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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她不吃不喝地躺在床上。自从知道自己的病情后,她就开始自暴自弃,失去了求生的意志,尽管达克和宇轩向她保证,只要使用生命维持器装置,她的病情就可以控制住,但她自己知道,尚在实验阶段的维持器还不一定管用,而且这一睡去醒不醒得过来还是个未知数,她可以冒这个险吗?若一觉不醒,那和死去又有什么分别?

  对才21岁的她来说,死亡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尽管人人谈癌色变,癌症高居十大死因的首位,但她怎么也想不到这种病会发生在她身上,她才21岁啊!

  叫她怎么甘心!

  她回顾自己的一生,虽然短暂却过得十分顺逐,父母亲视她这个独生女为掌上明珠,百般呵护她,在能力范围之内尽量给她最好的东西,而从小就乖巧聪慧的她也以最好的表现来回报他们。认识她的人,很容易就喜欢上她,不管是男是女,年老或年少,她就是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和亲和力。她念书从不让人操心,一路上来都是明星学校的学生。也许真的过得太顺了吧!让老天也嫉妒起她来。也许她真的应该满足了。世界上有那么多不幸的人。她又怎能赖活着,占着别人的幸运呢?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事,而周围人有爱给了她无限的勇气。不!她并不怕死亡,因为这短短的一生,她得到的爱已经够多了,她够满足了。但还有一件事她深深放在心上,久久不能释怀,任何事她都可以说服自己放得下,独独柯宇轩她放不下,她才初尝感情的滋味,就要面对死亡,就算她甘心,却怎么也放不下宇轩一个啊!

  她死后,他会想她吗?以后谁来照顾他?他自己煮的东西那么难以下咽,以后谁来煮给他吃?他开快车的时候,谁会在车旁叮咛他?谁给他洗衣服、收拾房间?谁在他痛苦沮丧的时候,听他说话?谁会在他说不好笑的笑话时,陪他一起大笑?

  想到以后会有另一个女人来代替她的位置,她的心就一阵紧缩,难以喘气。可是,她还是希望他能过得好好的,幸福快乐要他身边围绕。他会结婚,生一个小宇轩,也会变老。只是这一切,她都再也看不到了。她等不到他变老,只好想像他变老的样子,齿松发秃,坐在摇椅里对着孩子诉说陈年往事;到那时,他还记得她吗?一个疯狂爱着他的女子,在相遇的短短数月里,完全奉献她一生唯一的爱。

  不!她不能再想下去了,她想得心都痛了,闭上了眼,因为无法承受眼皮上剧增的热度,她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歌,那是徐志摩写的一首诗,诗名就叫“歌”:

  “当我死去的时候,

  亲爱的,

  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

  请记得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枕头不知何时已湿了,宇轩愿意记得她吗?唉,如果回忆是痛苦,她情愿他把她忘了,忘得—干二净,无须牵挂。

  “我再见不到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我再听不见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轻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幕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

  也不消失,

  我也许,

  还记得你,

  我也许,

  把你忘记……”

  人死后,还有知觉吗?算了,没有也好,不用让回忆来折磨自己,也许无知也是一种幸福吧。只是说得容易,要忘记一个深爱的人,她是多么不甘心啊!

  “叩、叩!”

  她听到了敲门声,赶紧用棉被把自己从头到脚遮起来,她的眼睛红肿得像两颗胡桃,可不想被人瞧见这副脆弱的模样。

  来人在她床沿坐了下来,她可以感觉到床垫凹了一角。

  “秦婉!”他开口说话了,是爸爸,秦婉心想,罪恶感不由得升起,这一阵子她让他担太多心了。

  “小婉,”他又叫了一声。“我知道你不想说话,没关系,你就听爸爸讲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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