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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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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灵是哪号人物?为什么听到她的声音时,他的坏人脸会魔术似的变了一朵笑容出来。 “好,这个星期天,我去接你。”他用红笔在桌历上打了一个记号。 看他这么慎重其事,她感觉更差。 什么叫“这个星期天我去接你”,可恶可恶! 她已听不见钟澈后来又说了什么,因为脑中已被各式各样的猜测给塞得满满的,灵灵是个清纯少女,还是火辣女郎?说不定是天使脸孔、魔鬼身材,笑声还像铃铛…… 想得正入神,一团卫生纸突然朝她丢过来。 办公室里只有两个人,她不会自己丢自己,那自然就是钟澈。 灿宁看了他一眼,有些生气,可恶—— 他拿起钥匙,“要不要去淡水?” “我们走了就没人在了。” “既然没人在,自然不会有人发现我们两个不在。”他绕口令似的回答。 灿宁明明不太高兴,不知怎么,还是点了头,她后来给自己的理由是他们两人从未一起去过郊外,走走也好。 晚秋的街道凉爽许多。 依然有太阳,但感觉已从炽热变成温暖,很舒服的温度。 经过这些日子来的训练,灿宁已习惯钟澈骑车时不要命的激速前进,她不再害怕,但仍喜欢靠着他厚实的背。 那个背着行囊走过千山万水的背。 到淡水时天色尚早,钟澈把银色摩托车停在路边,两人买了弹珠汽水在河堤边坐了下来,淡水的时空似乎比台北慢了许多,触目所及,一切都悠闲,阳光暖暖,微风轻拂,空气有淡淡的海潮香气,比起大楼中永远不冷不热的人工温度,郊外是舒服多了。 灿宁扬起笑,面对眼前的幽然景色,再多的不高兴,也早抛诸脑后,“这几年来,你去过多少地方?” “所有旅行社有带团的地方。” “哪里最让你难忘?” “多佛海峡。” 灿宁知道,那是英法间的一处海峡,除了距离之外,汹涌的海流亦让许多挑战它的人无功而返。 “为什么?” “那是我第一次征服自然的地方。” “啊?”征服?那么,他是游过了? “两年内去了三次,最后一次才成功。”钟澈往后一躺,将手枕在脑下,“三次,很多老手都说我们这群年轻学生很幸运,有人挑战了十几次都还没能游完全程。” 灿宁只知道他去过很多地方,但不知道他还征服过那一顷顽强的汪洋,“再多说一点,我想听。” “我爬过高山,也游过几个小海峡,多佛让我……”他突然改口,“我们尝到滑铁卢的滋味,就算是夏季,海水也只有十五度上下,包括海流惊人的夜泳,全都只能靠自己,队员只要有人出状况,那就注定失败,成功率只有十分之一。” 灿宁看了钟澈一眼,清楚的收到“我现在心情不错”的讯号,于是她决定趁机多问一点他的事情,他的想法,他的过去。 想多接近他一点。 即使只是一点也好。 因为他们认识太晚,也因为他们的距离太遥远。 “沙漠呢,沙漠好不好?” “有什么好要去过沙漠才会知道,原来,一无所有也可以美丽,原来,光是地平线就能震撼人心,虽然有些人怕热怕脏,可是凡事都是相对的,不亲眼看,就永远无法体会,当然,总有团员第一天就想回家,对那些人来说,的确是花钱受罪。” “真可惜,有些人想去还不能去呢!” ”嘿,他们最大的目标只是骑着骆驼在金字塔前拍一张照片,然后拿回去裱框放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等亲朋好友来访时说,嘿,我去过埃及。问他哪里好玩,马上瞠目结舌。” 灿宁嗤的一笑,接口,“把旅费拿去买一套完整的埃及影音光碟都够了,还可以在家吹吹冷气,一边喝酒一边欣赏,然后说,看,埃及多好啊,亚斯文的神殿好棒,路克索的神殿真美,喔,帝王谷真是壮观,还有基萨区的那些骆驼,我想它们一定不太乖。” 钟澈笑了。 她有些高兴,他平常时的笑法比较接近“把嘴咧开”的这个动作,有笑容,没笑意,而她看得出来,他刚才是真的笑了。 在淡水河畔,在她的身边,有了愉快的表情。 “怎么会想来旅行社的?我听嘉升说你念的是外交系。” “想到处看看。” “同样的地方,去那么多次,不会腻吗?”她记得嘉升说到带团就会不由自主的表情扭曲。 “你来台北多久?” “四年多。” “每一条街道都走过了吗?” 她先是一怔,继而笑了。 “念外交是误打误撞,至于旅行社,刚开始当然是为了看风景,到后来,发现风景不比人好看。”钟澈逸出一抹玩世的笑,“风景虽然会变,但却不是肉眼能察觉的改变,可是人不同,人会改变所有的东西。” “即使是肉眼不能察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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