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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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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群记者,“甩、甩开他们了──唔!” 氧气不足正待补充的此刻,因剧烈运动而升温的唇毫无预警堵上她的唇,原本就嫌稀薄的空气蓦地抽空,满满的男性气息无助于氧气的供应,轻轻舔吻、深深探索,纠纠缠缠,根本不留一丝空隙让她喘息。 凌云的全身像地震时美术馆里挂在墙上的画作,摇摇欲坠。黑眸依然睁大,瞬间一片空白的脑袋挤进不甘心的抗议。 跑了这么久、这么远,这男人为什么还脸不红,气不喘?还有余力吻她? 天晓得,颈项暴起的青筋足以说明骆仲齐正憋着一口气强吻住胸前的女子,就算窒息也心甘情愿。 七年了,也许有人会说已经等了七年,多等一会儿又何妨? 但他要说──就是因为等了七年,才连一秒钟都不想再等! 他已经等够了!“为什么、跑?” “你……又为何呼、追?”一样气喘吁吁。 “不要把问题丢还给我!”额头贴着她的,在彼此的鼻息之间喘呼热气。“我要答案。告诉我,说你跑是因为还记得我、是因为不知所措、是因为──还爱我,所以你不知道如何面对我、所以你跑!告诉我,我只要这样的答案。” “你不是年底才会──” “假的。于佑通知我找到你的下落,我怎么可能还待在纽约?”他的定力只有这样。“你不会不知道公司是以你的名字命名吧?” “我知道。” “不要说你不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 “我买下你所设计的大楼,你知道吧?” “我知道。不要再问,我也知道为什么。但是你不觉得这样做很──笨吗?我只是一个旧情人,一个曾经在你的生命中晃过那么一下的人,你根本不必费心惦记,浪费自己的生命。七年耶!不是七分钟、七个小时,也不是七天、七个月,而是整整七年耶!不要告诉我你从来没有改变过心意。” “你有吗?这七年的旅行当中,你有让任何男人甚至女人走进你的心里?” “我──我没有……” 很哀怨很哀怨,她以为她的感情够开放够淡薄,在下一站也许会遇到比他更好、更吸引她的男人,开启另一段萍水相逢的异国恋曲,然后随着她的离开结束,再在下一个落脚处继续同样的循环。 但是没有,之后的旅途,她像圣女贞德似的坚守被自己舍弃在纽约的感情而不自知──做朋友可以,当情人不行──等醒觉的时候,已经空白了七年。 人说七年之痒啊,为什么七年后她想的、爱的男人还是他? “那么你如何要求我花心?当心里被一个女人占满的时候,怎么容得下其他闲杂人等?” 凌云惊奇地看着他。“不要告诉我你能像我一样断欲七年。”男人耶! 什么话都敢说的老毛病不见有改进的迹象。 “你以为一天工作十三、十四个小时的男人还有多少体力考虑情欲的问题?”像她一样?骆仲齐咧嘴微笑。“凌,原来你这么爱我,为我守身七年。” 咦?她、她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了? “承认爱我有这么难吗?只是三个字,对你而言真那么难以出口?” “你也没──” “我爱你。”不让她有话柄可说,骆仲齐抢下说话的权利。“这七年来我一直想,想着有一天再见到你,届时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你我爱你,然后是对不起。” “对不起?” “是的,我很抱歉,没有做到答应你的事,让你不快乐。当年我以为我够成熟、够理智,我以为我懂你,事实上我也真的懂你,但我却不懂我自己──原来我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独占欲是这么的强。你会离开我,也是意料中的事,我早有预感,当时却不够成熟足以面对。” “我还是老样子。” “我知道。于佑的报告说得很清楚,最近这两年你虽然人在台湾,却居无定所四处旅游。” “我在尼日的时候遇见在法国认识的朋友。”世界这么大,竟能在不同的国家再见,让她曾一度怀疑世界是不是变小了。“他说我不适合被爱或爱人,习惯飘泊的人没有资格追求稳定不变的感情,也许聚散交递的循环比较适合我。我不想说爱,因为我担心旧事重演,我不想再对你不告而别。”当初她离开,其实一点都不轻松、不潇洒,逞强的成份居了大半。 “假若我只要求你无论走得多远,记得回到我身边呢?与我保持联络,让我知道你人在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只要求这些呢?” 多诱人的提议,但真答应了才是伤人。 没有人有理由或有权利困住另一个人,要对方单方面为自己付出,没有人能! 所以,她也不能。 凌云摇头。“这对你不公平。”几乎是丧权辱国割地赔款了。“你是个生意人,应该更精明一点,不必委曲求全,你有条件选择更──唔!”惩罚性的吻堵住她的话。 “只有你吸引得了我。” 凌云的眉毛打了结。“你老是选择困难的事情做。” “人生总要有挑战,从中找到乐趣,这是你教我的。” “很难的。委屈一方的爱情会让你辛苦,也会让我心虚──”主动舔吻他的唇,品尝他令人难忘的味道,这是最后一次,她告诉自己。“我明天离开台湾。相信我,跟我做朋友比做情人好。” 他定睛凝视,眸中几乎带恨,字字咬牙:“你知道我不会再等你另一个七年。” “那就好。”她不是绝情,只是想选择对彼此都好的决定。 骆仲齐狠狠吻上她,难抑悲愤的恼怒。 才搭上飞机,凌云已经开始想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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