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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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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唇角浮起一层淡淡的笑意,“怎么突然打电话给我?” “我只是想跟你讲,我前两天已经搬回来了。” “前两天?” “前……几天啦。” “前几天而已吗?” “好啦,上上个星期啦。” 袁希珩的笑痕在唇边扩大──他早就知道了。 “袁代书”跟“星星花坊”是正对面,他的窗户就对着两姊妹的房间,上上个星期开始,他总在看书的时候,听到对街传来碰碰砰砰之类的声音,央樨是小公主,不会那么粗野,会把日式地板踩得砰砰响的只有一个人,沈央柰。 他知道她已经从屏东回来了,不过小妮子不知道在闹什么别扭,一直假装自己没有回来,他心想,说不定邻居们到现在还以为那个每天晚上帮忙沈老爹把花搬进去的人是央樨呢。 “我刚面试完。”央柰似乎在很吵的地方,一直扯着嗓子说话,“央樨说你的公司就在附近,你要吃饭了没,我肚子很饿,出来吃个饭吧。” “你在哪?” “纽约纽约。” “等我十五分钟。” 切断电话后,助理黄丽婷刚好捧着他的咖啡进来──虽然她就快要结婚了,但是在面对他时,脸上还是不由自主的出现一抹崇拜的笑,“袁律师,你的咖啡。” “先放着,我回来再喝。”袁希珩站起身,拿了皮夹、钥匙、手机,“我有事要出去,吃完中餐才会回来,客户找我的话,请他们留下电话,公司里的人找的话,请他们直接打手机给我,就这样。” 第二章 袁希珩已经搬来美丽街一年多了。 十三岁的央柰早已穿上国中生的制服,学号旁边绣了一条杠,代表着一年级的意思,她已经那样过了一年,这个夏季过去,她就会绣上第二条杠。 因为近水楼台的关系,央柰很快的跟袁希珩变成了美丽街同龄小孩眼中的──好朋友。 对,只是好朋友。 央柰知道袁希珩大她三岁,父母离异,是家中独子,十二岁之前,他跟母亲住,母亲再婚后赴美,于是他回到担任代书的父亲身边。 “所以我真的很羡慕你跟央樨,有手足的感觉很好吧!” “嗯,而且央樨对我很重要喔。” “很重要?”袁希珩笑了笑,“好奇怪的讲法。” “真的、真的,我妈离开这个家的时候,我六岁,六岁很大了对不对?可是很奇怪,我完全不记得关于妈妈的事情。” “一点都不记得?” 央柰偷看了他一眼,每次当她说起这件事情,别人要不是张大嘴巴露出难以置信的样子,要不然就是哈哈大笑说“央柰你别开玩笑”,没人把她的话当真,但袁希珩似乎是个例外。 他很认真的听着,而且没有笑她的意思。 那样的温和态度对她来说是一种鼓励,于是她点了点头,“嗯。” 央柰记得有一段时间,老爹带着她穿梭在一间非常大的医院,医生跟她谈了很多话,可是她还是想不起来六岁前的事。 “医生说,这是一种刺激过大便会选择性失忆的病,有的人会好,有的人不会,我好象是属于后者吧。央樨就不同了,她记得所有的事情,她会翻着照片,一张一张告诉我,那是在什么时候拍的,按下快门前,妈妈说了什么,我又说了什么,央樨不只是我的姊姊,她还替我保管了与妈妈的回忆,所以央樨对我很重要。” 央樨…… 央柰一直到长大之后,才知道“樨”是桂花的意思。 不过央樨不像桂花,比较像百合,因为百合很清雅、很高贵,跟央樨的感觉一模一样。 央樨真的很出色。 所以她们是一对不太相像的双生儿。 有时候她会对着镜子发呆,研究自己的五官以及骨架,或者是走路的样子。如果只看脸,她跟央樨几乎没什么不同,不过人生不是只凭着一张脸过活,长久相处,个性也很重要。 就拿袁希珩来说好了,他总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分辨出两人的不同,就算穿同样的衣裳、做同样的打扮,他还是有办法在第一时间说出谁是姊姊、谁是妹妹。这一年以来,没有一次说错。 “其实你跟央樨不像,一点都不像。” 嗯嗯,央柰沉痛的点头,她知道、她知道,只是知道是一回事,但从别人口中听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喜欢啊…… 他眼睛会看得这么分明,应该跟喜欢有关吧。 “喜欢”这两个字,有时觉得很简单,有时又觉得很困难。 哪,就拿她班上同学来说好了,居然也有人喜欢袁希珩耶!虽然说都是同一所学校的学生,但是国中部居然会捞过界去留意到高中部的人,怎么想都觉得很不可思议,只能说他是个天生发光体吧。 就像漫画中的男主角一样,什么学生会长、永远的第一名、棒球队的第四棒之类的,全部都是他的荣耀。 在学校是,在美丽街也是。 才搬来短短一年,他已经变成同龄小孩的梦魇,因为每个妈妈都会对自己的小孩说:“你看你、你看你,这是什么成绩?人家袁希珩可以考九十分、一百分,你为什么不行?” 所幸的是,其中不包括央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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