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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爷才不要做你弟弟,小爷想当的是你的相公。曲笛心里这么想,嘴巴却甜得像灌了蜜。“小笛真是三生有幸才能有这么漂亮的仙女来做我姊姊,姊姊、姊姊……”说著,他脑袋就往丁叮怀里蹭去,把屋外的丁还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真是……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无赖的小子,当著人家亲爹的面前吃人家女儿的豆腐,虽然丁叮年纪还小,不解男女情事,但丁还也不能眼睁睁看著自己女儿被人这样轻薄啊!

  他一个轻跃,微驼的身影已然闪现在曲笛与丁叮面前,大掌闪著轻风,转瞬间,曲笛的领子已落入他手中。

  “爹爹,你要干什么?不许你欺负弟弟。”丁叮跳脚叫著。

  丁还真是欲哭无泪啊!这是不是叫女生外向?

  都是这混帐曲笛的错,他恨恨瞪了曲笛一眼,却舍不得骂女儿半句,他老婆就是为了生这个女儿过世的,这唯一的骨血是他的心中宝啊!

  无奈之下,丁还只能长叹一声。“叮儿别紧张,爹爹只是想跟你这位‘好’弟弟聊一下天,你先去做几样小菜,难得爹爹买了酒上来,今晚正好品尝一番。”他还特意强调那个“好”字,这曲笛还真是好到王八蛋过了头。

  “真的?”丁叮面现疑惑。

  想到日后还想娶丁叮,丁还就是他未来的岳父,曲笛笑嘻嘻地做起好人。“姊姊放心,看来老爷子是不会为难我了,”他装出委屈的表情。“只要能跟姊姊在一起,不管老爷子对我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的。”

  丁还简直气到要喷血,想当年他仗剑江湖行时,也遇过不少歹人恶霸,却没见过如曲笛这般油条的,简直是集卑鄙、无耻、奸诈、狡猾于一身。

  丁叮娇嗔丁还一眼。“爹爹说的圣人之道,叮儿可是一字不敢忘,还望爹爹说到做到。”

  丁还被两个年纪加起来不到他一半的家伙彻底打败,百般无奈垂下脑袋。“爹爹真的只是想跟这小子说几句话,保证不会赶他下山,你一定可以在晚膳时分看到他,如此可好?”

  丁叮走过来,爱怜地摸摸曲笛的头。“弟弟,爹爹一向说话算话,既然做了保证,必然不会违诺。如果爹爹欺负你,你尽管大声叫,姊姊立刻前来救你,知道吗?”

  “姊姊……”天哪,美人儿的手好香,曲笛被迷得头都晕了。

  实在是妙极、妙极,虽然才八岁,却已生就美人胚子一副,待得长成,不知要美成什么样子?曲笛真想为自己的幸运大喊三声万岁。

  丁还拎著曲笛来到后山的水潭边,一抖手就将曲笛扔进水潭里。

  咕哝咕哝,曲笛一时失察,喝了几口水,待得游上潭边,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死老头,老不死,该杀千刀的老贼……”

  “你再骂啊!”丁还指风轻弹,潭边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被震得粉碎。

  曲笛轻咋一下舌,怪不得他摸不到丁还的钱包,敢情丁还还是个武林高手。

  “喂,老头子,你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应该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钱包,怎么你不抓我上官府?”

  “老夫行走江湖二十余载,见过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什么样的人会做出什么事,老夫一眼便知。那日在城门口,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老夫看你的样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会干扒手一行,必有不得已之处,所以不忍心为难你。岂知……老夫处处忍让,你这小子却得寸进尺,跟著我上山,求一份温饱也就罢了,白云庄还养得起一口人,但你对叮儿……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存心祸害我家闺女吗?”

  “啧!”丁还一番苦口婆心听得曲笛又是摇头、又是叹气。“我说老头子,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有人想偷你钱包,你还可怜他,这就怪不得小爷心黑巴上你了。”

  “你你你……”这姓曲的是天生的恶霸吗?人家对他好,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倒打一耙,简直无耻至极。

  “老头子,教你一个乖。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以后做人千万别太好心,当心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银子。”

  丁还白眼一翻,就要晕了。

  “再说你那闺女……嘿,小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漂亮的女孩,小爷决定了,将来一定要讨她做老婆,把她放在心坎里,死命地疼著她。”想像丁叮长大后将是多么娇娆动人,软玉温香依在他怀中,曲笛感到自己又要流鼻血了。

  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毕竟,鼻血喷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

  丁还好气又好笑,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说要娶叮儿,我问你,你拿什么来娶她?要怎么养活她?将来让她住哪里?睡你的破狗洞吗?”

  “老头子,你当小爷白痴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看你刚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待得小爷学全了,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

  丁还气极反笑,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他不屑一顾,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

  “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你学得会吗?”

  “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脸,湿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小爷天纵英才、聪明绝顶、人间罕见、俊秀无俦……”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听得丁还都快睡著了。

  “得了。”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脚边。“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门,否则,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语音犹在,他身影已杳。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糟老头子,老而不死谓之贼,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但……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

  不好意思,曲笛是个孤儿,又是被乞丐养大的,他不识字啊!

  晚膳时分,丁叮牵著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

  本来男生著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灵,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邪气,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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