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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就好喽。”小芬拉了张椅子坐到她身边。

  “我希望我千万不要习惯。”沈青珊整个人瘫在椅子上,拿起小芬友情赞助的饮料。“要是老总不赶快找人来,我看我也要辞职了。”

  “别太认真嘛,只要过得去就好了,反正老总又没多份薪水给你。”今儿个几乎所有管理阶层级的主管全部不在,不是出国,再不然就是出差,整个办公室呈现一种难得的悠闲。“不要出纰漏就成啦。”

  “说得也是。”沈青珊点头。

  “对了,青珊,这个星期六的晚上空下来给我。”小芬突然记起她过来哈啦的主要目的。

  “有什么事吗?”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大事,她要回家好好补充这几天流失的体力。

  “当然有啊。”小芬兴奋地说:“记得上个礼拜一,我要帮你找合适对象的事吗?”

  “记得。”沈青珊有点心虚地回答,要不是今天小芬提起,她根本就忘了。

  “我告诉你,我已经找到个不错的人选了。”这就是让小芬兴奋的方。“我想这样的人你应该会欣赏才是。”其实不是她去找的,而是她托自个儿的老妈到亲朋好友中去打探消息。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在一个礼拜的寻觅后,终于有捷报传出。“我可是完完全全照你开的条件去找的。”意思就是,沈青珊不可以拒绝,否则就是辜负她。

  据她妈说,这个男人是她阿姨的小叔的太太的外甥,勉勉强强可以算得上是她的“表哥”——果真是一表三千里——而她这表哥呢,今年三十二岁,未婚,据说呢,长得是风度翩翩、一表人材。有正当职业,固定薪水,是家中的次男——他家有几个男的就不得而知了——已经有房子、有车子;银子虽然不怎么多,可倒也还过得去,目前少的就是妻子和孩子了。

  “真的?”虽说她现在没时间去烦恼自己的婚事——她不烦恼,她家里的大人可是着急得要命,天天数着日子,这举动摆明了是告诉她,一个月的期限要是到了,她的“男朋友”再不出现,便要带着她四处去参加相亲宴了。

  不要说一个月的期限了,现在她家里每天都有不同男人的照片和背景资料,她母亲闲来无事便是仔细端详这些照片,看到中意的便留了下来……

  沈青珊要不是快点弄个男朋友带回家,她就得像以前的牲畜交易般,到处赶集。

  “有没有空一句话。”

  “有,绝对有。”就算那天发生了什么天灾还是人祸,她也会排除万难地准时赴约。

  “那好,我会再和你确定时间和地点。”小芬得到答案后,马上回自个儿的座位上,打电话回家,要她妈和男方联络。不一会儿,她已经把这事搞定了。于是又晃回沈青珊身边。“青珊,听好,后天晚上,也就是星期六,七点,在福华饭店大厅。”她在沈青珊桌上拿了张便条纸,将时间地点写在上头。

  “喏,为防你忘记,我帮你做了个memo,还有,记得那天穿上你最漂亮的行头,务必要把那个家伙迷得团团转。”

  “那个家伙?”小芬口中的那个家伙到底是谁?“小芬,这位要和我见面的先生是你从哪里找来的?”听她的口气,她似乎和“那个家伙”也不是很熟。

  “他啊,他算得上是我的表哥吧。”小芬诚实地回答:“虽然我和他不是很熟。”事实上,她全然不记得曾经见过他。“不过我妈拍胸脯保证,他是个不错的好男人。”她妈说的是:要不是你已经有未婚夫了,我就把他介绍给你。能让她妈强力推荐的男人,品质上至少有了起码的保证。

  “他叫什么名字?”能让小芬这么赞不绝口,不禁让沈青珊对于即将会面的这男人多了几分好奇。

  “他叫简崇浩。”小芬飞快地回答,同时三步并两步地蹦回自个儿的座位,从背包中拿出一张纸。“来,这里面有他个人的详细资料。”什么都有,只缺生辰八字和玉照一张。“我还听我妈说,他是个非常、非常、非常……专情的男人,截至目前为止,只交过一个女朋友,要不是他的前任女朋友笨笨和别的男人跑了,搞不好他现在已经结婚了。”

  “他刚失恋?”沈青珊现在是很缺个男朋友没错,可是她不愿意当某个男人填空的代替品。

  “好像有段时间了。”小芬就自己知道的回答。“好像有半年以上了。”

  “半年啊……”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某个男人非常爱某个女人的话,半年……这时间似乎短了点。”

  “放心吧,青珊,要是你不中意他,大不了咱们再换一个就是,反正表哥我们家还多得是。”小芬看出了沈青珊的疑虑。“不过呢,认识、认识,也不算什么坏事。”

  “说得也是。”小芬这话有点当头棒喝的效果,以往就是她考虑太多,才会让自己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是我多心了。”

  就像小芬说的,认识、认识,也不算什么坏事。

  第二章

  在赴约前一刻,沈青珊差点改变主意,想放小芬鸽子,可是一想到家里那小山般的相亲照片……她还是提起勇气走进福华饭店。虽然,今天也叫“相亲”,至少这相亲是她请人安排的,是一种出于不得已的自愿。

  她并未如小芬期待中的,穿着她“最漂亮”的行头。

  基本上来说,沈青珊没有所谓最漂亮的衣服,大都是一些各种场合适用的套装,而这些套装也跳脱不了黑、深蓝和深棕色这三色——是有几套不的衣服,可是其中有一、两套是当朋友伴娘时买的,穿在这种“初相识”的场合中,有点太过“喜气”的嫌疑。

  最后,她仍是选择穿一套各种场合通用的套装,为表慎重,她还花了些时间在脸上弄些较不同以往的色彩,并且用一根翠玉发簪,将一头微卷的长发给盘了起来。为了不使身上的套装过于严肃,她偷偷到母亲的衣柜里,偷渡了一条金黄色系的丝巾披在颈子上,一方面当装饰,另一方面还有保暖的作用,着实是一物多用的好配件。

  她再一次抚平衣服上的小皱折,深吸了口气,走向有两个小弟站岗的大门,进了大门,便看到一盆做门面用的大型花卉,上头有香水百合、火鹤之类的比较持久型的花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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