花就要扔,猛然看到花卡上龙飞凤舞的字迹,又缓缓放下来。人家都说要做真君子了,这人的信用比较好,就原谅他吧。比起她那些伤人的话,他的举动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多少还可以令她心安一些。

  下班时,她将黄玫瑰带回家,找了个花瓶插起来,算作第一次被人追求的纪念。玩笑也好,游戏也罢,聊胜于无。

  黄玫瑰完全凋谢的那天,萧向阳将旭阳叫到总裁办公室,脸上依然保持慈祥和蔼的笑容,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兴奋。

  “坐。”他客气地把她让到沙发上,自己也离开威严的办公桌,坐到她对面。“嚣仔出国念书去了,读建筑学和企管学双料硕士。”

  “哦。”旭阳拘谨地应着,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应该谢谢你。”

  “啊?”旭阳差点跳起来,不知道他说的是正话还是反话。

  “真的。嚣仔长这么大第一次主动想要念书,我很高兴。”老人饱经风霜的脸上涌上一抹欣慰,随即叹道:“他父母去世得早,我整天忙着工作,根本就顾不上管他,我觉得对他有所亏欠,就只能在物质和金钱上尽量满足他。这孩子从小到大几乎没遇过挫折,你是他的第一次失败,也是第一个敢当着我的面指责他的人。”

  “总裁,我……”旭阳的背被汗水浸透了。

  “我不是怪你,小姑娘,我是在谢你。你敲醒了一个浪荡子,等他哪天真的成一个人物,你就是第一大臣。”

  “总裁说笑了。”旭阳暗自松口气。

  “小姑娘,我很欣赏你。”萧向阳站起来拍了拍她的肩头,“好好干吧,如果你评上了助理工程师,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升你的职,加你的薪了。”

  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呢?旭阳直到走回办公室还不太敢相信自己有如此好运。为了奖励自己,她决定买一束鲜花,选来选去,还是挑了黄玫瑰,因为她觉得最顺眼。这时她才知道,黄玫瑰的花语是“分手”。难怪那天同事们都用同情的眼光看她,害她虚惊一场。就说萧嚣是个无聊人,都没恋爱,何来分手?而且他就是奢侈,一朵玫瑰要十块,那他每次送的不都要一百多块?天!她每天都将一百多块丢进废纸篓,想想心就痛。

  办公室再没有每天一束红玫瑰,家里却总插着一枝黄玫瑰,时间久了,自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纯粹变成一种习惯。

  她仍然住在那间小屋,仍然坐那把椅子,仍然乘那趟公车,仍然用那个牌子的洗衣粉,仍然穿那种色调搭配的衣服。她,恢复了那个很平凡很平凡很平凡的林旭阳,等待着下一个男人闯入她的生活,待待着某个人出现时,她会知道恋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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