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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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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倒霉。 汤子灿一看见走进早餐店,西装笔挺的男人便皱起眉头。 难得她今天想优闲吃个早餐犒赏自己这个月的辛劳,没想到竟然在她最喜欢的早餐店碰上她最不喜欢的上司——徐轩江。 她很不喜欢徐轩江,虽不到痛恨的地步,但看见他就会忍不住想闪避,一者除了他是上司的身分外,二者是因为他们曾有过节。 她向来有守时的观念,无论大小事情绝不迟到;偏偏有一回因念书念太晚而睡过头,结果上班迟到。他竟然不会睁只眼闭只眼,看在她是初犯的份上不要那么严苛,当着同事们的面将她叫进办公室训了一顿,让她非常没面子,也种下她看他极为不顺眼的导火线。 除非与公事有关,她绝不与他打照面,有时候一整天下来,他们甚至没有说上一句话。幸好她的位子背对他,要不然一抬头一起身就得看到他,肯定会坏了她工作的心情。 说她小题大作太爱斤斤计较也无妨,她就是讨厌徐轩江。 每个人都会有喜欢与不喜欢的,总不能连她的感觉也要强迫公正吧?那样太虚伪了。 真讨厌。 这三个字在汤子灿嘴边流连了一瞬,发现徐轩江点完早餐正在找位子,她连忙将手上的杂志摊开遮住脸,以免被迫打招呼。 看到喜欢的人,巴不得两人之间毫无隔阂;看到不喜欢的人,还真是恨不得有铜墙铁壁挡在前面。 她就是如此爱憎分明的个性,喜欢和不喜欢分得十分清楚。 可恶!这下坏了她星期五的好心情,她本来还在想下班后去买书或是看场电影好好放松一下。 现在想要善待自己的心情全没了,只想快快逃离这地狱,无奈徐轩江就坐在门口附近,要是离开势必会经过他面前被他发现,与其这样,她宁可等他走。再说,她挺喜欢这间温馨早餐店的气氛,为什么要为了一个不喜欢的人而放弃自己享受的权利,她也付了钱不是吗? 他能来,她当然也能来……只是以后绝对会少来,甚至不再来了,如此也能省钱。 原本眼睛看着外头老板娘精心布置的小花园,如今眼角余光还得分给上司,看得她极为不专心,也逐渐没了心情享受,最后干脆将目光锁定在讨人厌的徐轩江身上。 她进这间公司还不满一个月,不过已经注意到她的上司身上不是黑就是灰,好像要他穿明亮一点的颜色会要他的命似的;他脸上永远一号表情,彷佛要他露出笑容是太强逼他了;他做事一板一眼,不懂得拐弯变通。一个不讨底下员工喜欢的上司,自然会成为员工们中午闲聊的话题。 在公司里,除了现实福利可以讨论以外,如果有一个共同敌人,便容易凝聚同事的交情,因此她跟其他工读生的感情特别好。 突然,徐轩江转过头来,汤子灿刚好放下杂志,想再拿起来也来不及,而且会太过明显,她只好立刻低头假装吃早餐,希望不要被他发现,要不然场面肯定会很尴尬,毕竟她可做不来讨好这种蠢事。 一秒、两秒、三秒过去了,一切平安。 汤子灿再度用眼角余光瞥了瞥,看见徐轩江起身付帐,这才松了口气。低下头专心吃早餐,顺便将刚刚的插曲抛至脑后,以至于她始终没发现有人停下脚步转过头看了她一眼。 早餐店不大,徐轩江自然有看到汤子灿。 她是他部门的职员,说是职员其实是白天工作晚上念书的工读生,不过工读生也分两种,一种打混,一种不比正式员工差,汤子灿正是属于后者。 虽然只是工读生,她却相当守本分: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认真,不会一有时间就想混水摸鱼,下班前必定将桌面清理干净,也会把事情处理完毕,遇上需要请假的时候,更从不造成任何一个人的困扰。 有一回经过她的办公桌,他稍稍停下几秒观察,发现她的桌上有一张每天工作内容的清单,每完成一件便会打勾,而且她善于分配时间,做事十分有效率,是个挺聪明的女孩。 虽然晚上要上课,汤子灿依然将自己当作正式职员的身分,不会跟时下的年轻人一样常在上班时间用MSN闲聊,交代给她的事情总会在时间内完成,就算出了一点小错,也不会再犯第二次,知上进,不懂的都会主动提问或是自己找答案,不会被动的要人教,很负责任,算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工读生。 因此当业务部白经理跟他借调一名工读生时,他毫不犹豫便推荐汤子灿,下星期一便能确定对方是否同意,不过他想应该没有问题。能让汤子灿多吸收经验也是不错,有助于她将来的成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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