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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踩着木阶,莫向与抱着她攀上树冠,步入了童年时的天堂。

  每天都有人打扫的木屋,清爽而干净,四周环绕的风铃在屋檐下“丁丁冬冬”奏着小夜曲,月亮则似一盏明灯悬在树梢给小屋带来了光明。

  拥着她坐在半空,听着从地面传来的虫鸣,望着在远处延伸开的旷野,在极静的自然中,莫向与的悔意似出芽的小草,一点点破土而出。

  每当抬指拭去她腮边的泪珠,她在他怀里总是瑟缩闪躲,怯懦柔弱的模样看得他喉咙不断抽紧。

  虽然他后悔自己的粗暴,可是他不后悔去逼她认清他对她的所有权。

  他永远记得,四年前,那个甜蜜的夜晚,他们在这里肌肤相亲交付终身。

  他们商量好,一起出国前,要在老宅先办一场订婚宴,邀请所有能邀请的人来见证他们的幸福。他们还对未来做了无数美好的憧憬,她说要给他生好多好多孩子,要装满老宅的每个房间,每个孩子都有天使的面孔,每次出门,都要开像蜈蚣腿那么多座位的大客车,那阵仗就好像是天使集体出走人间。她说她会帮他守好这个家,要把老宅当成传家宝一代一代传下去,要让子子孙孙都知道她和他有多么相爱,这种爱萌芽于他们的同年同月同日生,持续至未来的千秋万世。

  她说:“向与,我好爱好爱好爱好爱你哦。如果有一天你不爱我了,我也不会变心,这辈子我会只有你一个男人,再也不让别的男人碰我。”

  她说:“向与,你不准娶别人,你要是娶了别人,我就天天诅咒她,让你们结了婚也不长久,等你们离了婚,我就嫁给你。你要是还不娶我,我就去当尼姑,一辈子都不嫁别人。”

  多么动听的情话啊,可是转眼间,就被她撕碎成空。

  他永远记得,第二天,他转遍大大小小的商铺,没有动用奶奶给的零花钱,而是用自己挣的钱买回了一对婚戒。当他在黄昏日落时回到这里,却看到她和小泥鳅坐在独属于他们的小木屋,笑声如铃。似没料到他会突然出现,她的脸瞬间僵硬,强扯着嘴角朝他“嗨”了一声,然后极不自然地和小泥鳅说“再见”,好似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装作耳聋目盲,依照原计划取出了婚戒,而她却笑笑说:“对不起。”

  她说:“没想到,莫向与你也有今天。你欺负了我十几年,终于让我扳回了一城。怎么样,被欺负的感觉,是不是很糟糕?”

  她说:“你很爱我是不是?你很想娶我是不是?可是,怎么办呢,我从来没想过要嫁给你这头恶魔?我不过是玩玩你,为什么你这么次这么快就上钩?玩起来真是没劲透了。”

  她说:“莫向与,如果我不把第一次拿出来投资,你怎么可能如此快地入戏,我又怎么可能如此痛快地欣赏你今天这么精彩的表情?哈哈,莫向与,被骗的滋味儿怎么样?是不是五味杂陈打翻了调味瓶?你不是一直骂我是猪是白痴吗?现在被我这样的猪骗到,是不是生不如死不如撞死啊?好抱歉呢,这次让你出乎意料刮目相看了。不过,在你年轻的时候能上这么一课,你也该好好谢谢我。你啊,以后请务必记得,再弱的对手也长有牙齿,不要轻视任何一个白痴。”

  她还说:“我爱你?呵,笑话!爱你不如去爱一头猪,我才不白废那个冤枉劲!为了让你死心,我就实话实说好了。我和小泥鳅两情相悦很多年,我打算和他一起去读公立大学,毕业后立刻就结婚。如果你识相,最好闭上嘴!这些日子和你腻在一起,我真是恶心透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呼吸新鲜空气,你有多远滚多远,再也不要在我面前出现,免得我一看到你就吐出来,到时候你莫大少爷的面子可受不了。”

  她说:“……”

  她说了太多太多,每句话都似尖锐的匕首,刺得他体无完肤。

  当时他的脑子似被抽空了般,呆愣在她面前,听着她洋洋得意的胜利宣言,喉间堵塞,一个音节也发不出。

  在她挥着衣袖潇洒地说什么“莎哟啦啦”、“永不再见”,他终于寻回了自己的声音。

  他听到自己说:“当年给你改名果然是有先见之明,对于你这头猪,我确实该劝君莫要珍惜疼惜怜惜爱惜,因为,你,不配!”

  事后,当他落在了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当时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他曾忽略了什么重要疑点。

  可是,无论她出于何种原因对他撒下弥天大谎,他都不打算原谅。

  四年的时空相隔不但没有让他对她的思念减去一分一毫,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相思成海。

  原来,他是如此爱她呵,比他以为的还要多很多,而她却为了不知名的原因放弃了他,说到底,她还是不够爱,所以放弃起来才如此轻易。这,才是他耿耿于怀一直不愿回来的最直接原因。

  再一次地,他掏出了那枚婚戒,重新套上了她的中指。

  这一次,他会让她爱上他,比他爱她还要多。

  第十一章 离别在即

  君莫惜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洁白的榻榻米上,耳边是树叶的哗啦啦啦响,手臂上是跳跃的斑驳阳光。

  眼睛肿胀,头痛欲裂,全身似散了架。

  撑着身子坐起来,看到地上散落着他的礼服、领结、裤子、袜子、鞋,他的衬衣盖在她身上,而她身上则从脖颈到小腹是一路的青痕,青痕上有层清凉的绿膏,该是某人先兵后礼的杰作。

  想起前一晚的羞耻,眼泪立刻掉下来,抬指拭泪时,脸颊被指上的什么东西擦了一下,放下手才发现中指上套着一枚戒指,简洁流畅的铂金圆环,没有镶钻,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符合他一贯的风格。

  “戒指在人在,戒指亡人亡。”

  呵,她现在这样和亡不亡又有什么区别?

  用力地泄愤地想将戒指拔下来,可它套得那么牢,皮都褪了,它仍纹丝不动,似已嵌入骨肉血脉相连。

  “啊——”

  她颓败地躺回榻榻米,捂着耳朵发泄地尖叫,声嘶力竭。

  尖叫声惊动了落在枝头小憩的麻雀,呼啦啦成群飞上了天空。

  呼哧呼哧喘过一阵气,君莫惜扯过搭在窗棂上的小礼裙,快速穿上身,披着衬衣,赤着脚爬下了树屋。

  她的鞋早不知丢在了那个角落,如果沿途寻找,势必会被老宅的人发现,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绕一条远道,沿着星星湖,摸回家整理仪容。

  接近正午的阳光白花花的热辣炙人,脚下的草地带着热烘烘的潮湿,她像小偷一样,鬼鬼祟祟地借着林木的遮挡,躲开可以进入老宅视野的方位,奔向星星湖。

  到了湖边,蹲下身胡乱洗了把脸,起身时,湖里突然蹿出只胳膊捉住了她的脚踝,随着“啊”一声惊叫,人就被拖下了水。

  惊魂未定时,他的头从水里冒了出来,一手托着她的腰,一手撩了撩水淋淋的发,然后用湿漉漉的唇飞快地亲了亲她的脸颊,眼中笑意盎然。

  “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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