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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嗨,大家好,我们又见面了,说些什么好呢?

  我这人喜欢独自一人去逛街,很享受优悠自在的感觉,不喜欢呼朋唤友或三五成群地逛。

  孤僻?形单影只?NO──NO──NO,我很自得其乐。相反的,如果一大堆人去,或找一、二个知己,我反而觉得浑身不自在,甚至是痛苦。

  我喜欢跟人聊天、哈啦,说些有的没的消磨时间,就是不喜欢和别人去逛街。原因是我感兴趣的,她们不感兴趣;她们喜欢的,我不喜欢,比如逛服饰精品店,女孩子都喜欢逛精品店,买时装什么的。

  走进店里逛一圈,没一套衣服让自己瞧上眼,我会马上闪人。但她们的品味和眼光跟我有很大的差异,我认为服装穿在身上不但要舒服自在,打扮得宜,更衬托出一个人的神韵和气质,我最注重这样的一种打扮。

  我都不知道那些衣服漂亮在哪儿?在精品店她们很能磨时间,不断拿衣服在身上比试,问好看吗?喜欢得不得了。一呆就是二、三个小时,我还得捂着良心说好。噢,天,救命啊──痛苦啊──

  如此反复多次,我觉得是种酷刑,因此我不喜欢跟朋友逛街,情愿自己一个人优哉悠哉,脚步慢得可以踩死地上的蚂蚁,更不喜欢别人在身边给意见,我很相信自己的品味和目光,在路上不断投射过来的异性目光,更增加我的自信心,于是养成了我孤傲的性格。

  有一次去公车站等车,看见一个帅男,一身黑衣黑裤打扮,很有一种神秘的美感,心里对他赞赏不已,也符合自己笔下的男主角。

  帅男频频回首看我,吓得我以为自己哪里春光外泄,急急地把自己检查一番,并没意外后松一口气,努力把目光瞪回去。帅男被我瞪得不好意思,几次回首再不敢直视我的目光。

  又一次到银行,也不知自己是长得太爱国还是怎的,我在玻璃窗上一露面,银行的男职员马上手忙脚乱,不断拿眼瞟过来。我自知长得并不是天姿国色,弄得我也神经兮兮,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到镜子前一照,没有啊!

  有一次更扯,逛街逛到某热闹地段,一个大男孩拦住我,请我到他们公司试镜,说招聘演员什么的。我不鸟他,继续逛我的街,二小时后返回,被另一个男的又拉住。好吧,那就试试,跟他走了一大段路,走得我很不耐烦,终于到达他们的公司。原来来试镜的人不少,可以录取的人却不多。虽然有幸录中,却因某些原因,令我落荒而逃,自知不是做戏的料。

  我这人缺点一大堆:孤傲、无情、粗线条、迷糊,但又爱自作多情,看见帅哥见一个爱一个,但热度不长。朋友不多,从不主动找朋友,你爱来找我就找,不爱来我也绝不主动找你,丢了朋友也不可惜(不知是什么人来的,但没办法,我就是这样的人啊)。

  优点是尚有一丝同情心,对心爱的人念念不忘,只可惜他已不在人世,成了我一生的最痛。

  写“恶魔与天使”的时候感觉满不错的,我这个人很怪,每次写书都要有感觉,感觉对了,写得自然会相当流畅与疯狂,会整个人处于相当兴奋的状态。

  “恶魔与天使”是一部鬼神故事,在我已出版的故事里,有好几本是鬼神故事的书,不知大家喜不喜欢?

  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喜欢“恶魔与天使”,我会努力地写更多更精彩的故事给各位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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