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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亚当在她发上印下一吻,无声地拥著她。

  天上又飘下片片白雪,他一直等到她情绪平复下来,才车握著她的手,在街灯下,漫步回车上。

  几日又过去,她的感冒完全没有复发的迹象,他是放了心,但仍每天住在她这里,属于他的东西也一件件的冒了出来,桌上摆放著他的笔记型电脑,衣橱里悬挂著他的衬衫,浴室里多了他的盥洗用具,橱柜里也摆放著他爱喝的咖啡豆,他甚至连哑铃都拿了两个过来。

  忽然间,她的屋子感觉变小很多,她却不怎么在意,她喜欢看著他在她屋子里走动,甚至是工作。

  光是这样看著他,她就觉得莫名安心。

  不过,也因为如此,让她更深刻的感觉到自己是无业游民。

  她整天在家里闲晃看小说,替两个人煮东西吃,偶尔他也会陪她出门上街,他变得没有那么排斥出门,却仍对早上到公园晨跑感到畏惧,她不勉强他,改成和他一起到他公寓的健身房运动,下午他睡醒后,再陪她带乔可出门散步;当然,他们的路线永远不会经过那座公园。

  他似乎渐渐习惯了乔可,不知何时,已不会在它靠近时变得僵硬不自然,不过还是会在乔可凑过来时,忍不住皱起眉头。

  偏偏乔可爱他爱得要死,老是在他身边打转,对著他猛摇尾巴,像她一样。

  她想到那景象就忍不住微笑,抱著从超市买回来的存货,她爬上六楼,掏出钥匙打开门,走到厨房把东西一一归位。

  下午三点,他应该还在睡。

  对了,乔可呢?平常它一见她回来,都会跑过来找她玩的,怎这次没看到它?

  唐琳走回客厅,它的狗食还有一半,也没见它趴在平常睡觉的小地毯上,倒是房间门半开著。

  不会吧?

  她明明记得她出去前有关好门啊。

  她匆忙进房,本想趁亚当还没发现时,赶紧把乔可弄出来,谁知却先听见吹风机的声音,他不在床上,在浴室里。

  房间里不见乔可的身影,她才在奇怪,就听见他开口道:“不要乱动,你这只笨狗……”

  她微微一愣,走到浴室门边,轻轻推开门,就见他坐在浴室地板上,一手拿著吹风机,一手拨著乔可半湿不乾的黄毛,替它吹毛。

  地板上,摆放著狗狗专用的洗发精和香狗洗澡的按摩手套,还有一条她买来给乔可专用的大毛巾。

  乔可对身上的湿毛感到不耐烦,忍不往又甩著头和身体,喷得亚当一身水,亚当又咒骂好几声,它才乖乖趴口地板上让他替它把毛吹乾。

  她这下可真是看呆了。

  他竟然帮乔可洗澡!还帮它吹毛!

  他一边移动手里的吹风机,一边对著它碎碎念,然后用另一只手帮他把黏在一起的毛给拨开吹乾,他一下子抓起它的前脚吹风,一下子命令它不准再摇尾巴,一下子又叫它转过来、翻过去的,乔可一脸无辜样,只能乖乖任他摆弄。

  当他要它躺下,替它吹脖子下的毛时,可能因为毛乾了一些,热风吹起来又很舒服,它不由得眯起眼,还忍不住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那景象实在温馨得可爱,她忍不住想笑,一股冲动,让她有些手痒的想将这一幕拍下来。

  那天回来后,她并没有打开保存摄影器材的收藏箱,按下快门也许比她想像中要容易,但她的心里还没有完全准备好,用傻瓜式的数位相机是一回事,真的要拿起专业的摄影器材又是一回事。

  看著他和乔可,她挣扎了好一会,也许她可以试试看。

  如果对象是他的话……是他和乔可的话……

  没有多想,她凭著那股还没消失的勇气和冲动,转身打开衣柜,拿出硬壳的黑色收藏箱。

  箱子是密封防水的,她蹲在地上打开锁扣,里头放著她先前为了防潮而摆放进去的棉袋,棉袋内装著具有除湿功能的矽胶,虽然将近半年没碰这些摄影器材了,她还是定期将这些矽胶拿出来替换乾燥。

  移开棉袋,下面用海绵塑胶隔板隔出不同空间,里头是她曾经热爱不已的相机,和各式变焦镜头、三脚架、闪光灯、闪灯支架、测光表、底片、电池、清洁用品等等。

  轻抚著那黑得发亮的相机,她深吸口气,拿起它,换上85mm到105mm的短望远镜头,她不想让他察觉她在拍照,她想要留下他自然的表情。

  太久没有碰它们,她本来以为自己的动作会变得笨拙,但却不然,她相当顺手的就将镜头换好,装入底片和电池。

  拿著相机起身,她走回浴室门边,亚当仍在帮乔可吹毛,它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脑袋在他脚背上磨赠著,因为吹风机的噪音,他始终没注意到她的存在。

  “你敢在我脚上流口水,我就扁你一顿。”他眯眼威胁它,却没有抽开脚,只是继续帮它吹著肚皮上的毛。

  乔可亳不介意他装出的凶狠,只是张著狗嘴吐著舌头喘气,尾巴摇啊摇的,像风中麦穗一样。

  它那德行实在好笑,连亚当都忍不住扬起嘴角。

  “蠢蛋。”他援搔它的下巴笑著咕哝。

  他竟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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