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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在爱情小说里,受到男主角百般怜爱、万般怜惜的女主角,十个有九个半不是天仙就是绝色──简单来说,若要受到男人如此恩宠的先决条件,就得是个举世无双的超级大美女。如果不是,那很抱歉,想要成为女配角,分点口沫都没分,通常只配在剧中当个跑龙套的小角色。

  她贝多芬是个绝色吗?不、当然不!她虽然没什么值得赞赏的美德,但是对自己诚实这点,她倒是做得满好的。既然不是,也就不必去想望一些压根就不可能的事,徒增伤感罢了。

  她个人比较喜好简单一点、容易一点的方式──例如说,她的男朋友恰巧就是她的同学,或者就是朋友们帮她介绍的男人。只管谈谈恋爱,看看两人是否合适之类的。

  像聂封云这样的有钱人,他的老婆若不是名门之后的大家闺秀,要不然就是富商巨贾的千金小姐,如果两者皆不是,那么肯定是令人一见倾心的绝色美女。就算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的正室,想向外头发展,找的情妇大概也都是美艳得不可方物的性感尤物,就算再怎么轮,也轮不到她。

  既然如此,她大可不要痴心妄想聂封云之所以对她特别,乃是出自于“爱”,这骗死女孩不偿命的字眼。理智一点的想,他八成是从没遇过像她这样,第一次见面便和他大打出手,第二次见面就想将他介绍给别人的女人吧。他对她的态度之所以不同,大概也是好奇二字作祟,没什么特别的意义。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这些举动,有时还是该死的教她脸红心跳不已!

  “算了,现在不是想这些有的没有的时候。”

  的确,她目前该做的事情,就是赶紧去买件新内衣穿。虽然她一点都不“伟大”,但是少了内衣的屏障,还是让她觉得相当不自在。

  而且她觉得自己可能需要点时间,冷却一下刚才所受到的“刺激”,她可不想等会儿见到聂封云时,自己的脸还是红得像猴子屁股。

  于是乎,她二度拜访林瑞方,告知她决定去办点私事,而且很有可能今天不会再回公司来了,势必得取消今天下班后的约会。

  “你有办法在下班的时候赶回来吗?”为了今天的事,林瑞方已经约好了人,如果可以,他实在不希望今天的约会取消。

  “应该可以吧。”贝多芬要做的不过就是到百货公司买件内衣,同时在今天之内避免见到聂封云即可。

  “那好,傍晚六点半的时候,你在这个地方等我。”林瑞方取来一张便条纸,同时快速地写下地址和联络电话。“我们就约在这里碰面。”

  “没问题。”只要别再叫她回来,到什么地方都可以。“我会准时的。那我们下午见喽。”

  说完这句话,贝多芬揹着她的包包,神色匆匆的离开了林瑞方的办公室。

  另一方面,聂封云在着装完毕之后,来到办公室时原以为会被贝多芬瞪上好几眼,怎知他却只在沙发以及茶几上看到她所留下的痕迹──两包虾味先、一包牛奶糖和一整套漫画。他猜想,她八成和前几天一样,到林瑞方的办公室喝茶、聊天,顺道打发时间。

  由于他刚才才下了一帖“猛药”──由她的反应看来,她似乎不常见到男人的裸体──实在是需要点时间让她平息心中的震惊,要是现在硬把她给叫回来,只怕她一气之下失了理智,真的和他动上拳脚可不好。虽然他没把握自己真要认真“抵抗”是否能占到上风,但是面对她,他倒宁愿让她捶个几下,也不愿意出手。

  女人,在他的字典里代表的是无止境的麻烦,就算认识了贝多芬,这个解释也不会有所改变。但不同的是,他十分乐意让她来“麻烦”他,甚至不会因此而嫌烦。

  他有个“未婚妻”──王文忆,但是她却让他觉得,她是所有女人中的麻烦之最!有时甚至只是和她通上两句电话,也令他相当不耐烦。

  平心而论,王文忆会是个无可挑剔的妻子──完美的家世,相当完整的学历、善于交际的手腕,就连长相、身材也是上上之选。要是真娶了她,那么他不必担心以后参加一些需要携伴出席的宴会时,该找谁随同出席。或者是,当他有商业上的实际需要,而必须举办什么大型晚会时,那么她一定能将所有事情安排妥当。又或者是,万一哪天凌鹰的资金调度出现吃紧的状况,那么她娘家也能适时给予金援……

  但是,若真要抛开所有公事上的考量,他还会想娶她吗?不为别的,只是基于个人的理由,他还会希望她成为他的人生伴侣吗?这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他比谁都明白纯粹为利益而结合的婚姻会是什么样子,因为他的父母亲就是以此为前提的组合。而得到的结果是什么呢?几个继承人、一个日益壮大的企业,和一对貌合神离的怨偶。

  他对他的童年并没什么好抱怨的,但是相对的也没什么好怀念的。印象中,母亲从未曾在他和青云需要的时候现身,因为她总是有忙不完的外务,参加不尽的宴会,根本分不出时间来照顾她的亲生儿子们;而他的父亲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这样的童年,真的没什么好抱怨,但是他却从没忘记偶尔见到其他小孩们,被父母亲捧在手心里呵护备至时,一股酸楚涌上眼眶的感觉,是多么的难受。

  从那一刻起,他决定绝不会让自己的小孩也遭受到他所曾经历过的。

  如果说,聂封云决定婚后不生小孩,那么对于他父亲的安排他可以百分之百、毫无异议的接受。但是,身为凌鹰集团的董事长,以及他父亲的长子,这样的决定根本毫无意义。因为生下继承人是他的义务,也是他的责任。

  既然如此,对于他父亲为他安排的婚姻,他必须重新加以考虑。而不可否认,他之所以会有“考虑”的念头,乃是认识了贝多芬之后才渐渐萌生的──既然他要结婚,要和一个女人共度一生,那么为什么不找一个他爱的女人,一个能让他不觉得麻烦的女人?

  难得他终于发现了这样的女人,说什么他都应该将她纳为己有,就算她小他十来岁、就算她甚至是个连大学都还没毕业的女人,但是,那又如何?

  对于自己认定的自标,他是绝对不会放手的!

  聂封云一直到下班时间都没见到贝多芬。他试着不去在意这件事,但是当他发现他居然连看一份例常的财务报表,超过了半个小时还看不完时,他再也不能欺骗自己。

  他相信贝多芬不会不说一声就离开,她一定是知会过某人,而这个某人却不巧“忘了”来向他报告。

  “Jerry,你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贝多芬在他心里的地位,因为这对他或者是她,完全没有好处。但是,他想林瑞方这家伙要是不知道的话,那他这几年跟着他肯定是白跟了。

  等到林瑞方应召而至时,聂封云开门见山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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