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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不可能有的!”

  凌旭眯着眼睛看她,“就算你记不得了,别人也不见得都忘了。”

  她气短了一下,依旧坚持,“绝对没有。有本事你拿出证据来!”

  “我要拿得出来又如何?”

  “你……随你要什么都行!让我把奈奈给你也成!”

  小黑狗不满地呜了一声。李采凡给了它一个自信的眼神,别怕,大不了我再把你偷回去。

  凌旭冷笑起来,“好,你给我等着。”

  他快步走回房间,“砰”地关上门。李采凡心惊胆战地盯着那扇门,生怕他再出来的时候真的把什么“证据”贴到她脑门上。

  门很快又开了,她的心一提,却见对方两手空空地出来,劈头就问:“你为什么总叫我猪?”

  “啊?我、我没叫呀?”

  “以前!初中的时候!”

  “因为……你那时不是长得胖胖的、圆圆的吗?”

  “这么说那时你果然是在故意损我了?”他咬牙。

  “不是不是。我是觉得你很可爱!”她赶紧辩白,“那时你的眼睛大大的、圆圆的,脸白嫩嫩的、圆圆的,头发软软的、刘海圆圆的……真的好可爱。比樱桃小丸子还可爱。”

  对方的脸色越来越黑,终于忍不住道:“那有什么可爱的?只不过像只小猪吧!”

  “你……讨厌猪吗?”她恍然大悟。原来是审美意识上的差异,莫怪他一直怨恨着自己对他的诬蔑,“你和响良牙一样啊。不过我不讨厌呀。你瞧我的好朋友皮皮猪,我们都觉得小猪是很可爱的。”

  看着他阴晴不定的神色,李采凡赶紧又补充了一句:“你现在可一点也不像小猪。你长这么高,可真是……英俊多了呀。你看,你现在就像手冢队长一样帅气!”

  “你上次明明说我像阿斯兰的。”

  “呃,其实这两个人物很像的……”

  “骗人!他们一个是驾驶机器人打架的,一个是打网球的!而且手冢国光比我小了快十岁才初三!”

  李采凡瞪大眼睛看他,“你、你不是说你很久很久没看漫画了吗?”

  “哼。”凌旭轻哼一声,脸色稍霁,“那我问你,你真的从来没讨厌过我?”

  李采凡赶紧摇头,“不讨厌不讨厌。你让我住,又请我喝牛奶,还借我用电脑。你真是个好人,我很喜欢你的。”

  她看见对方脸色一动,又透出些许无奈,“那以前呢?我从家里赶你走,你可恨我?”

  “呃,那个,要是你不提起,我都忘了。”她嘿嘿地笑了笑,“其实初中的同学我早就忘得差不多啦。”

  是吗,忘了?

  原来自己再怎样耿耿于怀的东西,在她那里都早已退色,随时消失都不会被觉察。

  若不是这次的相遇,她可还会记得自己这个人?

  若不是她现在落魄,即使相遇了,她也是一笑而过,在她心里自己不会比以前加重一丝的分量吧?

  就算是现在,难道比起过客,他的身份还有什么不同吗?

  为什么她总是那样不在意?而自己却一直这样在意?

  他笑。太傻了。

  凌旭定定地看着李采凡,叹了口气,“你走吧。”他说,“不要再住在这里了。”

  “什么?”她大惊失色,“你、你不让我住了吗?”

  “你不适合住在这里。”再住下去,他不知自己会对她做出什么。

  “什么不合适呀?怎么突然这样?”她急了,“……当时不是和华姐说好让我住的吗?”

  “我只答应华婷让你住到这次完稿吧?你现在已经画完了。我不记得正式把房子租给你过。”他又加了一句,“而且你也没付过房租。”

  “我……”她低下头,一点立场也没有了。的确,就算是朋友,依赖别人也该有个限度。何况他们只能算是认识的同学吧。

  华婷是她的编辑,除了工作关系又像她的大姐,在她最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她如何不感激?

  凌旭受华婷所托,让她住进自己的家里,不但如此,对她还颇为照顾。她知道,自然也是感激的。

  但他也有他的难处吧,和一个外人住一起,而且是女生,以前还有不快的回忆,一定会觉得不自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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