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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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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里的大富翁很多,但有钱得很低调的个中翘楚非城东的费天不可。 费天是靠祖产起家,费家的祖先在京城及城郊都有大片土地,城里的都是些精华地段和市集店铺,租给了一些官员和商贾;城外的连绵沃土则是租给了上百户的佃户,每年的收成有一半要无偿贡献给朝廷,以保费家的家业能源远流长。 不过光是剩下这一半,也够费府财霸一方了。 十年前,费天的弟弟费地分走了一半的家产自立门户,但因为费天为人敦厚老实,对人宽厚不计较,那些佃户对他十分感激,城里那些租户高官也乐于和这样的人来往,几年间费天的财产居然又翻了好几倍,要不是他不张扬,城里的首富可能都会被他比下去。 也就是因为他有钱,在城中和他租了好几间铺子的凌家老爷,在缺乏资金的时候就把算盘打到了他身上。 费天有一个二十七岁的儿子费云昇,在二十岁那年病成了傻子,费云昇的妻子左忆娘不想伴着一个傻子一生,竟在生下儿子费瑾后卷走了一些财物逃之夭夭,这几年费天除了要忙事业,对儿孙的照顾更令他忧虑。 因此,凌老爷便暗示有把闺女出嫁的想法,当然他也不是心存什么善念,而是想着只要把凌心兰嫁过去,光凭她那跋扈嚣张的气势,相对于费家主子不是忠厚,要不就是痴傻年幼,绝对能把费家由老到少全给压下去,届时费家不成了他们凌家的财库? 只不过凌老爷算盘打得劈啪响,但凌心兰未必会如他的愿。 她从小娇生惯养,在意的只有她自己,爹在想什么关她什么事?她的目标可是城里那些年轻俊朗的高官之子,岂可让她这朵娇花栽在一个傻子手上? 可是无论她再怎么撒泼,再怎么呕气,凌老爷依旧不为所动,硬生生的在伏月初一这天将她给嫁出去了。嫁妆十几箱,但都不值几个钱,唯一比较值钱的,大概就是她坚持要带着陪嫁的丫鬟月初吧! 在拜完堂,敬完酒,完成所有礼俗后,新娘子终于被送进洞房了。 新房里的新娘娇怯怯、孤伶伶地坐在床缘,等到外头嘈杂的声音走远了,她才长吁口气,慢吞吞地抓下了盖头。 盖头之下却不是凌心兰,赫然是清秀白净的月初! “呼,帮忙帮到这个地步,我月初也算仁至义尽了,接下来恩义两断,凌费两家要发生什么可不关我的事了。” 当年她会愿意留在凌府,是因为府里衣食无缺,即使被凌心兰虐待,也比餐风露宿当个小乞儿好,但她聪明的没有签下卖身契,所以就算现在说走就走,凌府的人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咬了咬下唇,月初左右张望了一下,由自个儿胸前掏出了个包袱。包袱不大,却装满了她这五年来在凌府攒下的所有银钱家当。幸好她机灵,知道要先准备好跑路的资本,否则被凌心兰逼迫到这个地步,她还能活吗? 话说凌心兰刚知道自己要嫁给费家傻子那天,她送了粥去,果然被淋成了落汤鸡,接下来的拳打脚踢则是出乎她的意料,差点没被打死,幸好金环姐事先向凌老爷求助,带着家丁来救,否则她小命休矣。 而凌心兰在闹了几天没用后,突然改了口,表明愿意嫁到费家,但月初必须跟着陪嫁,凌老爷自然满口答应。接下来的日子,凌心兰瞪着她那阴恻恻的眼神,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终于到了迎娶这日,凌心兰将屋里所有人赶了出去,只留下她月初,用这五年来收留的恩情,逼迫她必须代她嫁入费家,与费云昇拜堂。她心知自己若是不答应凌心兰,当下只有死路一条,不如顺了凌心兰的意,也为自己找条活路。 因此她乖乖穿上喜服,被抬入了费家,现在新房里只剩她一人,正是偷溜的好时机,她打算远离京城,反正她自小就在底层打滚,如今身上又有了点钱,到哪里活不下去? 至于凌家小姐……与她何干?她帮到连自己一生的幸福都差点赔上了,再大的恩情也算还了吧。 月初小心翼翼地打开窗子,确认外头静悄悄的没有人,便欲将喜服脱下,准备换上自个儿的衣服方便逃走。然而手才摸到颈扣,霞帔都还没拿起来,外头又响起闹哄哄的声音。 月初心中一惊,来不及把桌上的小包袱收起,只能匆匆忙忙地将凤冠盖头戴回,嗖的一声又回到床上坐好。 几乎是她屁股才碰到喜床的那一刻,门就被撞开了。 “我不要成亲!我不要睡这里!我要睡我的房间,我不要跟别人睡!” 一个大吵大闹的声音传入月初耳中,明明是小孩般的语气,声音却浑厚低沉得像个大人。 这就是费家的傻子,刚刚和她拜了堂的费云昇吧?果然是名不虚传的傻啊……月初忍住想偷揭下盖头偷看的冲动。 “少爷,今儿个你大婚,一定要睡新房的啊!”另一个像是随从的人,好声好气地劝起费云昇来,“要不先揭盖头好吗?别让少奶奶等太久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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