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陈毓华 > 桃花情人进化论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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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几分钟前,她结婚了。 手里捏着束小花走出公证处,五月的阳光灿烂,熨烫着人,她有些恍惚,不敢置信自己完成了终身大事。 毕竟,这婚礼来得有点匆促,因为她是临时被告知的。 是她把婚姻当游戏,还是没把终身幸福当回事,临时被通知,配合度还这么高? 没办法,打认识身边这个男人,也就是刚刚成为她丈夫的人起,她一直确信自己将来的头衔会是“韩太太”这三个字。 他要娶她,她高兴都来不及了,就不必计较这场婚礼是预谋还是临时起意的。 成为人妻,是她一生的志业,虽然她才二十四岁,用一辈子来形容是夸张了点,可她就是非韩漱不嫁。 而这个长久以来的心愿,终于在她生日的这天实现了。 也许在旁人眼中这样的婚礼很寒酸,没有白纱,宴客从缺,蜜月,那是什么东西?就连几分钟前套在她无名指上的婚戒也是一小时前经过路边摊,临时买来的便宜货,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没有曝光。 可这有什么关系? 他们俩手头都拮据,打肿脸充胖子做不来,既然不想铺张,也没那能力铺张,呵呵,那又何必浪费。 女人的幸福不是掌握在男人有钱还是没钱这件事上面,愿意同甘共苦、彼此相信,那才是幸福的真谛。 他低头吻住了她。 他们十指紧扣,沐浴在阳光下,她偷觑着她的男人。 光是“我的男人”这四个字就够她心头小鹿乱撞,心里粉红色泡泡冒不完。 她哈昀心的男人有双深邃的琥珀色眸子,眼睛看起来不大,眼角微微地往上勾,有种魅惑人的味道,偏薄的双唇,当他笑时颊边有个小酒窝总是若隐若现,俊美无俦的外表令女人前仆后继地爱上他。唉,说到这个……爱上这样的人其实是跟自己过不去,可是没办法,打从高中时第一次见到他,她就好像被雷打到,眼神再也离不开他。 那是一场校内的小型演唱会,他带着自己的地下乐团在学校大礼堂的讲台上高歌,一首接一首,完全没有冷场。 那时候的他们只是一个替迟到歌星热场子,没有名气的团体,谁知道就这样一“唱”成名,他们因为这场完全没有收入的表演打开了知名度,后面的邀约络绎不绝,虽然义务性质居多,但他们乐此不疲。 而她,做了出乎自己还有师长意料之外,一个正在为前途拚死拚活的学业优等生绝对不会去做的事︱她申请入乐团,去当一堆臭男生的经理人。 想当然耳,当时已小具知名度的乐团在学校已经很不得了,团员们又一个个帅气有型,打着近水楼台先得月主意的女生根本是挤破头想争取这个热门大肥缺。 她一点都没把握自己能打败那些自恃美貌绝伦,拿奖杯、奖状像吃小菜的校花、皇后、美女之类的高手。 可出人意料之外,她居然被录取了! 去报到的时候她还是不敢置信自己能获得他们的青睐。 所以她很谦虚地问了忙着调弦、视她为无物的某位主唱。 他凉凉地努努嘴,“洗衣服你会吧?” “会。” “接电话会吧?” “没问题。” “那么扫地、拖地、倒垃圾、整理乐器、还管一顿点心呢?” 她猛点头。不得不承认自己年少卑贱,什么都会,呃,也不能这么说,她就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行人家的小孩,因为是家里的老大,向来习惯照顾人。 至于那些校花、四大金钗的,一个个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洗衣服,恐怕就连自己吃的饭碗也是丢给佣人处理。 总之,她因为这项“显赫”、“傲人”的“美德”而得到了经理人的工作。 说得好听是经理人,但残酷的真相是——她根本是个打杂的管家婆。 她的工作之多、之杂,是她一开始所想象不到的。 举例来说,她要负责接洽演唱活动事宜、了解活动性质,记得要问清楚有没有车马费可以领,还是做慈善?会不会倒贴老本? 团员之间的问题也一大堆。包括谁吃了谁的菠萝面包,谁不爽了,影响上台的意愿,她也要想办法去调停、去扮笑脸……总而言之这份工作绝不是人干的! 的确,当初她抱着来看帅哥的心态挤进这窄门,可是她忘了乐团里的每个团员都是难得一见的帅哥,看久了也会麻痹,更加上一个个脾气都不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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