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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过来,真要当我是你娘,就乖乖进入密道。”听见女儿的叫唤,魏红云强忍一口气,硬站直身子。

  秋娘见状,连忙拉过小姐硬将她推入地道。

  “秋娘,好好照顾月儿。”

  “没用的,今天你们休想逃出去!”

  文立天领着手下进入古厝,秋娘见状连忙跳下地道。

  “想跑?没那么容易!”

  文立天上前欲潜入地道捉人,不料身旁的魏红云竟不要命的死抓着他,仿佛用尽全身气力地紧抱住他,任凭他如何挣扎、施重手也不肯放,鲜血不断自她口中喷出,地上点点腥红全是魏红云的血泪泣诉。

  “放手!”文立天狠下杀手,使劲扭断魏红云的颈子。

  魏红云残败的身躯缓缓跌落地面,满身血红掩过一身白衣,兀自由地道探头出来的文犀月见到娘亲凄惨的死状,大叫一声跌回地道里。

  “来人!还不去捉那两个贱人!”

  众人一齐靠近两尺宽的地道口,正欲跳入,只见地道迅速密合再无一丝空隙。

  文立天冷哼了声,走近石桌,扭转那只固定的铁腕,不料地道口动也不动。

  “大哥还藏了一手。来人!传令下去,全面缉拿那两个贱人,不论死活,天涯海角势必追回!”

  白河镇距放云山有数十里之遥,算来已不是放云山的范围,不过由于附近皆没啥特别的景物用来描述白河镇,是以当地的居民在对外地人介绍白河镇时皆以放云山作为指标,久而久之,人人便都这么认为了。

  前些日子,安静祥和的白河镇忽地出现了一名采花贼,数名闺女饱受残害,官府已下令缉凶,然而却徒劳无获,悬赏的金额不断增加,目前已达五百两银子。

  官府告示板前站了一名身着粗布蓝衣的男子,年纪不大,约莫二十三、四岁,长相是讨喜的那一种,微扬的唇角像是时时刻刻在笑,任谁见了都会认为他是个极易相处又和善的人。

  康谚再三确定自己已记下采花贼的样貌后才离开。他是个云游四海专门缉凶拿赏金的赏金猎人,名号不是太响亮的那种,因为他不挑大案子去捉人,而是选择容易又好办的小贼捉,特别是危害一般百姓的盗贼恶匪他特爱捉。总之,他不求名亦不求利,仅求三餐温饱、逍遥快乐便足愿矣。

  “三天就够了吧。”康谚搔搔头,自顾自地往客栈走去。先睡一觉好了,采花贼该是夜晚犯案吧。

  三更天,康谚打着呵欠略施轻功跟在一抹黑色身影后。根据他这两天来的暗访,身前这名矮胖的男人便是白河镇上的采花贼了。

  啧!这么胖还想沾清白的姑娘!

  月光照耀下,康谚清楚地瞧见矮胖男子正停在一户人家的窗口,看来是找到目标物了。

  矮胖男子小心翼翼地撬开窗子,显然人家上了锁,不是那么好开。康谚轻手轻脚走到他身后,悄声问道:“需不需要帮忙?”

  “不用了,这种事哪还要人帮。”采花贼兀自拿着铁线试图开锁。

  “你行不行啊?再耗下去天都亮了。”

  “我当然行,你才不行咧……咦?”采花贼慢慢转头,看见身旁不知何时冒出的年轻小哥。

  “没看过这么笨的贼,害我连打人的劲都没了。”康谚不疾不徐地拿出粗麻绳,一圈一圈缠上采花贼圆胖的身体。

  “喝!看我的厉害!”采花贼双掌齐出,看准年轻小哥的胸口。

  “啧!别动,动来动去我绑不好。”康谚伸手一抚便点了他的穴道,当下让他动弹不得。

  “这才对嘛!叫你别动就不要动。”

  叮叮!康谚几乎听见白花花的银子撞击出的美妙声音。实在太棒了!

  退了房、吃饱饭,怀中还放着热呼呼、刚领的五百两银票,康谚笑开嘴的愉快样在见着街尾一名小姑娘后便敛了脸色。

  其实看似不拘、自在的康谚有个缺点——不是脚底生疮、头顶流脓的恶心病,而是他最爱管闲事,尤其爱插手看不顺眼的闲事。这回街尾的小姑娘便引起了他的注意。

  逃出神毒门已经月余,期间她和秋娘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每次觉得安全了,下一刻追拿她们的人又出现在眼前,像恶魔般紧紧缠着她俩,甩都甩不掉。夜里常常被恶梦惊醒,便再也睡不着,一夜无眠至天明。

  有好几次差点被捉到,幸而秋娘随身带着的毒药数了她俩。而连日奔波加上有一顿没一顿的挨饿受冻,护主心切的秋娘将食物衣料全给文犀月吃用,自个儿能忍就忍,于是秋娘的身子再也受不住,病了五日后便香消玉殒。

  那一夜,文犀月亲手埋了秋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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