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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正确的说,他只是来按蔷薇家的门铃,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邀请她一起吃早餐。

  不过,石蔷薇决定将他的一切行为归类于“打扰”和“吵”。

  毕竟谁会无聊到一大早去买玫瑰花,只为了请别人吃早餐?还穿得活像是从吸血鬼电影里走出来的一样,简直莫名其妙。

  “我希望你让我有机会为昨天的事道歉。”他一脸要对天发誓的表情。

  “道歉不必,你只要离我和玫瑰之泪远一点就够了。”

  “事实上,我对玫瑰之泪完全没兴趣,你要我离它多远都不成问题。”

  “那你偷它做什么?”石蔷薇有些火大地质问道。

  “说来话长,”韩司辰耸耸肩,“不如我们边吃早餐边聊?”仍是不死心地游说。

  本来想回应他一句“想得美”,可是石蔷薇转念一想,如果他真的愿意和她谈这个话题,对于保住师母的遗物也许不无帮助。

  公事公办,和他吃顿早餐取得情报,并不表示她就得原谅他昨晚对她所做的恶劣行径,也就是说她并不算违背和他誓不两立的决心。蔷薇在心底说服自己,毕竟老师的托付才是最重要的。

  “你真的愿意告诉我为什么要偷玫瑰之泪?”她问。

  “知无不言。”他保证。

  蔷薇叹了一口气,“等我十分钟,我换件衣服。”

  吃顿早餐还要跑到五星级大饭店,会不会太夸张?

  石蔷薇只随便套了件运动服——老实讲,跟韩司辰站在一起,不管穿什么都会让人觉得别扭。

  这家伙对于旁人的眼光毫不在乎,一大清早穿着尖领衬衫,还在领口绑着花俏丝巾,一身质料上好的西装,手套、怀表、圆帽、脸上戴着单眼镜片,各种会在十七世纪英国大街上看到的穿着配备无一不齐全,对待她的方式就像她身上穿着的也是镶着宝石、轻纱飘逸的晚礼服一般,让她挽着他的手臂下车,踏过饭店的红毯。

  明明她身上穿的就只是一套运动服而已。

  她都可以看到饭店门口的接待人员一脸怪异,想笑又不敢笑的表情了。

  早知道她至少会穿件裙子出来。

  “你每天都这么吃早餐的吗?”石蔷薇觉得自己耳根泛红,又窘又恼地在他耳边问道。

  “不一定,有时候我喜欢在山上野餐的感觉,有时跟着渔船出海,还可以在第一道曙光出现时吃到刚捕上船的黑鲔鱼。”

  石蔷薇深呼吸了一口气,“你应该先告诉我你要到饭店来吃饭!”

  韩司辰挑眉,“不用担心,等等我们在房间里吃,不会有人来打扰。”

  石蔷薇愣住,“你开房间做什么?”她的语气有些防备。

  “别误会,我只是不想被打扰用餐兴致而已,不尊重女士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他说得没错,他们真的只是开房间吃早餐!

  而且还是饭店顶楼的总统套房。

  “不要告诉我一个校医的薪水可以让你这么挥霍。”

  一大早吃法国限时空运而来的鹅肝酱,配上顶级红葡萄酒,会不会被天打雷劈?

  因为不想被打扰,所以韩司辰亲自替她斟酒,然而即便是如此,他优雅的举止动作还是让人联想到住在古堡里、出身高尚的伯爵或贵公子。

  石蔷薇总算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女学生们那种让她觉得荒谬的臆测的确其来有自。

  “我还有别的收入。”他说。

  石蔷薇了解的点点头,“当小偷很好赚嘛!”口吻里不乏讥讽之意。

  韩司辰笑了笑,“我以为世人称蓝影为大盗。”

  “大和小在这件事情上无关乎伟大或渺小,”瞧他说的,难道他以为当大盗很值得骄傲吗?”简单来说,大盗的大指的是罪大恶极的大,小偷的小则是卑鄙小人的小。”

  韩司辰忍俊不住,气石老师教社会科学有点可惜,应该去教国文。”

  “好说。”石蔷薇扬起下巴,一副女王的模样。

  韩司辰正色说道:“我师门的头号戒条就是——偷来的东西绝对不能用在自己身上。”

  石蔷薇一脸不信。师门?戒条?她还义贼廖添丁咧!

  “当大盗只是我的兴趣。”他解释道。

  “那十大枪击要犯是不是可以跟法官讲,杀人放火也是他们的兴趣?”

  韩司辰忍不住笑了出声,“我必须承认,我的是非观念的确比一般人来得模糊,你曾经是警察,应该知道我会偷的对象大都是哪一种人。”为富不仁的奸商、贪官污吏、黑道分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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