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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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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并没有不欢而散。至少,朱子夜和公孙谦之后转往凉亭赏月,聊得很开心,默默退开的秦关,如她所愿地不与她吵嘴,不成为她印象中,总是凶巴巴骂她的家伙。秦关过了五更仍无法成眠,决定起身燃烛,做些可以分心的事,却一连做坏三条银饰平安锁,更错把一只名贵的流当金镯给熔掉……心神不宁,多做多错,不如不做不错,秦关放弃再弄砸第五件饰品,干脆坐定不动,睁着眼,平窗口外仍灰蒙的晨。 肢体是空闲下来了,脑子仍是忙碌不堪,想着看见朱子夜与公孙谦连袂出现于眼前的怪异感受。 老实说,就算朱子夜真的认为公孙谦很好,也不过是件小事,公孙谦确实值得那些赞扬,无论是相貌、人品、性格、能力,皆属上上选的出色,他打从、心里敬佩公孙谦,视他如兄。 朱子夜算是公孙谦自小看大的小丫头,两人有好交情亦相当正常,他又何必庸人自扰,以为迟钝的她会突然开窍去了解什么叫“爱”?她仍是株含着花蕾的小花,尚未为谁艳红了瓣色、尚未为谁挣脱了萼的束缚,她离爱情还嫌早了一些,再过几年,等她足以明了情爱为何物时,他才决定送上他为她量身订做的整套珠贝首饰!这些年来,一点一滴累积了耳饰、指环、手炼、颈饰、珠花,全以她最爱的白色珠贝为主,他甚至在钻研制作出类似捕兽夹的饰物,当然不能像捕兽夹具有杀伤力,而是咬合力不差又点缀了雪白珠子的虎口夹,方便不会用钗子绾发的她,可以轻松左右捉两缯长发再夹紧,便是漂亮的发型― 亲自上朱家牧场,向朱老爹提亲。 他想娶她,从几年前,便开始产生的念头。 兴许,她乍听之下,会惊讶地合不上嘴儿,更或许,朱老爹会比她更加惊吓,原来野女儿也是有人想爱的,说不定,朱老爹会问他,是否需要双手奉上几千只羊当嫁妆才不会亏待他。 兴许,她会大声嚷嚷:我们是哥儿们,怎么可以婚配,那是乱伦! 他会让她知道,哥儿们这三个字,不是像她与他这样当的。 哥儿们不会魂牵梦萦、哥儿们不会无话不谈、哥儿们不会乐见对方眼中出现了第三个人。 他没有当过她是哥儿们,那是给了欧阳妅意和严尽欢的感情,绝不是给朱子夜的。秦关正放宽了心,便瞧见朱子夜托着满满一大碗的鸡丝粥及几碟配菜,步伐轻快地朝他这儿而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率真女孩,几乎没有隔夜仇,说她迟钝也好,说她反应慢也罢,甚至说她有点粗性子也可以,她不兴冷战那回事,不爱生闷气,伤害她自己的身体,昨天和他有些不愉快,今早便全数抛在脑后,带了早膳来求和。 这也是教他很喜爱她的一点。 “关哥。”好眼力的她,远远就透过窗,看见秦关坐在桌旁。 秦关在窗边接过沉沉的膳食,朱子夜嫌麻烦地舍大门而直接跳窗进来,秦关本想数落她几句,但随即忆起她的埋怨,说他老是板脸骂她,他很识趣地闭嘴不啰峻,只让“早”这个字从喉里滚出。 “你昨天晚膳没吃耶,来来来,我盛了好多鸡丝粥,你快吃。”她一进屋,托盘里的大粥盅捧到他面前,再送上调羹一支。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晚膳? “谦哥说的呀。谦哥说,他去厨房泡茶时,看见灶边留有两人份的饭菜,灶上还有一锅温汤,猜想是你帮我留的,而且你应该准备陪我一块儿吃,对不?”朱子夜很坦白,并不是她太细心去发现秦关的体贴,昨天依然气着秦关― 不知是气他失约,还是气他爱欢欢,抑或是气他好好一句话不肯慢慢说就先用骂的― 总之她气嘟嘟的,和公孙谦喝了几杯茶,只觉得苦,完全感受不到甘味,它们根本没法子烧熄她的火气。那时,公孙谦彷佛想到了什么,才道出他在厨房灶上看见的猜测。她以为公孙谦是想帮秦关说话,撒了小谎,虽然她听秦关说过关于公孙谦“实话实说”的怪癖,还不曾亲眼见识过。 于是,她跑一趟厨房,果真看见了饭菜。 别说是气,连个屁也没剩了好吗? 要不是看见秦关房里的烛火已熄,她真的会半夜三更拉他起床吃宵夜。 即使肚子很撑,装满了饭馆的美食没消化,她仍是一口一口吃光饭菜,凉掉的酥炸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她才不要浪费好哥儿们的心意,然后再赶着最早的清晨杀上门,拿食物喂饱他。他饿了一整夜,又喝了一杯茶,一定胃痛,这是他的老毛病,她曾在他的信中读过,听说是他父亲刚过世,继母不愿照顾他,放任一个孩子有一顿没一顿,有时整日没东西吃也是常事,他的胃,便是那时给弄坏了。 “原来如此……”秦关还以为她关心他,才会察觉这件事,是谦哥告诉她的。 “来。”她催促他吃,秦关默默舀一匙入口,她笑吟吟看着他吃,不停问他好不好吃。 “你也吃。” “昨夜吃得有点撑。”她拍拍肚,苦笑,她几个时辰里吃下两顿饭,饱到现在。是指公孙谦带她去饭馆大吃大喝一事吧。秦关略带酸意地想。“关哥,我这次待了好久,再不回牧场去,我爹就会把我骂臭了吧。”她最近耳朵都好痒,定是老爹远在山的那一端,照三餐骂她这个贪玩臭女儿。“所以,我差不多也该走了,明天吃完早膳,我就回去了。” “嗯。”每年都会面临分离,他不意外,也不觉得有依依难舍的悲苦,她走了,明年仍是会来,她走了,写满蚯蚓字的书信随后就到。 “那你……”会送我回去吧? 回程的路不算短,有人陪,可以东聊西聊,打发马背上枯燥的时间。 那条路上,只会有她和他,有时骑马骑累,找棵大树坐下来嗑馒头、歇歇凉,若想小憩片刻,背靠着背就能闭目养神,不过大多数时间她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头,她只要一想到今日一别,还得数过好几百天才能见面,她便舍不得耗费在睡午觉上。 朱子夜正要多此一问,她很清楚,秦关一定会点头同意。 “关哥?”春儿轻轻敲门扉,在外试探唤道,打断了朱子夜的提问。秦关搁下匙,起身开门。 春儿见他早已清醒,便笑言:“小当家请你过去帮她梳头。” “好,我待会就去。”达成主子叮嘱的春儿走远了,秦关关上门扉,转身就看见朱子夜瞪着粥碗,粉唇紧抿,方才笑嘻嘻的模样,已不复见,他甚至捕捉到她蹙了蹙眉。他以为她在深思着什么天大难题,才会面容严肃。 “朱朱,怎么了?” 她现在不想看见他的脸,所以大眼瞠着,只看粥,其余什么也不看。 又来了又来了,那股讨人厌的失落和寂寞又侵袭上来了……他等会儿就要去找欢欢,就要为欢欢顺发梳髻,就要拢握她细腻乌亮的长发, 一丝一丝,一缯一缕,梳着,理着,再仔细将它们盘束在她蚝首上,为她挑钗选步摇,为她勾上耳坠子…… 讨厌! 讨厌讨厌讨厌!那是一幅深深教她讨厌的景象! 她抡起小拳,努力不去想它,偏偏它活生生就在脑海里上演,彷佛眼前正有妆台铜镜、有秦关、有严尽欢、有笑、有情意…… 讨厌!讨厌! 她会变得好寂寞的…… 当他离她越来越远,当他心里填了另一个女孩,他就会很疼很疼那个女孩,他就不会有其它空位来放置她这个哥儿们,然后,她写再多封信,他不看也不回,让她傻傻盼着,又失望着。 “朱朱?”秦关轻轻摇了她的肩。 “你吃完粥就去找欢欢吧。”她说这句话时,没有笑容,小嘴甚至略略垂下,麦色肌肤的鹅蛋圆脸绷紧紧,方才的可爱笑颜消失无踪,本该是灿如朝旭的元气,像遇日蒸散的叶上晨珠,不留痕迹。语毕,她就要从窗户再跳出去,秦关唤住她的步伐! “等我替小当家梳完髻,我也帮你。” “……再说啦。”她摆摆手,一点都不热络。反正她再怎么梳妆打扮,还不是那副模样,比不上天生丽质的严尽欢,他就把所有心力都放在欢欢身上好了。 嘿呴一声,她灵巧得像猿猴,攀着窗格,腿儿一蹬,纤腰一挺,人已经溜至屋外,乌黑长辫活泼甩晃,随着裹上狐毛靴的脚尖落地,它仍不听话地左右招摇,它晃过她浑圆饱满的酥胸,教他不由自主受它牵引,将目光落在那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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