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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她惊讶的上前,看着他打开那琴盒,里面不是别的东西,正是一把小提琴。

  “你怎么知道它在这里?”她扬眉问。

  “昨天晚上有音乐会,这架钢琴的琴盖是开着的,但早上就被盖起来了,还铺上了防尘布。”他将小提琴拿出来检查,“当然,也许是因为这家的主人很爱整洁,仆人很勤劳,但音乐会原本是打算举办三天的,如果不是因为这桩命案,今天音乐会还会继续举行,那么为什么要费事盖上防尘布?”

  “因为不想让人打开它。”她醒悟过来,微笑回答。

  他点点头,道:“如果这时要藏一个大家都在找的东西,还有什么地方比命案现场更好?每个人都以为这把琴从这音乐厅被偷走了,没有人会想到东西还在这里,就在尸体旁边。”

  说着,他把小提琴拿出来检查。

  “是那把史特拉底瓦里吗?”她问。

  他没有回答她,只将小提琴架上了肩,握着弓,试了几个音,然后拉起了一首曲子。

  清亮的琴声在瞬间回荡在室内,流泻入夜空。

  屡欢惊讶的看着眼前这男人,只见他轻松的操控着手中的乐器,一个音符接着一个音符如流水般从他指间滑出。

  那是一首既优美又浪漫的曲子,带着些许的哀伤,和淡淡梦幻的情调。

  他半垂着眼,拉着琴,几乎像是身在独自一人的旷野中,将这首短短的曲子,诠释得万般温柔,让听者为之心暖,不觉放松。

  悠扬的乐曲一再回旋,然后消散在夜空。

  有那么一瞬间,她完全忘了人还在命案现场,直到看见他放下了弓弦,她才遗憾的领悟到不会再有下一个音符出现,他已经拉完了那首曲子。

  “是的。”他抬起了眼,看着她。

  直到这一秒,她才真正看见他深黑的眼,他的眼里和那首曲子一样,有着淡淡的哀伤,与让人着迷的温柔。

  “这是那把史特拉底瓦里。”他说。

  她想它确实是,但那是因为眼前这男人拉的音乐,让她觉得是。

  虽然她不是家里最有音乐天赋的那个,但她确实有一个很会弹钢琴的老爸和小哥,她清楚要把音乐演奏得好听,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更别说要感动人心了。

  而她在方才那短短几分钟,真的被他的演奏打动了。

  他放下小提琴,小心翼翼的将琴与弓都收好,几乎是有些依依不舍的,他再次抚摸着琴弦与那长年被使用者摸得发亮的枫木琴身,然后才把琴盒盖上。

  “这是什么曲子?”她柔声问。

  “小夜曲,恩里克?托塞里的小夜曲。”

  他本来只是想试几个音而已,也许一小段,几个小节,但那琴音真的很美,而他的听众又如此入迷专心,她脸上的神情整个和缓起来,不再那么紧绷虚假,像戴着搪瓷面具,因为如此,他不自禁的拉完了整首曲子。

  “你拉得很好听。”她真心的说。

  “谢谢。”他垂下眼,不知怎,竟真的觉得有些尴尬,或许是因为她的黑眸如此真诚明亮,他像是能从那双清澈的大眼中看见自己。

  沉默在空气中蔓延开桌,他能感觉到她的注视。

  他将琴盒的扣头扣上,拿起那黑色的琴盒,正当他不确定是否该问她是否要搭便车时,他听见奇怪的声音响起,不禁好奇的抬眼,只见她不好意思的摸着扁平的小腹,笑了出来。

  “抱歉,我每次用脑过度就会觉得肚子好饿。”她笑看着他,问:“你知遁哪里有不错的小馆吗?不会很贵,便宜又好吃的那种。”

  “嗯。”他点头。

  “太好了。”她露出微笑,问:“你不介意再载我一程吧?”

  他愣了一下,他没料到这个。

  她是在约他一起吃饭吗?他不是很确定,也许他误会了她的意思。

  “你也饿了吧?我相信你和我一样错过了晚餐。”她笑着再说。

  OK,她确实是在约他。

  这不是个好主意,他已经很久没有和人一起用餐,更别说是个女人了。

  况且,他需要把小提琴送回保险公司,好让保险公司正式把琴交还给罗维先生,而比起吃饭,他更需要好好睡上一觉,可当他看着眼前这聪明又美丽的女人时,他听见自己回答。

  “当然。”

  月上枝头。

  巴黎的月夜,冷凉如水。

  天一黑,气温就骤降许多,当他从保险公司的分部出来时,空气已经从白天的二十三度,掉到只有十五度。

  那个女人乖乖坐在他那辆租来的破车里,低头玩着手里的手机,她已经套上了一件轻薄有兜帽的白色小外套,那双穿着紧身牛仔裤的长腿曲缩到了椅子上,远远看去几乎像是十七岁的小女孩。

  当然,那只是错觉,当他靠近时,她将手机收了起来,抬起头看着他。

  “抱歉,让你久等了。”他上了车,发动车子。

  她摇摇头,将双腿放回椅子下,瓜子般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OK了?”

  “OK了。”

  他将车开上大街,两旁的行道树上挂满了灯,远方的巴黎铁塔不时会在建筑物中出现,他绕过会塞车的几条大路,将车开到了那间小小的餐馆。

  一路上,身旁的女人难得的沉默着,他注意到她的眼皮也一样沉重,途中还忍不住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看来像他一般疲倦。

  他把车开到目的地之后,她和他一起下了车。

  那是间很小的餐馆,因为快要打烊了,里面的客人没剩几个,大部分的人已经用完了餐,在喝饭后酒了。

  当她说想吃地道好吃的小馆时,他只想到这间,那时它像是个不错的主意,这间餐厅的主人是个老顽固,可是东西很好吃。

  可是现在看着那个门窗老旧,灯光灰暗的小店,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选错了地方,这间小馆子已经很多年了,来的都是老客人,装潢也已过时,他应该带她去别的地方才对,或许时髦一点,干净明亮的餐厅。

  正当他还在迟疑,慢半拍的想改变主意时,她已经上前推门走了进去,他只好硬着头皮跟上。

  不管怎么样,至少皮诺的料理真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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