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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其实从杨昀骥有记忆以来,平凡男孩子的生活对他而言始终就有一种勾不着的距离。

  他上一次和女孩子约会是在高一时,当时两人话都还没说上几句,麦当劳的椅子也还没坐热,他就被一通紧急电话给召回家,因为他老爸在和别的帮派谈地盘归属时,被人从暗处开了一枪。

  当时他都不知该怎么向那女生解释他必须立刻回家的原因,未了他决定据实以告,那小女生吓得脸色发白,从此没再来找过他了。

  走在前头的杨昀骥发现身后叶依莲的脚步愈走愈慢,回过头,见她棒棒糖半含在嘴里,小脸不若刚才有精神。

  “我们找地方休息吧!”走了那么久,他都忘了她脚应该酸了。

  叶依莲脑袋上下晃了晃,才想告诉他找个有厕所的地方歇脚,身后忽然有熟悉的声音喊住他们——

  “骥哥!”是大虎和……杨昀骥的朋友吧?

  叶依莲和杨昀骥的朋友不熟,她只认得大虎,其他的几个男女则是在学校时就常常和杨昀骥在一起的。

  杨昀骥看向那群死党,有些意外,但眼里升起了愉悦的笑意。

  “骥哥,和嫂……”大虎话还没说完,就吃了女朋友一记手拐子,连忙改口,“和叶同学出来逛街啊?”

  杨昀骥在学校人缘一向极好,不因为他是杨迁的儿子、黑帮未来的重要人物,而是他的性格不拘小节,却又心思细腻、大胆豪爽,颇有领袖特质。

  巧遇死党,他们正好是成群相约出游,一伙人男男女女十几个,很快就围着杨昀骥,在这个闹区的大广场上聊了起来。

  男孩子一起打打闹闹,也不知何时放开了一直握着的小手,杨昀骥回过头来,叶依莲早已怕生地缩到一旁去了。反正她也搭不上话,一直站在他身边,他又是那么显眼的一个人,连带她也像成了所有人的焦点似的,很不习惯。

  杨昀骥却伸长手臂,将她拉回身边。

  “小心走丢了,我要去警察局领你。”他半开玩笑地糗她。

  “我又不是小孩子。”她忍不住咕哝。

  不知是谁提议去唱歌,杨昀骥身为那一伙人的头头,当然被热烈邀请。他低头问她的意愿,叶依莲本想说不去,可是她看每个人都兴匆匆的样子,虽然如果她说不想去,顶多就自己先回家而已。

  但如果是这样,他会为难吧?毕竟他和朋友们聊得那么开心,杨迁如果知道她一个人先回家,一定会怪儿子。而且她也不希望在他朋友眼中,她是个很难相处的人。

  反正又不是要她开口唱,而且KTV也有厕所。

  “好啊!”最后,她笑着点点头。

  杨昀骥看着她,与她交握着的手掌心贴近掌心,忍不住露出微笑。

  有些人喜欢唱歌,一个人在家里哼哼唱唱跟有听众捧场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尤其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潜在的表演欲,因此一进到KTV就是一场麦克风争夺战。点歌大队拼命点歌,就算客气一点,表面上互相让来让去,抓到了机会还是会紧握着麦克风不放,最好再来个一鸣惊人、技压全场。

  像叶依莲这种尽责的鼓掌大队队长,其实还满受欢迎的。

  中途那几个站在桌子和椅子上又唱又跳的人像是良心发现,让渡自己手上的麦克风,让来让去转到叶依莲手上,她只能露出惶恐又可怜兮兮的眼神向杨昀骥求救。

  “啊!骥哥,你和叶同学合唱一首嘛!”竟然有人这么怂恿。

  接着大伙简直像这个提议多么诱人似的,以喊“安可”的热情鼓吹始终坐在一旁当啦啦队的两人。

  叶依莲小脸皱成苦瓜,直想把手中的麦克风让给旁人,但哪有人敢在男女合唱曲时抢大嫂的麦克风?因此这会儿本来抢手的麦克风倒成了烫手山芋。

  坐在叶依莲身边、强迫中奖拿到麦克风的杨昀骥也一脸怪异,他左手边本来和他一起聊天嗑瓜子的大虎则露出世界末日般的表情,另一旁大虎的女朋友显然是鼓舞杨昀骥和叶依莲合唱最卖力的助选员之一。

  “可不可以不要唱?”叶依莲拉扯着杨昀骥的衣袖求救。

  “为什么?”本来他可以拿大哥的权威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不过眼前他自己也骑虎难下。

  “因为……”叶依莲把脑袋瓜垂得低低的,“我的音乐课唱歌项目从来没有及格过。”讲白一点,她是音痴。

  杨昀骥微怔,忍俊不住,然后低下头在她耳边喃道:“我也是。”要不然他风头一向那么健,怎么可能进了KTV就晾在旁边当布景?

  叶依莲抬起头,有些讶异,直觉他是哄骗她的。

  她以为像他这样的风云人物,成绩优秀、运动出众、才艺超群,怎么可能有不完美的地方?

  银幕上,不知哪个好事者点的情歌曲目出现了,音响也传出前奏,大伙儿掌声热烈如擂鼓。

  此情此景,两人还继续推辞,岂不是破坏了正热闹开心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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