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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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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和风姊骗我?”她不相信,不问清楚她不甘心。 “当然,我跟和风是好朋友,她的动向我最明白了,听说她最近嚷着要封笔,大概嫌麻烦了吧!”本身即分身,分身不现身。 “不要啦!和风姊不能封笔,我最喜欢她的小说了,我要跟她学写小说。”汪水仙急得眼眶都红了。 她远从台北一路下来就是为了见和风姊一面,她怎能说不写就不写,以后不就没书好看了。 和风笑面虎似的拍拍她的头。“乖!你要想和风继续创作就向出版社反应,由出版社去压榨和风写稿。” “有用吗?”汪水仙的眼泪豆大一点,噙在眼眶欲掉不掉。 “绝对有效,而且你要多找几人直接杀上出版社,把编编挖出来谈判。”死道友不死贫道,她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让阿编去摆平,她只负责交稿。 “编编是谁?” 杀了我吧!她看小说不看序吗?“编编是编辑大人,主宰稿子通过与否的第一道刽子手,我小声的告诉你喔!你找南姊就对了。” 给她死,出卖朋友是她的专利,盥用有罪,既然都卖了九人了,再加一个不算什么,臭名远播正是她的希望,她要当小说界第一个坏女人,哈!哈!哈!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汪水仙一脸怀疑地问。 “因为我们是非常要好的老朋友,所以她常常会说些出版社的事让我知道。”小女生不要太聪明,瞧她就很好拐。 写过几十本小说还怕拗不出一段感人肺腑的情节吗?说起骗人的技巧她可是无师自通,骗倒一挂小女生不成问题。 要是每个都单蠢至极,她的书铁定销爆了,女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 “喏!这一千块你拿着赶紧坐车回去,趁周休二日之前去出版社举牌子抗议,我在精神上支持你。”末了她还喊加油、加油。 这一段若让编编看见,她的耳朵定会长茧,因为会被念上一年。 汪水仙摇头推拒说自己有钱。“那我先回去了。” “好,我让小涌送你去坐车。”一使眼神,和风又把责任推向既佩服又不服的弟弟身上。 这个姊姊真贼,难怪是写小说的,骗死人不偿命。和涌在心里嘀咕着。 就在两人要出店门口时,街尾的王老师刚好进来,她一见自己带过的学生也在场上鬲兴的一喊── “和风呀!你几时回来的?和妈的伤没事吧?我家小宝说要吃你家的鲁肉饭,这店还开不开?” 白眼一翻的和风不敢相信她的运气这么背,只差个几秒钟就能送走一个祸害,为何老天偏要在此时和她作对,她平时并没有少烧香呀! 难道坏事做多了终有报应? “你……你是和风?!” ※※※ “不是,不是,我不是和风,是那个卑鄙无耻的刘小姐盗用我的名字,你知道她的名字很俗的,在菜市场一喊起码有十个欧巴桑会回头……” 半信半疑的汪水仙打定不走了,不过在和风的菜刀威胁下,她还是乖乖地打了电话回去报平安,并征得家里的同意请假一周。 所以她在“和妈小吃店”打工,不支薪的那一种,但提供食宿和和风小说二十本,每本都以她的名字写下一段感言。 像是水中仙子盈盈笑,凤眼汪汪惹人怜之类,叫她兴奋之余不免频频打量眼前这位“和风”。 如果她是和风为什么不承认是和风?若是她并非和风怎会一夜之间就拿到和风的签名书?寄快递也没那么快,何况没见她出过门。 她到底是不是和风姊? “姊,不要去啦,很丢人耶!镇上的人都认识我们……”好羞人哦!和云皱着一张脸。 “立正站好,你别别扭扭地成何体统,不怕街坊邻居笑你小家子气,一点也没有和家的气魄。”牌子也不拿好歪歪斜斜的。 她宁可不要气魄。“凡事息事宁人嘛!有必要闹得这么大吗?” 肯定会被同学笑死。 “哪有很大,包括小花在内才五个人,我还嫌人数不够壮观呢!”就是不想闹大她才婉拒亲朋好友的大鼓阵。 “人家叫水仙啦!”小花好难听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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