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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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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塞纳河的“疯马”(CrazyHorses)夜总会。 疯马,恰如共名,表演者疯狂的舞艺与姿色都不输巴黎毕加的红磨坊和丽都夜总会,豪放异色的程度更有甚两者。然而,疯马最受欢迎的并不在于它拥有两百五十个跳肯肯舞的迷人女郎,而是一个叫“野兽”的乐团。 舞台下万头钻动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里产不乏奇装异服的时下男女,如果注意看,一些礼服笔挺,时装亮丽的人也在行列里,其中有些还是过气的贵族或是年华老去的名模,这些人全都是冲着“野兽”三人组来的。 说是三人组,最受群众欢迎的并非是主唱或贝斯手,虽然他们也备受宠爱,但是在程度上却万万不及青春鼓手“斯文的金狮王”--雪铬奎,受到狂热的爱戴。 金狮王有着-头金色带茶火的短发,身穿露胸背心,长年练鼓练出一身结实好身材,虽然年纪才十九,但除了少年特有的青春明朗的气质外,眼眉轮廓已经隐隐有了大将之风…… 他的鼓艺出神人化,聚光灯下他全神贯注神乎其技地敲打着鼓,鼓声如战鼓齐鸣,将观众的情绪带到临界点又忽如骤雨狂风,引领着全部的人专情于他的独角戏,不过几分钟,汗水已布满他的身躯,挥洒的汗珠在五光十彩的投射下熠照耀眼。舞台下的宾客全都击痛手掌,热烈的吆喝声似要震破舞台的天花扳。 他的鼓是前奏,在将歇未歇的时候,另外两个组员分别从不同的地方跑进舞台,他们不按牌理出牌的举动更教全场喧噪沸腾,气氛已炒到最High! “我爱雪洛奎!” “雪洛奎--我--们都爱你!” “雪!雪!雪!爱!爱!爱!我们永远都爱你!!”热情洋溢的歌迷高举自制的旗帜在人群中挥舞,毫不保留他们的青春热情。 雪洛奎使了记鼓花,当作谢礼,这回应又招来更多激狂的尖叫、口哨和如痴如迷目光。 每天他们只在疯马表演一场,谁教他们的身份是学生,组团是偶然,被发掘也是偶然,一切的机运将他们推到高峰,他们尝到了被群众拥抱的掌声,夜夜的欢呼叫嚣够让他们兴奋莫名;可是,他们没有迷失,他们记得自己的学生身分,在没有把课业完成以前这份职业都不会浮出台面,他们会当作是暗夜里的一场狂欢,天明,就将化作春梦蒸发。 就因为这份神秘,使得三人的身分更受瞩目,他们的来处、蛰伏的地方、为什么被发掘……一切的一切都是没有答案的话题焦点,就因为这些不得而知的神秘感,“野兽”的名气迅速地被张扬开来。 十几分钟的表演结束,野兽们快速退下去,动作要是稍稍慢些,就有可能被舞台下的歌迷们生吞活剥了。 “每天都这么叫,真受不了!”回到舞台后的化妆室,键盘手兼主唱的野狼捂住耳朵,舞台的欢呼喊叫,持续传送到他受高分贝乐器刺激还没能恢复正常的耳膜“哈瞅!是谁又送花来?丢出去……哈、哈、哈瞅!”对花粉一向过敏的端木枫接二连三地打喷嚏。 野很粗鲁地把那些包装精致的花收集起来,“别扔别扔,这些花还很新鲜,送回花店价钱还不错!你不要浪费!”三个人里最实际的就是他。 “快拿走!”端木枫索性冲进化妆室(缺字),那些味道让他神经衰弱。 所有的花处理掉后,野狼转回化装室,“我们去吃消夜,到Brawrle。”他用脚踢开冰箱拿出一瓶水灌进喉咙,顺便呼朋唤党杀到啤酒馆去。 在巴黎,大的有两千家的啤酒馆,这些啤酒馆在巴黎的每一条街出现,是巴黎最廉价的消费地方。 “哪家?”隔着简陋的门框,(缺字)一清二楚,端木枫探出湿漉漉的头。 “老地方,嗳,奎,你呢?一起?”(缺字)欢呼进门后就低着头擦拭乐器的金狮王--雪洛奎。 “我没兴趣。” “哦,我忘记小宝贝会买东西来,不过,你天天吃她包来的饭团吃不烦呐?”就-个塞了紫苏梅的白饭团也值得高兴成这样?! “不用你管!” “我看你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吧!”洗过战斗澡的端木枫头上批着浴巾,裸着身子跑出来,美如天使的容貌和俊挺的清瘦身材不吝展现出来。 “暴露狂!请你多加件什么才出来,一身排骨丢人现眼,要是吓坏我的小宝贝,看我跟你没完没了!”野狼对端木枫一身白皙的肉排反感得很,谁教他生来就是黑炭一个,对皮肤白的人就是看不顺眼。 野狼是亚非混血,对纯日本人血统的端木枫有着难以言喻的敌视,这种敌视并不明显,只是在平常生活里的稍稍摩擦,谁也没认真在意过,因为不管他们的血统如何,他--包括美亚混血的雪洛奎,全都是人家不要的孤儿。至于他们的名字都是修道院院长起的。在那里大家得到的都是平等的对待,真要细究,是没什么好争的。 “呵呵,酸葡萄发酵成陈年老醋啦,我就是要这样穿,你来砍我啊!”端木枫索性插腰挤动自己的胸肌,一会儿左边,一会儿右边。没几两肉的人妄想变成蓝波,恶心巴拉的模样教野狼差点吐出来。 “看我揍扁你这个花痴。”野狼一拳招呼过去。他是火星渣子的脾气,撩拨不得。 依旧老僧入定的雪洛奎喝了口矿泉水,眼睛瞄也不瞄窝里反的两个笨蛋,只是两人挡住门口视线时,他会不悦地皱下清越的眉,年轻的他,修养好得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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