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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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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宸风暗叹无奈,她根本不怕他,难道真的是一物克一物,不!他不可能有克星。 “起来吧!你累了。” “你要带我去圆山饭店吗?!记得要一瓶XO,那种效力强!” “干嘛买XO?” “唉!醉了失身比较自然嘛!”一副你太笨的表情。 她,现代豪放女的代表,居然教他上她——很不文雅的想法,他真可谓哭笑不得。 “我们不去饭店,我送你回家。” 开玩笑,难得个他约会,这么早回家,他真是太不解风情,没瞧见她非常乐意让他非礼吗?!怎么这么不懂把握机会。 其实她算是比较好奇,想知道他平常是循规蹈矩的不苟言笑,那床上运动是不是也依照传统的男“上”女“下”。 “不要,我不回家!我要去阳明山看星星。”她哪喜欢看星星,十二月天呐!不把自己冻得像冰棒才怪,她宁愿看猩猩,但是——月光蒙蒙,多浪漫,亲吻变成理所当然的现代进行曲。 “我不去,天气太冷了。” 他也太老实,婉转都不懂;虽然她也这么想。 宫汝如委屈的扯着桌布的流苏,向来上扬的红唇扁扁的;可怜兮兮的,圆滚滚的眸子都少了神采。 “我们可以坐在车子里看嘛!就去好不好?” “你......史宸风居然发觉自己有些沉溺,他难以接受脱轨的感情,硬要拉回;去觉得有种窒息......不舍吧! “去就去,但是我不下车。”他想拉回尊严。 史宸风丝毫没发现自己的出尔反尔,决策果断,不朝夕令改,是他的个性。呵!一切全反常了。 “行行,只要能去就好了。”宫汝如兴奋的拥吻他的脸颊,以赶火车的速度拉他走。 史宸风怔怔的随她走出去,忘了;她不是困了吗?!怎么精神突然变得那么好。 遇上她之后,他似乎常出现无奈的表情,就像现在—— 说要看星星;当他打开车顶的天窗,压低椅背,她却老把一双手往他身上搁,掐得出水似的粉臂搅得他心猿意马,差点把持不住原则;她年纪还小,年纪还小......这是他拼命安慰自己的藉口。倒是她,他已经很细心的不露出大野狼的垂涎,偏偏她还继续玩火,将青嫩的身躯往他上靠。 “哇!你有胸肌呢!可不可以让我看?”这是宫汝如故作纯洁小天使的问题。 天晓得,她可是黑道霸主宫雷的女儿,男人打赤膊在她面前逛;她看到不想看,而且经验老道的分门别类:一、“鸡”肉;二、赘肉;三、肥肉;四、五花肉。 史宸风却为了她这句话,体温遽升,心跳加速,鼠蹊部紧绷。 “你别玩了!要抱双手就抱好了。”声音沙哑,双手用力扯下她放在自己胸膛上的玉手,改围在他的腰。 哼!男人就是喜欢纯洁的女孩,八成都是童年失败,这样就可以解释老牛吃嫩草的原因,奇怪!大家都喜欢“幼齿”,哪有那么多“幼齿”!看来男人的兴趣养成,有一半是因为女人爱扮年纪小...... 想着想着,宫汝如陷入梦境,而且她梦见自己得到一跟宝物,它能给人安全感,并且好暖和、好暖和呵! 史宸风,生平第一次自然的笑,少了商业化,非常真心,可惜她没看到! 为什么会笑? 因为感动,或则是某种痴凝的感觉教他不由自主的笑啊! 宫汝如不适的揉揉眼,一股金色如浪潮般的光芒扑涌进她的眼,轻动了下身子,僵硬的小腿教她睁开眼。 乖乖!车玻璃——有没有搞错,她居然在车上睡了一晚,而且还是在阳明山。 运动着僵硬的颈子,粉颊登时撞上左方的黑色头颅,是他!难道一整晚她跟他就像交颈鸳鸯的相拥而眠,再看看盖在自己身上的长外套,一股甜蜜刷过她的心;他还算有良心嘛! 哇!他还在睡呢!睡相还好,至少没流口水,而且,她发现一秘密——他眼睛睫毛好长,像搪瓷娃娃,再者,睡眠中的他少了世故的精明,像小男生,严格说来她比较喜欢现在的他。 鼻子宽度适中,又挺直,以东方人而言;他的鼻子生得非常漂亮,至于唇嘛!睡眠中少了力道,不再紧抿的给人压迫感,就是太薄了,以相学的看法,他一定很薄情,刚毅的下巴仿若用冰钻雕刻,整合起来;他够帅、够俊。 站在优生学的立场,她相信他的孩子长得不比刘德华差。 但是,她最喜欢他的鼻子,福至心灵,一种欣喜催促她,非常自然的吻了下他的挺鼻。 很奇怪!居然不是亲唇亲颊。但是,她宫汝如;作风、想法永远标新立异,在她的观察里,鼻头是常油腻,会长痘痘外加粉刺的杂七杂八一堆,除非她喜欢他,否则不可能有所行为,不过,幸好他肤质好。 之后,她的俏鼻跟他的挺鼻吻合,就像妈咪对待小Baby的模样,很亲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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