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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我的确在担心你。”他承认。“凌云,自由自在或许是你一心追求的生活方式,但多少都要考虑到旁人的心情,接受你的人是你的朋友,自然会因为你的一举一动有所感受,你不能不顾,这是朋友的基本道义。”

  “顾及太多就会像你一样,做什么事都绑手绑脚,很麻烦。”

  “完全不顾别人想法的人是自私。”

  “我宁可自私。”

  “别说孩子气的话。”她如果自私就不会为洁玉那女孩的事情找上王仁拓。“你不是自私的人。”

  “我是。”

  “你若是,就会放着我不管,哪还会替我扣扣子。”

  闻言,凌云紧忙松手退开。

  “我……”这家伙什么时候口才变得那么好?“你是因为我才受伤,照理说我该帮你。”

  “别嘴硬。”

  “唉。”怎么回事?他突然变得很了解她!凌云心里直纳闷。

  有人了解自己的滋味对她而言很陌生,处于被人看做是特别存在、总是被特别的目光注视的她,很少遇到了解她的人。本以为他又是一个把她当成特别的女孩子在看的人,却没想到随着认识的时间愈长,他愈来愈了解她,也愈来愈不一样。

  原本是只顾虑别人感受宁可委屈自己的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会在自己与别人的感受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在不委屈自己的范围内考虑别人的感受,逐渐成熟起来。

  相较之下,她是不是很不长进?

  “不饿吗?”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骆仲齐递给她一份三明治和可可。

  凌云接过,目光迷惘,表情像个天真无知的小孩子,瞅着他眨也不眨的。

  “怎么了?”

  “你什么时候开始变的?”

  “遇上你之后。”明白她指的是什么,骆仲齐据实以告。“也许你自己不知道,但你具有让人改变自己的特质,在你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几乎是狂放不羁的生活方式、喜欢接近你,感受你身上的气息,在这同时,也会被你傅染到一点──我行我素。”

  “你说这种话好象我是病毒,传染一种名叫‘我行我素’的疾病。”

  病毒?只有她想得到。“你要这么说我不反对。”

  “哼。”

  两个人就这么静了下来,各自咀嚼自己的晚餐。

  最后,凌云先开口:“我还是会去找雷克。”

  “我不认为你会听我的话。”

  “我喜欢他们。”凌云坐在习惯的窗口,晃动双脚,眼眸闪过晶亮的兴奋。“拥有理想的人很伟大。”

  “理想?”

  “他们立志成为扬名国际的摇滚乐团。”她兴致勃勃的样子好象在说自己的事一样。“雷克的唱腔有更多发展的空间,吉他手莱恩简直就是吉他之神,贝斯手班最擅长调和,鼓手莫凡斯强烈的节奏感会让人的血液沸腾,他们一定会成名,可惜少了个键盘手,我想杨凯应该可以胜任。”

  “你打算设计杨凯加入?”还想从他这里挖人!

  她点头。“杨凯自己也老说没人了解他的音乐,虽然他看来玩世不恭,可是私底下对音乐他可是认真的。”

  “你──雷克并不喜欢你。”他介意地说。

  “我知道,但是他讨厌我并不表示我就不能喜欢他。”第一次在Sky Pub听到他的歌声就迷得不得了,希望更多人听见这样的音乐,哪管得了他讨不讨厌她。“遇见一个讨厌我的人也满有趣的。”

  “我的名字里有个‘云’字。我喜欢四处旅游、喜欢飘泊、向往流浪,随心所欲到世界各地──我上辈子一定是吉普赛人,嫌旅行的地方不够多,所以这辈子继续未完的行程。我渴望遇见不同的人,看与自己不同的人生,各国景色倒是其次,我喜欢遇见不同的人,知道他们背后的故事,这些让我觉得精采,不管是喜欢我还是讨厌我的人,我都很有兴趣认识他们。”

  “一旦你觉得没有兴趣的时候──”

  “我就会离开。”

  “不会舍不得?”骆仲齐闻言不由得心慌。

  凌云垂下头,直到一只手来到眼前托起她的脸,看见他凝视自己的严肃表情。

  没有人问过她这种问题,只是每当她离开一个地方就有人怪她冷漠、怪她没有感情,从没有人问她会不会舍不得,他这么问让她不知道该怎么答。

  迟疑之间,温暖的唇缓缓靠近,她回神,身子向后倾的速度赶不上唇瓣接近的速度,瞬间被含进带有热可可甜味的嘴里。

  只是轻轻一吻,就让人意犹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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