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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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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个同学都面面相觑,一脸狐疑。 米俊宽再度扫了全班一眼,朗声说道:“开学至今快两个月了,一直不知道各位对到目前为止所学的东西了解了多少。今天这个算是小小的测验,只是了解一下各位到底学习了多少。黑板上的五道题目,请各位现在开始作答,三十分钟后交卷。” 惨了!他果然玩起杜晚晚那一套!小考、抽考、随堂考,外加临时小小考。这两个月来,西线一直无战争,所以,我一直以为他自恃是留洋回来的,搞什么启发式的教育,不屑也不作兴考试测验那一套古老的玩意儿。因此,我一直放心的得很,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那知人算还是不如天算--亏我当初听得江山易人,还那么兴奋,以为摆脱了杜晚晚这个梦魇,还大肆庆祝了一番自己的好运道--看样子,我是天真过度,乐观得太早。 小麦数学好,一向不烦心这个;阿花东拼西凑,也勉强上得了枱面,我就不行了。那一道道数学公式看在我眼里,题题是无字天书,就算我内功精湛,也不知从何练起! 所以,这时我只是苦着脸,面对一张白纸,不知如何下手。 时间滴答地过,眼看只剩下不到十分钟就该交卷了,索性乱写一通。运气好,搞不好让我蒙对了几题。 说来也奇怪,我其实并不怕碰数学,甚至每一道题目我都可以解得头头是道。问题是,解出来的答案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鸭蛋抱多了,害得我信心大失,就此对数学这东西没什么好感。 学校虽是清净的殿堂,但在升学的前提下,有时还是很现实的。所以,各科教师对那些成绩好的学生心多歪偏了一些自是无可厚非,这一点我一向看得开,也不理那些个对我冷嘲热讽的人。好在我只有数理不堪见人,尚不至于丢尽祖宗八代的脸。 不过,我倒真是怕将来米俊宽鸭蛋看多了,情绪失控,仿效杜晚晚,临了送我一碗当归大补汤,那我可就消受不起。话虽这么说,如果我实在这么不争气,怪得了谁!那也只有怨老天--闺怨不闺愿啊! 更糟的是,一星期六天上课中,倒有五天要和数学先生打照面。对我这种心虚的人来讲,这实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我已经很努力在学习了,但也许别人比我更努力。在这方面,我有着很深的挫折感;当然,旁人是看不出来的。数学不好,死不了人的,他们看到的,一向是一脸无所谓的杜见欢。像现在,时间到了,交上试卷后,碰上阿花的眼光,我也只是耸耸肩,没什么大忧大愁。再大的暴风雨都会过去的,一旦过尽了,一切就海阔天青了。每只狗都有牠猖狂的一天,更何况是人!数学既然不好,我再担心也只是杞人天,帮不了什么忙的,倒不如对自己好一点,少给自己心理压力。 米俊宽收齐了卷子就开始讲课。看着他,我才猛然想起昨天放学的事。他是否看到了……算了!看到了又怎么样?会思想的,最怕胡思乱想!我还是不要想太多的好。 下课钟响了,一些同学立刻涌上去,围着米俊宽提出各种问题。我很佩服那些同学用功进取的态度,虽然天知道她们问的到底是什么阿猫阿狗之类的事。 阿花撇了撇嘴角,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小麦因为背对着我,所以不清楚她的情绪。其实我倒很羡慕、佩服那些同学有那等勇气,对自己心中钦慕的人直接付诸行动。至少她们勇于表达自己,换作我,大概只敢在心里偷偷暗恋着,等着对方在万红千紫中发现我这颗珍珠。 所以,每回看见受欢迎的男老师,身边环绕着一堆修饰得漂亮万分的同学时,我的反应不致于像阿花这么不屑,那些人实在是勇气可嘉。这是个重视包装和我自我推销的年代,由小窥大,说不定将来那些同学都是些叱诧风云的人物。 “嘿!你们两个,今天放学有什么节目?”阿花从座位倾过来半个身子。 “别问我。我妈咪今天出差回来,我那儿也动弹不得。” “那,麦子?” 小麦仍背对着我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小麦!”我拍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阿花问你放学后有没有什么事?” 小麦看着阿花,迟疑了一会,然后说:“我有约会。” “约会?” 这下子阿花简直发现了新大陆。她干脆把椅子搬到我的桌旁,三人鼎足而坐。 我也不禁有点好奇。麦胜男浓眉大眼,五官分明,三分英气迫人。虽然不似一般女孩的柔媚,却自有一番清丽。我知道省中好几枚小呆瓜喜欢她得紧,但约会!这还是头一遭听到的。小麦有她的标准,我倒真想不透什么人可以达这个高标!如果是米俊宽,也许还有可能,但那毕竟是太遥远的对象。小麦做梦是做梦,现实和幻梦之间可从来不会弄混淆。 “不劳你们俩伤脑筋了。是张衍。” 张衍?我还不明白。 “是他呀!麦子,看不出来,你还真人不露相哦!”阿花暧昧的语调和神情,让我更加疑惑。 “你们到底在说谁?” “就是王大的同学嘛!上次一起去看电影的--我就说嘛!上次你只顾着和张衍那家伙说话,害我又要招呼王大,又要应付李敬业的,原来是这么回事。” “你别乱说了。昨天他才打电话约我的,刚好我今天下午没事,所以才--” 说到这里,小麦居然粉红了脸,打住了话。 我看着小麦,心中怅怅的,竟为她的初恋不安起来。十七岁的我们,尽管将初恋看待得如此重,却怕和生命各阶段的故事纠结成团后,贬值成不过是过渡时期的一种情绪。 而初恋总是没什么好结果的,初恋的诞生也为聪明的人们提供了绝佳的借口,所以,聪明的人类理直气壮的一而再、再而三地谱出一首又一首的恋曲,而诺言啊!不过是每段恋曲中一句叫座的名词。什么真情,什么执着,都是讲给说书的听的,好留传后世,让一些像我这样的傻瓜听在心里,追求什么真情和真性。 有一天,小麦也会变得和那些人类一样聪明,忘了什么是曾经沧海难为水,什么是除却巫山不是云。 那么,我呢? 一大早就被电话吵醒,好好的星期天就这么丑陋的开始 该死的电话! “喂!”吵醒了渴睡的灵魂,当然不要冀望我会有什么好口气。 对方察觉出我不友善的语气,仍然是一派温和有礼的口吻。是一个充满磁性、有魄力的男性声音! 原来是编号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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