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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手握住那红宝项链,但没有将它从笔电上拔下来,只停下来,再次抬眼看她,指着萤慕上,那在床底下的东西问:“可以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吗?”

  她美丽的大眼一闪,嘟着红唇回问:“告诉你,我有什么好处?”

  “我可以帮你拿到它。”他说。

  “你怎确定它不在我手上?说不定我已经拿了呢。”她微笑。

  “你的摄彩集里没有其它关于它的照片,下一张照片你已经在走廊上被请出房间了,照片的时间显示你没有机会拿到那东西,我看过警方的证物报告了,它也不在警方的证物中,那表示它还在那里。”他直视着她,扯着嘴角,皮笑肉不笑的道:“所以,你可以告诉去它是什么,或者我也能自己去把它弄出来,但到时我不保证我还会想继续合作。”

  噢,这个聪明的家伙。

  说真的,她也可以自己去把它弄出来,可很不幸的,公司里最近人手有点紧,没人能抽空来帮她,而过去的经验让她非常清楚,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她可不想替自己制造竞争对手。况且,她真的需要回到那个已经被警方封锁的房间,她的直觉告诉她事情不对,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只是强盗杀人,为什么需要在音乐厅动手?为什么不趁布莱克还在房间里时就干掉他?

  她清楚这个案子还有问题,她需要找出真相,也需要找到那把小提琴。

  “手帕。”屠欢瞅着眼前这个看起来眼皮沉到好似有八两重的男人,说:“我猜那是条蕾丝手帕,我还来不及拿出来。”

  “为什么你不告诉警方?”

  “光线太暗,我不能确定,况且那可能没什么,我不想替雇主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他把红宝项链从笔电上退出,将那人工宝石项链交回给她。屠欢伸出手,感觉那微微发热的宝石落入手中,当他松开项链时,她听见他说。

  “或者你受托帮忙湮灭证据。”

  一瞬间,火气上涌。

  她眼一眯,强行将那坏脾气压下,这家伙又不认识她,他会这么想很理所当然,她不该恼他这么想。她握住了自己的项链,露出微笑:“我们红眼不接受这种委托。”

  “我以为你的老板很爱钱。”他勾着嘴角说。

  “那是真的。”她将项链挂回脖子上,道:“但那钱鬼其实更相信另一件退流行的蠢事。”

  “什么事?”

  “正义。”

  她看见他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她会说出这个单字。

  然后他凝视着她,开口问。

  “你也相信吗?”

  “相信什么?”她挑眉。

  “正义。”

  “是的。”她嫣然一笑,直视着他的眼,道:“我相信。”

  这女人是认真的,她完全不曾闪避他的视线,不曾犹豫迟疑,没有多余的动作和做作的表情,她若不是很善于说谎,就是真的相信这件事。

  “所以,要合作吗?”她朝他伸出右手。

  他仰头看着她,握住了她已不再戴着手套的手。

  “很好。”屠欢扬起嘴角,轻笑着收回了手,抓起桌上的包包,转身掉头走了出去,边道:“我们得动作快,我不希望等到天黑才回到犯罪现场。”

  虽然睡意浓重,但再一次的,他像个傻小子般,跟在那浑.圆挺翘的小屁股后头,只是这一回被牛仔裤紧紧包裹住的臀部,可比之前那被层层蕾丝装饰的诱人多了。

  即便已经换掉了三吋高的长靴,穿上了随意的T恤牛仔裤,她依然像个闪闪发亮的发光体,吸引着周围人们的注意。

  她只比他矮上一点点,几乎和他一样高,穿上了鞋子甚至比他还高上一些。

  她有一双诱人的长腿。

  真的很长。

  他抹掉疲惫脑海中浮现的一个念头,替她打开车门,然后坐上了驾驶座。

  一路上,她姿态轻松的坐着,即便这辆破车一度差点在十字路口熄火,她也没露出惊慌的表情,只笑着说。

  “它很有个性。”

  “是有点脾气。”他在红灯转绿前,及时再次发动了引擎。

  “这车跟你很久了?”

  他不置可否的耸了下肩,“我对车没有执着,能用就好。”

  她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只用雪白的手臂倚在车窗边,支着她卸去浓妆的脸,猫一般的大眼微眯,迎着窗外的热风,欣赏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塞纳-马恩省河。

  他拉回注意她的视线,把车子开上了桥。

  令他讶异的是,身旁这个女人握手的劲道简单利落,一点也不软弱无力,她的手也不像想象中那样娇柔无瑕。

  那不是模特儿的手,她没有留指甲,没有擦指甲油,她每一根手指前端的指甲都修得整整齐齐。

  她的手很干爽,虽然没有想象中软,可也没硬得像钢铁或枯骨一般。

  事实上,她的手握起来感觉很舒服、很实在,一点也不冰冷。

  他很少看见有人在命案现场还笑得出来,但她确实笑了,很多次,那表示她若不是看得太多、太过习以为常,要不然就是个冷血的女人。

  所以,确实,他本来真的有种错觉,以为她血管里流动的是蓝色的冰水。

  但她的手不冷,他的掌心里,依然能感觉她温暖的手残留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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