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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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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城·永丰客栈 傅天抒起了个大早,叫醒了隔壁房的韩栋,预备用过早膳之后便起程回永春城。 韩栋跟林群开是他的左膀右臂,对他来说是不可或缺的伙伴。 韩栋与他是同门之谊,两人齐向永春城最知名的武师习艺,他们志趣相投,成为莫逆之交。 韩栋本想进衙门谋个事做,但发现自己并不适合那死板板的工作,因而作罢。 看他赋闲多月,傅天抒便问他是否愿意来帮忙,韩栋一口答应。 不久,他介绍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林群开给傅天抒认识,傅天抒与他一拍即合,也成知交。 林群开原是衙役,因为仗义出手殴打了一名捕快之子而遭到解职,他问傅天抒有无他可以胜任的活儿可做,傅天抒想也不想的就把他带进了镇金堂。 傅家在永春城做的是金饰生意,一提到“镇金堂”,那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买卖的全是贵重的黄金及饰品,为免节外生枝,他向来不让别人经手或接触。 他十六岁便跟着养父学做生意,在养父的磨练下成就了判别真假的专业能力,以及独到精准的眼光。 二十岁起,他开始独自外出买卖,而这五年来,他从未错买过什么,且由他拣选出来的饰品总是能有良好的销售。 他的养父母傅长年及张俪在永春城是富裕人家,拥有一个腹地辽阔的庄子,还有一家金店,但他们没有富人家的恶习,反倒过着低调平实的生活。 他们育有一子傅耀祖,也就是长他两岁、并无血缘关系的兄长,而他自己,是在三岁那年来到傅家的。 那之前的事,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据养父所说,当年他们夫妻在一次外出买卖的回程,于黛城外的官道上发现了他,当时他一身脏污,脸上及衣裳沾着血,神情茫然的走在官道上。 他们一开始以为他受伤了,待检查过后才发现他身上的血应是从别处沾染来的。 两人猜想他必然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事儿,但一问起他却是一问三不知,连自己姓啥名谁都说不出来,后来,他们在他的腰带上看见两个金线绣的字天抒,心想那应是他的名字。 傅长年夫妻将他带到黛城四处查问,却没人认识他。于是,他们收养了他,并给予他良好的照顾及教育。 凡是傅耀祖有的,就一定不缺他一份,傅耀祖念的书,他也没少念一个字。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养子,更知道养父母是无私的爱着他,因此知恩惜福的他总是尽其所能的不让他们失望、操心。 但他越是锋芒毕露,意气风发,傅耀祖便越是自暴自弃,我行我素,看着养父母为那不争气的亲儿整天喟叹,总让他犹豫自己该不该如此出头争脸。 如今,养父几乎将镇金堂交付于他,不管是对外的买卖,还是店里的人事,全由他一手管理。 行船走马三分险,更甭说镇金堂做的是金饰买卖,每趟路上有多少风险可想而知,韩栋跟林群开都有一身好武艺,正是他最需要的人才。 这回路程不算远,因此只有韩栋与他同行。 长庆城距离永春城约莫三天路程,他估算一下,若早点上路或许掌灯时分便能抵达善水镇,并在那儿歇上一晚。 才来到二楼,掌柜亲自前来告知已帮他们的马儿喂过粮草,他谢过掌柜,发现外面闹哄哄的,像是发生了什么事。 “外头怎么了?”傅天抒坐了下来,往窗外一看,只见大街上人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隐约弥漫着一种不寻常的气息。 “喔,昨晚上怡春院起了一场大火。”掌柜说。 “喔?”他微顿,“严重吗?” 他到长庆城做买卖也有两三趟了,怡春院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他自然清楚。 据他所知,长庆城的城守大人将所有青楼圈围在城北,有人称那儿叫“深渊”,只因女子一旦进了那里,就再也爬不上来了。 “听说死了几个花娘跟留宿的客人,整座怡春院烧了大半……”提及有人伤亡,掌柜不自觉的皱起眉,“这还是长庆城头一遭出这么大的事儿。” 傅天抒点点头,没搭话,等吃过早膳,结了总帐,他与韩栋带着随身行李跟两箱货品来到了停放马车的地方。 小二要帮他们将箱子搬上马车,他婉拒了。 这是行商以来的习惯,与对他人的信任无关,只为谨慎行事。 打开车门,他进到车厢里,由韩栋将箱子递给他,他接过箱子准备摆好,忽看到车厢最里面的那床毯子动了两下。 出门在外,难免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总有几晚是得在马车上过夜的,因此每回上路,他一定会在车上放置毯子及简单的炊具以备不时之需。 “怎么了?”见他没动,韩栋疑惑的看着他。 “可能有野猫什么的溜进马车里了……”说着,他放下箱子,屈着高大的身子往里面走了几步。 掀开毯子,他陡然一震。 在他眼前的不是只溜上马车取暖的野猫,而是个活生生的人。 那是个姑娘,灰头土脸,一身狼狈,光线幽微的车厢中,只看见她那双仿佛宝石般闪亮的明眸。 她神情惊慌的看着他,身子紧绷到了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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