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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只有那被留下的人……那被留下的人得独自品尝噬心蚀骨的滋味。

  不!那种痛他尝够了,这回他万万不再做那被留下的人!

  “师父、师姊!”曲笛尖声厉吼,如狼扑虎跃般冲出房间。

  为什么会这样?他明明已经做好妥善的防备,是何方神圣,竟能突破层层机关闯进白云庄放火?

  “师父、师姊,你们在哪里?”他心中的宝贝啊!他身边仅剩的两个可以称得上亲人的人,他费尽心思想要保护的对象,难道老天定要他再承受一次失去至亲的剧痛?

  苍天待他何其不公,但是……银牙狠咬,他绝不屈服。

  第一次惨剧发生的时候,他年纪小,没有力量阻挡,现在他已经不一样,拥有与昔年不同的能力了。

  这一次他一定要保护好他的家人,谁敢阻碍,神来杀神、魔来屠魔!

  “师父、师姊……”漫天的火光遮住了他的视线,将他的心熨烫得像烙铁那么炽热,都快冒出烟来了。

  “曲笛,带你师姊走!”终于有人回应曲笛的呼唤了,是丁还;满面漆黑、白发散乱、一身布衣鲜血淋淋,他手里抱著似脱力而动弹不得的丁叮。

  曲笛迅若鬼魅的身影一闪,来到丁还面前,伸手连点他胸膛数处大穴,为他暂时止血。“老头子,是谁干的?小爷一个一个把他们剁成碎肉喂野狗!”

  叭地一声,这是丁还第一次打曲笛;只怕也是今生最后一次。

  丁还笑得凄凉,那是英雄末路的景象。

  “你不是他们的对手,带叮儿走,帮师父好好照顾她,同时毁掉密室里的吸血大法,妖物残害人心,绝不容再现人间。”他把丁叮交到曲笛手中。

  “你自己老命都快保不住了,还管这天下、这人间要怎么样?”曲笛嘶吼,感觉喉头甜腥腥的,一口热血就要喷出来似的。

  “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丁还至死无悔。

  曲笛却无法不恨。“笨蛋!天下人有你女儿亲吗?有你这样只顾苍生,不顾亲生女儿的爹吗?狗屁大义,人死了,什么都没有,大义能当饭吃吗?”

  “混帐,你圣贤书都读哪里去了?枉费我与叮儿多年教导,仍化解不了你心中的戾气。”

  “小爷管它什么圣贤书,告诉我,是谁胆敢冒犯我白云庄,小爷要活剐了他!”

  “你你你……”丁还浑身颤抖著,情绪的激动引发内伤加剧,一口热血喷出来。

  “老头子……”曲笛嘴里骂丁还,心里其实比谁都关心他,否则,何必花那么多功夫与他浪费唇舌。

  “丁还,交出吸血大法,饶你不死。”眼看著两人的争论尚未得出结论,数十道黑影如流星电闪扑跃过来。

  “王八蛋,你们都给小爷去死!”曲笛抖手投出一粒黑球,划过夜空,竟无火自燃,霎时爆裂开来,喷出无数毒液、细针。

  毒液沾肤立即见血,吮肉蚀骨,反应稍慢者,一刻钟内便成血水一堆。

  细针绵软,却遇缝即钻,直入人心窝,教人尝遍百苦,方得一死。

  来袭者见曲笛手段歹毒,不约而同煞住脚步。

  曲笛要的正是这种结果,他天纵英才,这般奇巧暗器他研究了半年,也仅得一九,吓唬人可以,但要尽歼敌人却是万万不可能。

  曲笛得此良机,一手抱著丁叮,一手拖著丁还朝密室方向奔去。

  此密室可谓耗尽曲笛心血,以青石砖、配合天然寒玉砌成,内外再浇以铁汁,保证水火难侵、刀砍不伤。

  众黑衣人立刻反应过来曲笛是在虚张声势,纷纷急起直追,剑气如长虹划过天际,直奔曲笛三人而去。

  丁还眼见剑气无情,立时挣脱曲笛的掌握,运起剑指抵挡,“你们先走!”

  曲笛衡量丁还武艺高强,应可抵挡片刻,他不如先送昏迷的丁叮到密室,再回来助丁还脱身。

  “老头,你保重。”说完,他又朝那些黑衣人怒吼。“你们这些狗娘养的,别以为蒙著面小爷就不知你们的底细,知道吸血大法由丁老头保管的有几人?有此功力与丁老头对抗的又有多少?你们现在就走,小爷保证不跟你们追究,否则,你们就指望老天爷劈死小爷吧!一旦让小爷逃出生天,必让你们毁帮灭派,永世不得超生。”

  此刻的他披头散发、脸孔狰狞,直若厉鬼,竟让那些在江湖中打滚已久的老油条们心头一颤。这小子年纪轻轻,却阴狠恶毒至此,今夜非将他赶尽杀绝不可,否则后患无穷。

  数十名黑衣人分成两波,一半向丁还追讨吸血大法,一半将目标转向曲笛。

  但曲笛别的武功或许不行,轻功却是一等一,他为人最重性命不过,这逃跑的功夫自然是用尽心力在学。

  一时间,十来名黑衣人都追他不及。

  丁还更是大发神威。“休伤我徒儿!”

  他双掌环扣,如太极样,似缓实急,往外一推,强劲掌风连白云庄的屋顶都掀起来了,更遑论那些黑衣人。

  曲笛顺利将丁叮送往密室,他启动机关,密室门缓缓开启……

  “小子纳命来!”双柄柳叶刀带著寒风凄雪的冷意,直扑过来。

  本已昏迷的丁叮被寒气冻醒,见著曲笛就要伤在恶徒手下,想也不想就扭身硬挺著接下刀。

  “师姊!”怀中突然一空,曲笛大惊。

  “走!”丁叮大叫,将曲笛踢进密室。

  “不——”曲笛凄嚎。不该是这样的,不该啊!为什么这些人满心就只顾著他,也不多想想他们自己,他不要任何人为他牺牲,他不要永远都做那个被留下来的人啊!

  丁叮挥手封住机关,密室门合上的刹那,她回眸见著曲笛惊慌失措的眼神,就像那三岁小儿一般。

  她想起第一次在白云庄见到他,黑抹抹、一副营养不良的瘦小样;谁知洗干净了,却是个粉团儿捏就的可爱娃娃。

  他穿著她童年的衣裳,却不显女气,小小年纪已有冲天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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