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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分手两年的情人,还是曾经同居过的亲密爱人,曾以为会老死不相往来,在没有预期的心理下不小心就这么遇见了,该怎么办?

  如果是在街头,可以假装不认识对方,然后潇洒的头一撇,来个擦肩而过,连微笑都不用给;如果是在餐厅,那可以你吃你的、我吃我的,优雅的将美食给全数吞入嘴中,然后连招呼都不用打,还是假装不认识。

  但如果是在办公室里,眼见对方嘴角衔着笑意,都已经伸出手来要寒暄相握了,还可以假装不认识吗?

  燕慈的脑子只让她维持三秒钟的停滞状态,随即,她两边的唇瓣勾起十五度的专业微笑,伸出了那白皙纤细的右手。“您好,我是燕慈。”她还是决定假装不认识。

  “你好,我是杜绍恩。”杜绍恩的音调明显压低了几分。

  这里是“恩华”有限公司,是间员工不到三十人的小型企业,专门设计美国品牌的服饰公司。

  在这间马蹄型兼展示间的会议室里,正站着两男一女,场面是客气的互相介绍。

  “杜先生,很高兴认识你。”燕慈收回了与杜绍恩相握的手,唇角依旧挂着笑意。

  “欢迎你加入恩华,以后公司要多仰仗你的专业了。”杜绍恩在客气寒暄中,眼神却有股警戒的轻蔑。

  “燕慈可是我高薪从友力挖过来的,以后大家都是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同事了,别这么生疏。”说话的是刘鑫华,他爽朗的大笑了几声。

  “燕小姐在企画广告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相信能将恩华所代理的品牌有效率地在市场上打开知名度。”杜绍恩的态度没有多余的热情,反而审视的意味显得浓厚。

  “我会尽全力贡献自己的经验及所学,希望能让恩华愈来愈好。”燕慈微微点头。

  她的笑意刚刚好,不热络、不巴结,客气中有着她的傲气,多年的社会经验让她已经能将情绪控制到最完美的境界。

  “绍恩,晚上帮燕慈迎新,要记得。”刘鑫华交代着。

  杜绍恩轻点头。“没问题。”

  “燕慈,那我带你去你的座位看看。”刘鑫华打开会议室的门,率先走在前头。

  燕慈对着杜绍恩礼貌性的一笑,这才跟着刘鑫华走出去。她的双拳悄悄在身侧握紧,显示她正极力控制的力道。

  在刘鑫华带领着她介绍过环境及同事之后,当她在她的新办公桌前坐下时,她有股想要逃跑的冲动。

  如果知道杜绍恩也在这里工作,她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刘鑫华的挖角的,可是看杜绍恩那份笃定的样子,难道他早就知道她要来这里上班吗?

  回忆如潮水般,一波波涌进她的脑海里──

  她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服饰业工作,在那里认识了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杜绍恩。

  她是企画部的约聘人员,他则是企画部的主任。

  她一天努力工作十二个小时,然后在短短三个月内变成正式职员,再以一年的时间升上专员。

  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下,她疯狂地迷恋上杜绍恩。

  杜绍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最典型的白马王子,他高大挺拔、五官深邃,明明不是混血儿,却有着跟混血儿相似的浓眉大眼、挺鼻薄唇。

  他不笑时显得很严肃,他笑时又显得很温柔;他的话不多,却是固执得像一头牛。

  他发脾气时,不会大声骂人,只会大眼微眯、皱眉轻蹙,然后叫你滚,不要吵他;他沉思时,静得像一面深幽的湖水,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对女人很好,对自己的情人更好,那是专心一意,绝不会有劈腿的情形发生。

  她就像是所有的小女生般,无法抵抗他所散发出来的魅力,然后扑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对他俯首称臣。

  “燕慈……”

  刘鑫华的低喊声让燕慈从回忆里回神。

  “刘总。”她立刻站起来,漾起一抹笑。

  幸好她手上拿了一本关于“恩华”的简介在看,否则第一天上班就打混,她这个高薪被挖过来的企宣部经理可就糗大了。

  “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刘鑫华热络地说着。

  “嗯。”她拿起皮包跟着刘鑫华一道走出公司。

  七月的艳阳天,晒得连头皮都发麻。

  燕慈拿出皮包里的小阳伞遮挡烈日,刘鑫华绅士地拿过她手里的伞,否则身高的差距下,这样并肩走路有点怪异又有些困难度。

  两人来到五分钟路途的简餐店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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