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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卡帝雅珠宝公司──台湾分公司代表丁尔强

  她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常跑我们饭店?你有客户住在这里吗?”

  “……不……不是的,我是代替我堂哥来参加工商年会的。”

  “哦!难怪那天我会在十四楼看到你。”

  提到那天的事,丁尔强的脸马上红了。

  王平注意到他的窘态,就转移话题:“丁先生,罗玲已经决定要见你了。”

  “……真……真的!太感激你了!”他马上打开公事箱拿出十两重的金块摆在桌上,推到王平面前说:“这是十两重的金块,请你收下。”

  哇!他真的带来了!王平望着黄澄澄的金块,心中交战着──

  到底该不该接受……最后良心战胜!这种不义之财,还是不要收的好。

  王平对丁尔强摇摇头:“我不能收你的金子的。”

  “为……为……为什么?”他不懂。莫非是她改变主意,想要卡帝雅的珠宝?

  “不为什么,只因为罗玲是我妈,她叫我不能收你的钱,因为你是她的忠实读者。”王平简单地解释她的理由。

  “你……你是罗玲的女儿?”丁尔强仔细打量王平,试着想象他仰慕已久的大作家的容貌。

  “你看我没用,我长得像爸爸。”王平对他急切的动作感到无趣。

  丁尔强心想她长得这么有女人味,怎么可能像她爸爸。“那我什么时候可以跟罗玲见面?”

  “我妈请你这个礼拜天到我家来吃晚饭。”不等他反应,她又说:“你有没有纸笔,我告诉你我家的地址跟电话。”

  他如梦初醒,急速地从公事箱里取出记事本来,正襟危坐地说:“我……我预备好了,请说。”

  王平把地址电话告诉丁尔强以后,就想离开了;一动身,又被丁尔强给留住了。

  “王……小姐,礼拜天我需要带什么东西过去吗?”

  她怎么晓得他要带什么?“我妈的书吧!如果你要她签名的话。”

  “不……不……是这个,我是指我需要预备一道菜还是甜点吗?”

  王平怪异地看着他半晌,才说:“不必呀!你只要带你自己来就足够了。我们要请你吃饭,你忘了吗?”

  丁尔强看得出来,王平觉得他的问题很奇怪。他慎重地向王平解释:“这是欧美的习惯,到朋友家吃饭时,一定要带点吃的喝的。我在欧洲住了十几年,所以习惯了他们的生活习惯。”

  原来他是在欧洲长大的,难怪说起话来怪里怪气的。

  “我们现在是在台湾,你没听过“入境随俗”这句话吗?”不待丁尔强回答,王平已经走了。

  丁尔强望着她渐走渐远的背影。“她真是奇怪的女孩……罗玲也跟她一样吗?”

  在他的想象里,罗玲一定是一位温柔婉约的女士,总是用敏感诗意的眼神来看待俗世,在她的生活中除了浪漫还是浪漫,就像她书中所描写的女主角一般。

  他等不及礼拜天了!

  当天下午丁尔强在工作室里工作时,接到了丁杰中的电话。

  “尔强,礼拜天晚上你有没有空?”

  “大哥,有什么事吗?”

  “嗯──秀秀请我们过去吃晚饭。”古秀秀是丁杰中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丁杰中被他父亲送出国念书以后,两人就失去了联络,一直到他再度回台湾工作,偶然遇见了她,才又有了来往。古秀秀知道他跟丁尔强两个单身汉从不开伙,所以常常请他们过去吃饭。

  “我正在赶两个设计稿,大哥你自己去吧!”丁尔强找了个借口婉拒。

  “这不太好吧?秀秀是请我们两个人一起去,我看还是打电话告诉她,我们不能去好了。”

  “她不会介意的,你们两个是青梅竹马,我只是“第三者”,少了我她才高兴呢!”丁尔强跟古秀秀虽然不是很熟,但他看得出来古秀秀对他大哥有好感,这次正好帮他们制造机会。

  “你胡说什么,我跟她只是邻居。”丁杰中涩声道。古秀秀跟尔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得特别开心,不像平常对他的态度。丁杰中明知她是为了尔强才请他们吃晚饭的,他还是接受她的邀请,只因为不愿放弃跟她相处的机会。

  “你真的不能去?”丁杰中不愿放弃。

  “嗯,除了赶稿以外,我还跟朋友约好去她家吃饭。”

  “不能改天吗?”

  “她是一位有名的作家,这是难得的机会。”

  “那我就不勉强你了。只好打电话推掉秀秀的约了。”

  “大哥,你自己去就好,不要再打电话给秀秀了,她是一片好意,我们怎么可以两个都不去?”

  “可是──”

  “别可是了,你别告诉我,像你这种有健美先生体魄的大男人,会怕秀秀那样的小女人!”丁尔强的脑海里出现──身材娇小的秀秀挥着皮鞭骑在魁梧的丁杰中身上,任意地驱使他前进后退──他差点爆笑出声。

  “你不要对我用激将法,我本来就怕她。你别看她个子小,小的时候可是凶巴巴的母老虎,我家附近的男孩子没有一个没被她修理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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