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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她蒙住了自己的眼,错将爱情放在我身上。有一天,当她揭开遮眼的帛巾,她会后悔自己浪费宝贵青春和情意。”公孙谦不像朱子夜莽撞冲动,他看得比她更清楚,她的付出和纠缠,她自己没有乐在其中,他也没有领受半分,爱情不该是如此,或许爱情综合了酸甜苦辣,有时苦多一些,有时甜多一点,无论滋味如何,最少在爱情里,最基本该存在的,是彼此之间的相属与互有的关爱,若失去这些,根本没有资格称之为爱。

  是在说给她听吗?李梅秀努力想着,以为他在指桑骂槐,希望她自己学聪明点,要听出他的弦外之音。

  “因为你不爱她,才能这么冷淡说着,我看见的就和你不同,我虽然也觉得她好傻,爱着一个不爱她的人,那么辛苦,还得一年一年带着笑容来面对你,可我认为爱情没有对或错,没有道理可循,喜欢就是喜欢了,她那么勇敢,把心底的话掏心挖肺说出来,我佩服她,就算以后你跟她不会有好结果,我想,她也不会后悔自己做过的这些事。”李梅秀说着自己眼中看见的朱子夜。虽然是情敌,不怕丢脸、不怕遭拒。哪像她,畏畏缩缩,只想保护好自己,任由自己的心意藏在嘴里死去,一个字也不敢说、一点伤也不敢受。朱子夜不会后悔自己做过的这些事,而她呢?

  她会后悔,五年后、十年后、五十年后……再回想起来,她一定会很后悔很后悔,后悔没有让他知道,曾经有个姑娘,好喜欢好喜欢他,第一次踏进当铺想诈骗钱财而忍不住内心惶惑,害怕被人察觉意图,她的双手藏在袖里,不断发抖,是他,端来了一杯热茶,温暖她的掌心,用笑容和悦耳的嗓,教她安心,欺骗他,她感到罪恶和自我嫌憎;面对他,她从新学习坦白和诚实。当他从钱复多手中救下她,她几乎已经能确定自己的心意。她不知道与朱子夜相较起来,她有比朱子夜更喜欢他吗?毕竟朱子夜对他的爱意已经长达好几年,而她不过短短数月,孰轻孰重,可以称量吗?可以估价吗?

  朱子夜会不会像她这样,不乐见到公孙谦锁眉苦恼,只要他一失去笑容,她的天空就会变得比他更黯淡无光?

  朱子夜会不会像她这样,不希望害公孙谦必须说出自己也不爱的狠话来拒绝人?言语会伤人,亦会自伤,当说出令别人不愉快的话语时,自己所嗜到的,绝不会是轻松喜悦。

  朱子夜会不会像她这样,跟他在一起时,就会好开心,哪怕是陪他做粗活、搬重货、枯燥数着百来件流当品?听见他说话时,耳朵竖得直挺挺,半个字也舍不得错过?看见他孤零零坐在轻雪飘扬的面铺中,一个人,敛起眉目,握紧双拳,沉浸在她无法介入的过往,朱子夜会不会像她,一心急着要赶快飞奔过去,想要到他身边,不要他流露出失落的神情,不要他等待,不要他有时间重掀往昔伤疤,让伤口再度血淋淋?

  也许,朱子夜也会如此,也许……

  “不是任何一个人对我的情意,我都得全盘接受。”公孙谦的原则,不曾改变。

  “对啦,这种事,也得你情我愿,否则被爱那一方亦会很困扰吧……”她怎么觉得他的每一句话,都很适合套用在她身上?

  不是任何一个人对我的情意,我都得全盘接受。

  易地而处,她变成他,她也会认同这道理。

  抱歉,我也喜欢你。

  这句话,她不敢说。

  一方面,害怕被拒绝,另一方面,不想他为第二个朱子夜而苦恼。

  他一定觉得她像第二个朱子夜,一相情愿爱着他,一样都想用钱来买下他——这应该是他特地把她带到凉亭里,想说的话吧。

  我保证,你买下我,你会后悔一辈子。

  李梅秀撇远视线,望向凝有薄冰的湖面,映照出两人身影,冰面如镜面,照着她出师未捷身先死的爱情。

  突如其来的勇气,从她吸入沁凉气息的肺叶中满满膨胀,她的目光挪回他脸上,一个荒谬的念头,来得措手不及。

  告诉他:我也喜欢你。

  不行,一说就死定了。

  他会不开心,他会觉得麻烦,他会觉得怎么老是遇上这种女人。

  不说的话,你会后悔。

  对,会很后悔。

  说吧。

  不可以。

  快说。

  我不敢……

  快说!

  不可以!

  “我……也——拿一千两买你,不、不是想学朱姑娘,我只是想帮你解围,你放心,我不会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我只是单纯想救你,就像……你那时候从钱老爷手中救我一样。”差一点,仅差那么一丁点,她几乎就要脱口说错话,幸好在紧急时候,她理智战胜,硬生生拗出另一个话题,而非傻乎乎被荒谬念头所驱使。

  “我不认为你有一千两。”一个连汤面钱都得向妅意借的女孩,不可能有如此巨额的款项。

  “我应该有……”正确数目她不确定,但省吃俭用存了好几年的战果不会太还酸。她曾陪着弟弟去挖埋藏在菜园土内的钱罐子,里头装满白银黄金,没有千两也有百两吧。

  李梅秀嘴里回应他,偏偏目光瞅紧他端正容貌之际,脑子里的声音依旧在回荡。

  跟他说,你喜欢他,不要害怕受伤,你也想看看他听见你的心意时,出现在脸上的表情吧?是早了然于心,抑或倍受困扰?他会开心,还是生气……

  “你有?”他看出她心神不专心,以及不时咬唇,似乎欲言又止的模样。

  “我和我弟弟存了一笔钱,本来准备拿来买……呃,不过有急用的话,可以先挪来用。”至于她弟那边……可能得想想如何告诉他,她要拿钱来买男人,呀,她眼前好像看见弟在跳脚、耳边出现弟的咆哮,以及弟用食指狠戳她的额心,痛斥她被美色迷昏头的惨景。

  被美色迷昏头……

  这句话,用在公孙谦这个男人身上,一点也不突兀。

  他的确美,纯男性化英挺的五官,掺和了柔致的温煦——当然并不是暗喻她浑身娘儿们味道,而是一种有别于粗犷、鲁莽之外的细腻。

  我喜欢你笑起来,眼尾微扬的样子。

  公孙谦听出她迟疑没说的部分。“你原来是准备买什么?需要这么一大笔钱?”一千两,足以买下好几甲农地或几处园林古宅,她若如她所言的富裕,当时典当清白的六十两,她不该还不出来,还差点被迫卖身,这说不过去。

  “我……”她耳里还隐约听见他问了她几句话。只是隐约而已,因为有更大的声音在脑子里说着、喊着。

  我喜欢你品茗的样子。

  “梅秀?”久等不到她那个“我”字之后的回复,公孙谦轻声唤她,她抬眸,深望眼前这个男人。

  我喜欢你鉴赏商品时,眸子里,专注认真的样子。

  “你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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