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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是我自己想知道答案,所以,不用跟我说对不起,知道不?”见她没说话,景仲轩戳了戳她的额头,“回答。”“知道。”

  “现在你既没那心情,把我当朋友便是,夫妻之事,你若不愿,我绝对不会勉强於你,安安心心在这里住下去,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不用小心翼翼怕我不高兴,将军府这墙已经够高,院子也已经够小,再勉强下去要生病了,所以,你就过自己想过的日子吧。”生烟真不懂,他到底喜欢自己哪里?

  虽然没恋爱经验,但她又不是傻子,只有喜欢一个人,才会这样包容一个人,这高墙大院里,他就是道理,其实根本不需要这样尊重她,但他对她,却是相当的保护,思想开明到几乎是现代人的地步了。

  生烟的困惑明明白白写在脸上。

  他笑着轻戳了下她的额头,“傻瓜。”

  生烟一呆,内心深处有个身影慢慢浮出——重叠上刚刚的一切……曾经有个人,总会耐着性子听她乱说一通,然后笑着戳戳她的额头,说,傻瓜。

  接连几天,生烟都睡不好,思及现在,又想起过去,两相交乘,真是没一日好眠。

  先说现在吧。

  王嬷嬷欺人,但那也是听命行事,三十个板子即便分期付款,也还是很有得受,年纪这么大,打跛了说不定就这样跛下去了,即便知道景仲轩看在她求情的分上,已经让了一步,但这还是让身为现代人的她很难接受,有人因为她而受苦,无论如何真的高兴不起来。

  再者那凌云娘,从头到尾都没显出后悔的样子——这种千金大小姐有时候挺麻烦,会因为没能踩到对方而一试再试,日子还长,不知道她会再出什么怪招,生烟不怕,但觉得烦。

  那日新妇奉茶,除了三位小叔,府里还有几家亲戚,都是婆婆汪氏的兄姐,原本只是过来府中小聚,可没想到景仲轩迅速订亲,因此便住下来,等到婚事之后才走,故此,那日奉茶也都在厅里,大部分的眼光都是打量她这个不知道走了哪门子运气的庶女,但里面有两个表妹喊她“表嫂”时,一脸的不情愿。

  生烟只觉得好笑,古代女子也没机会见几个异性,寂寞的闺阁生活中,景仲轩闪耀出现,要外貌有外貌,要家世有家世,那还不芳心评然,恐怕早缠着自己的爹娘暗示想嫁,可没想到汪氏是个急性子,景仲轩不信八字,不过出门一趟,就什么都定了。

  这下两位表妹自然是闷得很,若在人家刚定下亲之际,马上论共侍之事,又恐惹笑,因此,一股怨气自然只能发在情敌身上了。

  真是冤枉,不管要娶平妻,还是纳妾,她完全没意见啊,尽量娶吧,反正院子大得很,重点是,她又不喜欢景仲轩……不对,她喜欢景仲轩,但是非关情爱,而是把他当“恩人”或者“好人”那样的喜欢。

  正当盛年,又无通房,看起来也不像同志,居然能尊重她的意愿而不碰她,她真的只能说感激,至於爱情……唉。

  不知道陆捷好吗?

  那个爆炸,她现在想起来还会后怕,到底用了多少炸药,即便两年多过去,她都还能记得那震耳欲聋的声音、火光,她整个人从窗户弹飞出去,直落别墅外面的游泳池,重伤之际,即使会游泳也没用。

  再次睁眼,人生骤变。

  她在侯府养病半年,以前的事情只能记得六七成,她知道有空白,但是那些空白却怎么样都想不起来。

  小时候到美国之间的部分还好,但在她变成娜娜之后,记忆出现严重的断层,只有一些片段,或者只字片语,有时候甚至出现互相矛盾的回忆,让她头痛欲裂,原本以为自己再也无法拼齐完整的过去,但奇怪的是,到了将军府之后,那些失踪的拼图,一块一块又出现了。

  陆捷也喜欢戳她额头,然后笑说,傻瓜。

  她记得他怎么一次又一次的约她出去,讨她开心,三十几岁的人,会像小男生一样,亲笔写情书给她。

  陆捷的字很漂亮,像他给人的感觉一样,一笔一画,都是力道,她在套房里看着他的信,常常忘了自己的身分,一遍一遍的看,一遍一遍的傻笑。

  明明是黑社会,但却因为她喜欢大自然,有空就会带她去踏青,陪她看文艺片,两人还拍过大头贴。

  他对她,总只是亲亲脸颊,没再多了。

  刚开始,她是忍着那个吻,回到家总还要洗脸好几次,后来,她不再在回到家时,马上冲到洗手间,更后来的后来,她开始期待,喜欢他亲自己的脸颊,然后摸摸自己的头发。

  她甚至想过,如果他说要留下来过夜,她不会推开他……但是这件事情,除了第一次见面那天,他再也没有提起过一次。

  没多久后,他说:“夜欢进出的人复杂,你又这么累,别做了,还缺多少钱我给你,你若不想收,就当是跟我借的,来莓果猫咪做事,这样我放心点。”虽然是前生的事情了,但陆捷说话的样子,她到现在都还记得清楚。

  他顺着她被风吹乱的头发,眼神很温柔,自己糊里糊涂就点头了——忘了自己是娜娜,忘了自己应该是叶美佳,当时,她是以乔熙惟的心情点头的。

  不是在夜欢很累,而是卧底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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