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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好久不见了,诗闵。”曾郁苹绽开灿烂的笑容,美眸在盯着她时,悄然释放敌意。

  哼,绝不能让骆诗闵喧宾夺主,她要宣告主权,抢回自己的男朋友。

  “诗闵,因为我拍戏的空档不多,只能把握时间跟以修约会,你不会介意吧?”一句话就是要她识相点。

  “怎么会?”其实她在接到学长的电话,知道郁苹姊要一起聚餐时,她已表明不愿意打扰他们,但学长仍执意要她过来,说是有东西交给她,她只好硬着头皮来了。

  “对了,以修刚才突然接到一通电话,暂时抽不开身,我们先点餐吧。”

  “好。”骆诗闵看着Menu。

  “诗闵,你看我这件衣服好看吗?”曾郁苹眼底闪过一丝狡擒,刻意向她炫耀着。

  骆诗闵抬眸,看见曾郁苹倒身脱下外套,露出一件低胸的V领洋装,质料极好,垂坠的设计衬出她的好身材,只是那一身鲜艳的黄,炫自得教人感到刺眼。

  “很好看。”她微笑道。

  “知道是谁挑给我的吗?”

  看着曾郁苹眼底露出幸福的光芒,她心里可以猜出八分。

  “这是以修送给我的情人节礼物。他这个人虽然忙了点,但总会记得像情人节、我的生日这些特别日子,也很懂得我的喜好。那天他细心的帮我挑礼物,找到了适合我的洋装,我好开心……他真是一个难得又贴心的好情人,对吧?”说完,曾郁苹的红唇泛起一丝得意的笑。

  尽管知道郁苹姊刻意在向她炫耀幸福,她却无法装出礼貌的笑容来自应。

  学长对郁苹姊那么好,她却在情人节夜里丢下他不管,这怎么可以?她忍不住跳出来为他说话,“郁苹姊,学长对你那么好,你是不是也可以对他好一点?”

  “什么意思?”曾郁苹收敛笑意。

  “学长他看似是个沉稳的男人,但内心其实很孤独,他的爸妈在他两岁时就离婚了,所以他努力在事业上有所表现,不想辜负他父亲对他的期待,而虽然他个性冷僻了点,但待人处事上,他总是会以行动,向最亲近的人表示心意,绝对是以真诚交心……”

  曾郁苹心里打了个突,骆诗闵字字句句都流露着对以修的了解、温暖的支持,相较之下,自己对以修的了解似乎落后骆诗闵一大截,因为他从来没有向她说过这些,也不轻易在她面前展现失望和脆弱的一面。

  “你挺了解以修的嘛。”她半讽刺地说着。

  “学长没有妹妹,所以他一直把我当妹妹看,可是郁苹姊你不一样,他真心对你好,请你一定要好好爱他,不要辜负他对你的心意。”骆诗闵说完,内心涌上一阵矛盾的酸意。

  即便她是最了解学长的人,却不是学长要相伴一生的伴侣啊!她只能吞下酸涩,微笑祝福学长快乐、幸福。

  “那是当然。我想如果没有意外,我们会结婚的,到时候你一定要来祝福我们喔。”曾郁苹扬起笑意,不忘再补上一句。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此时,服务生走进包厢,恭敬地问。

  “好啊。”

  两人各自点好餐点后,仍不见翟以修进来。

  “要不,我先帮他点餐好了,他会喜欢什么呢?”曾郁苹看着Menu,思索着。

  “红酒烩羊膝。”骆诗闵说着。

  “罗西尼鹅肝菲力牛排。”曾郁苹说着。

  服务生呆楞地听她们同时说出了餐点名称,微笑的再确认一次,“请问要点哪一道?”

  骆诗闵才要开口,曾郁苹却快她一步,抢着说:“不要红酒烩羊膝,只要鹅肝菲力,五分熟。”

  为了展现自己了解男友的喜好,曾郁苹推翻骆诗闵的意见,坚持她所选,嘴角扬起自信的笑。“另外,来个洋葱汤,甜点是草莓派,饮料就来一杯冰拿铁……”

  都是她喜欢的口味。

  如果他喜欢她,就应该会喜欢她为他点的所有餐点。

  骆诗闵一听到曾郁苹所点的餐,秀眉微蹙,小声提醒道:“学长他……不喜欢草莓。”

  “谁说的,我点了他就会吃。”曾郁苹自以为是的说着。如果他在乎她就会吃的。

  “你点了什么给我?”

  低醇的嗓音突然响起,两人转头,就看到翟以修不知何时已站在包厢外面,脸色难看。

  他一走到曾郁苹身旁坐下,她很快地以手揽住他的臂膀,含情脉脉地望着他,绽出灿烂的笑颜。“菲力牛排和草莓派,你喜欢吗?”

  “有羊膝吗?我想吃羊膝。”

  “有的。”服务生立刻改了点餐单。

  曾郁苹一怔,楞瞪向骆诗闵。

  骆诗闵顿觉气氛尴尬,便把头压低,暗责自己不该鸡婆,也不该来的,但餐都点了,她也不好半途离席。

  见她困窘,他突然拿出一个礼盒递给她。

  “这是……”骆诗闵疑惑的看着他。

  “上次在精品店里看到的,我想应该会适合你,打开看看。”

  骆诗闵打开礼盒,从防尘袋中取出一个粉紫色的包包,眼中不禁闪过一丝惊喜。“为什么……送我这个?”

  “因为适合你。”

  “啊?”

  “柔软的质料,像你温和的好脾气,粉嫩的紫,是你最喜欢的颜色,又像你这样浪漫却不屈服现实的坚强独立个性,配我以前送你的那双粉紫色鞋子,很搭。”

  翟以修明明白白地点出她的喜好,字字句句蕴含着对她的了解。

  “我……今天刚好有穿。”她小声的说着。

  “是吗?”他低头,看见了她穿的鞋子,嘴角不自觉扬起喜悦的弧度。

  那是他去年送给她的粉紫色羊皮娃娃鞋,而每回见面,她脚下穿的就是这双色泽低调、柔软好收的鞋子,没有一次例外。

  “看起来已经有点磨旧了”

  “因为好穿啊,所以……”她几乎天天穿着它上班。

  她爱不释脚,教他心中一阵欢喜。

  比起郁苹,诗闵更珍惜他送她的鞋子,而且诗闵收到礼物时,不会像郁苹任性、但强的挑剔,他甚至能够感受到诗闵眼中的欢喜,那是发自内心喜欢他送她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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