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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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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她胡说?!这事要不是老妈在一旁兴风作浪,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哭诉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帮忙,她怎么可能会找上何慕槐,还赔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该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恶了,想她还为他挺着个大肚子呢,他却已经另结新欢,那她这般牺牲是为了什么? 她决定了。“走,我们回台北。” “什么?” “回台北?!” 凌家父母惊声连连,最后有志一同的摇头说:“不,我们要持在屏东,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他们已经喜欢上屏东这块美丽的土地,想在这养老。 凌晓群碍于事态紧急必须分秒必争,因此随便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后,便一路飞车回台北。 一到台北,她直捣何慕槐的住处。 没人!哦,也对,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公司才是,于是她转头就走,连忙又开着车杀到朝颜。 到了公司,停好车,急急忙忙按了电梯,她极没耐性的看着刚上楼的电梯一楼一楼往上爬,该死,什么时候才会下来! 于是她放弃电梯,改走楼梯。十七层楼是有些高,不过她不怕,决定一步一脚印,把吃苦当吃补。 最后她终于到了十七楼,不过早已气喘吁吁。 “何慕槐呢?我要找何慕槐!”凌晓群等不及先休息一下,大手一拍,跟总机小姐说明来意。 总机小姐当然认识她,但从来没见过她这么没礼貌,她现在这个样子不像回来找上司,倒像是在找仇家。 “老板不在。” “不在!他去哪了?” “跟杨小姐出去吃饭。” “杨小姐!谁是杨小姐?”而且现在才几点啊!他就跟人家出去吃饭?!她瞄了壁上的挂钟一眼。十一点三十五分,的确是该吃饭的时间了。想想,她从昨天晚上连夜赶回台北,就连早餐都还没吃呢,而他竟然已经带小姐出去吃午餐了,想来她还真可怜、真悲情。 “他们去哪里吃饭?” 总机小姐无辜至极的回了句,“我怎么知道。”她只是个小小总机,老板不需要跟她交代他的去处。 “算了,我一家一家的找,就不信找不到他。”纵使把整个台北翻过来,她也要找到他。 凌晓群掉头就走,总机小姐在后头叫她,“晓群、晓群,你等一下……” 凌晓群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唉,打老板的手机,问他在哪里不就得了吗?总机小姐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晓群在急什么……咦!她突然发现到一件怪异的事,晓群的肚子好像有点大耶!敢情是因为怀孕才离职……她兀自胡乱猜想起来。 凌晓群很快就找到何慕槐,因为以前中午他常常带她上附近馆子吃东西,她打算先把他们曾经去过的馆子从头到尾找一遍。 果不其然,才第四家就找到他了。 她趴在窗外偷看何慕槐跟另个女人共进午餐的情况。 那个女人长相不错,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恐怕会是个难缠的对手,不过她凌晓群也不是省油的灯,况且她肚子里还有一个他种下的宝贝,怕什么!于是她勇敢的走进餐厅。 一在桌旁站角,她完全不给别人说话的余地,噼里啪啦的便指着何慕槐说:“你不能娶她,因金我有你的孩子了。”这一招叫先发制人。 “你一定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不曾发生关系,而我却怀了你的孩子对不对?这是我的错,以前我误会你是个同性恋,所以纵使喜欢你也不敢说出口,而且你也知道我有恐男症,我因为听信一个医术平平且没有医德的医生的话,以为我只要跟男人,唔——”她斟酌一下用字遣词。 “以为只要我‘转大人’,那么那该死的病症就会好。而我除了对你不会过敏之外,再加上我喜欢你,所以就用计让你吃下以酒调味的食物,而你也知道你的毛病,所以……就是这样。 “我本来不想告诉你,因为我误会你是个Gay,而且对象还是我爸爸,我爸就是你们公司旗下的作者‘平阳’;我以为跟你表白,就等于跟我爸抢情人,所以才会一声不响就离开。 “我知道现在才说这些你一定很为难,因为你已经有了要好的女朋友,而且你们又论及婚嫁,我还丢给你这种难题,你心里一定很烦,但是——” 但是什么? 凌晓群只知道把一切事实真相说出来,免得自己将来后悔莫及,完全没想到要是何慕槐不爱她,甚至不管她肚子里的孩子会怎样。 毕竟这个孩子非他预料下所有,如果他想不要她可以谅解,但是—— 呜呜呜,她真的很喜欢他,她不要他去娶别人。 凌晓群默默的哭泣,而现场一片安静,全部的人都看着她。最后还是何慕槐的女伴站起来讲话。 “看来你有些私事要处理,我先走一步,Bye-bye。” “我们下次再聊。”他也不留她。 等杨小姐走了,何慕槐才伸手去拉凌晓群过来他身边坐。“好了,别哭了,大家都在看你。” “看就看嘛,我又长得不差,干吗怕别人看。”嘴里虽是如此说,她还是把眼泪擦一擦,不哭了。“你怎么不去追她?”唉,真是标准的“口是心非”,其实她心里一点都不想要让他去追那个女人。 “因为你在哭啊,我哪走得开。” 他的回答害她的心情有点“郁卒”。 讨厌,为什么不说因为他比较在乎它,是嫌她这样还不够丢脸,要惹她再度落泪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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