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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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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刚醒,怎么就出来了?秋天风凉,小心受寒。”回雪正把蒸笼里的馒头拿出来,一见主子出现,开口就是关心。 “小管家婆,尽唠叨我,你就穿一件夹衣,里里外外走动,要是招了风寒,头疼脑热的,别找我哭诉。” “我这不是为了要干活方便。何况,奴婢身子好得很,很少生病。”回雪瞪大眼睛看着芮柚紫,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她这位主子真是越来越不一样了,以前表面上除了脾气坏一点,对下人苛刻了点,心胸狭窄了点,所有女人会有的毛病她也都有,可自从来到这个院子后,是风水养人吗?之前那些台面上的事情都没有了,只是暗地里做的都是些惊世骇俗的事。 “小姐,奴婢的心脏不太好啊!”她抚着胸道。 “方才是谁说她是钢铁人的?”芮柚紫瞥了眼她憋得通红的脸蛋,眼中闪过一丝狡黠,一脸坏坏的笑容,暗忖,逗这丫头真是开胃。 回雪闻言错愕的看着芮柚紫。 “小姐,钢铁人是什么?” 汗,她又把这时代没有的东西拿出来说,这些日子频频出错,真该打! “钢铁人就是这个!”她挽起窄袖露出胳膊上硬挤出来的“小老鼠”。 “小姐,现下是白天,您怎么可以在光下化日下露出肌肤来?”她家这位主子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得到她想要的效果,芮柚紫立刻改变了话题,温柔的道:“我去舒展一下筋骨,早饭好了再叫我。” 回雪被芮柚紫那温润的声音和表情迷惑了,这院子里的主子发话了,她哪能不赶紧张罗。 “就剩下一道菜,奴婢马上就好了。” 芮柚紫打开厅门,这时旭日初升,远山云雾缭绕,浓淡有致,她看了不禁心情大好,拿起昨日就准备好的长绳,准备做一些晨起运动。 在思过院,天高皇帝远,她不用刻意去遵守那些古代加诸在女人身上只有越来越多,不会减少的规矩,而且在这里她是老大,她想跳绳,没人敢说不成。 根据《酉阳杂俎》的记载,在唐朝就已经有这种运动,过去的人称“跳索”或“跳百索”,就算被魏子还是其它人看见,她也有话可说。 跳绳的好处多多,脚是人的第二个心脏,健康的根源就是要使用双脚,所以跳绳既能减肥,对于提高人体的弹跳能力、协调能力、灵活性及耐久性都有促进作用,而且无论性别年龄,人人都可行。 没想到她刚跳了没几下,赵森和魏子嘀嘀咕咕的一起从院子的转角处走了出来。 院子没有死角,两人都看见了从来没看过的景象,简直是立即把宛如西红柿的脸往另一侧偏去。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足足把这四字箴言当成男戒在心里念了千百遍。 两人就算无意中窥见,芮柚紫可是主子,这是大不敬啊! 今日的芮柚紫幸好穿得宽松,又在外头多穿了件小袄,虽然把防范措施都做了,但是因为跳绳动作,这年代没有钢圈胸罩,怎么也阻挡不了小胸脯一下一下的跳动。 芮柚紫也发现自己不妥当的地方,放下绳索,拍拍身上看不见的灰尘,咳了声。 要不是地下没有洞,她简直想学鸵鸟把头埋下去。 年纪大其实也有好处的,那就是脸皮厚,赵森一听到芮柚紫轻咳,马上回过神来,给芮柚紫请安。 这完全不像他这种有着刚烈傲骨的人会做的事。 魏子也回过神来,赶紧给芮柚紫请了安。 “主子,赵大叔厉害啊,几下功夫就把鸡舍给盖好了。”魏子的声音像被鸡蛋给噎住了似,可见他还没从方才的“美景”回到现实。 “有劳赵大哥了。” 赵森腼腆的开口,“哪里,举手之劳而已,小人还要多谢夫人赏赐的酒,但不知那酒可有名称?” 那一壶酒味道香醇,让他喝了惊为天人,他这辈子从来没喝过这么烈的酒,入喉浓烈,就像一盆烈火沿着肠子烧进肚子里,对于肚子里养着酒虫的他来说,此酒只应天上有。 扼腕的是,那酒太少了,少得只够滋润喉咙,根本不过瘾,煎熬了一晚,通常这时间还在酒乡还是梦乡的他,眼巴巴的就来了。 “那酒叫天外飞仙。”某人很随便的取了个名字。 “往后有任何需要用到在下的地方,请夫人尽管吩咐。”刀里来火里去的死士生涯,让他这一生从没有向人腆过脸要过东西,这种话,绝无仅有的从曾是雒邑王朝八百死士的大统领口中说出来,重若泰山。 所幸他以前的主子不知道他会为了一瓶酒折腰,否则真的会去撞墙。 此刻的他哪还记得昨日的咒天发誓,说要如何如何撇清和芮柚紫的关系,再也不吃她任何东西。 “赵大哥言重了。”她没有刻意收买赵森,只是她身边能用的人实在少得可怜。她用人的原则很简单,不能负责的不能随便交心。 每个人都有弱点,芮柚紫颇能了解,杜甫曾说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意思是说像我这种人呀,特别刚直不阿,没别的爱好,就爱喝两口。这是他对自己的总结,芮柚紫觉得这总结也能套用到赵森身上。 这时代的酒精浓度不算高,她在其它水酒的基础上做了提纯的处理,处理得好自然能获得比较高浓度的蒸馏酒。 其实她要月牙买来的劣酒可能连啤酒的酒精度数都不到,提纯起来也比一般的酒烈上一些,还称不上最好的,想喝全天下最好喝的水酒,自然是要让人拿钱来买的。 “我这人就这点爱喝酒的毛病。”要坦然承认自己的缺点并不容易,赵森说的时候还有点不好意思。 “这酒,看起来像水,喝到肚子里闹鬼,走起路来绊腿,半夜起来找水,早上醒来后侮。喝酒啊不禁不纵,如同花看半开,微醺最好。” 赵森犹豫了起来,渐渐心中五味杂陈了起来,他这一辈子无妻无子只要有酒就觉得人生无憾,年轻因为时时有任务要执行,尚能克制,一次任务身受重伤,得到主人允许诈死退出死士生涯之后,一来为了麻醉身体的痛楚,二来嗜酒,出生入死虽赚来许多银子,却因无家累,没有顾忌,一日复一日的喝,最后变成了酒鬼,也把拚死卖命赚来的金银全部花光,落魄至今。 花看半开,喝酒微醺吗?他的神情变得有些微妙,像是胡里胡涂的人忽然清醒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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