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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痞子!他真是病人膏肓,救不回来了。

  萧君严温和地道:“如果你爸妈不认为小妞的行为值得非议,甚至喜欢让女儿赖着缠着的感觉,那你何必声讨小妞?”

  袁若凡哑口无言,找不到话反驳萧君严的“谬论”。

  是啊!小妞随口一句甜言蜜语,都能逗得爸妈眉开眼笑乐不可支,她的实质馈赠却只换来“我们收下了”的随口敷衍。

  “小妞不论做什么,爸妈都会很高兴。我东挪西凑给他们包红包,他们也不放在心上。”

  袁若凡忽然觉得自己很无聊,既然爸妈根本不当一回事,她何必那么辛苦?干脆学小妞散尽千金当月光仙子。花钱谁不会?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谁都能当“闪灵刷手”,完全没有难度可言。

  萧君严看她难受,心里也不好过,一股怜惜之情在心口悸动。

  “别想太多,想太多容易老。”

  他也只能这么劝,即使明知这么说并不能改变袁家二老对小女儿的偏爱,对大女儿的漠视。

  虽然是同胞姐妹,跟父母的缘分却深浅不一,即使上帝亲临,也无法解释当中原因,更不能教偏心的父母改变态度。

  两人说着说着,很快走到十字路口。

  穿梭不断的车辆争先恐后,谁也不让谁,偶尔路过的流浪狗让已经严重紊乱的交通更加险象环生,红绿灯又故障了。

  萧君严想都没想,很自然地牵起袁若凡的手。

  “小心,要过马路了。”

  袁若凡从小就不会走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每次都是萧君严牵着她过,习惯成自然,也不觉得这把年纪还让人牵着过马路很奇怪。

  掌心中泛过一道热流,悄悄牵动深藏心中的情弦,萧君严轻轻叹气,唇边却浮起淡淡的笑容。

  他爱她,他已经爱她好久了。

  打从他们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认定还不到肩膀高的小女娃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谁也不能跟他抢。

  小时候是他的专属玩具,长大后变成他的同学,虽然同窗之谊只到国中为止,高中后各念各的,但他们两家一直比邻而居,袁若凡摆脱不了他。

  冥冥之中,仿佛命运中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将他们紧紧栓在一起。即使在他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的那段期间,两人的连系依然没断。

  袁若凡的伊媚儿信箱满满都是他寄来的邮件;每年圣诞节,萧君严固定会帮她拾回在美国很平民、进口来台湾就变得身价不凡的倩碧化妆品,和一堆拉拉杂杂有的没有的东西。

  他的记忆,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她,交错重叠,再难拆开。

  萧君严又叹了口气。他愿意用全部的生命来延续这分情缘,只愿从今而后,时时刻刻都有她为伴。

  但爱恰要两心相印才能发展下去,大妞怎么想?在她的生命中,爱情占有多少分量?自己又算是她什么人?

  邻居吗?朋友吗?情人……有可能吗?

  不抱期待地苦笑,萧君严心知比较有可能的答案是死对头、讨厌鬼、王八蛋这一类负面的代称词。

  “把管小妞的时间花在自己身上吧!听音乐会、看电影、逛书店,再不然就谈场恋爱,趁早把自己推销出去。”

  萧君严心中狂吼着,和他谈恋爱吧!一次解决两个人的烦恼,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有建设性的提议了。

  袁若凡刚开始听得很认真,听到后来忍不住骂道:“你那张臭嘴很痒喔?又在胡说八道了。”

  “昨天我听妈说,隔壁的大妞年纪不小啦!找时间要帮你相亲。说真的,你到现在都没对象令她很烦恼。”

  “你又知道我没有对象了?”

  不是她自夸,体重减掉六公斤后,虽然还称不上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的绝代美人,至少已从恐龙俱乐部除名。

  她的五官分开来并不起眼,搭在一起的效果却不赖,细细致致的,清秀的脸庞后有着一头浓密的黑色长发,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般洁净,清新脱俗的外形就是漂亮,就是动人。

  这阵子,公司男同事三不五时就到会计部串门子,交换八卦捏造是非,老是杵在她位子旁边搭讪,赶都赶不走。

  走在路上,开始会有荷尔蒙分泌过剩的小伙子朝她吹口哨 丢下一句俗到毙命的“水唷”,害她很想去撞墙。

  袁若凡一点都不稀罕毛头小子的垂青,更不齿男同事前倨后恭的嘴脸,她只在意“某人”的眼光。

  正确的说,她只在乎能不能赢“某人”,好让大把钞票每个月自动滚进她的钱袋,再也不须烦恼薪水不够花。

  只是,他对她的蜕变视而未睹,仿佛她身上有没有那六公斤肉没差别似的,令人怀疑他塞钱给护士小姐,视力检查才会得到,一点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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