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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陆仲森听得脸一阵青、一阵白的。“小姐,经营一家几千万的公司跟一摊几万块的路边摊是不一样的!”

  湛琪一分冷笑连连,往陆仲森的痛脚猛砸。“是不一样!我摆地摊从来就只有赚钱,不像您陆大少爷的公司,一赔就几千万啊!”

  陆仲森狠狠地猛吸气,努下压下火气。“真的赚钱吗?那你今天一买出多少了?该不会就我刚才帮你一买出去的那两套吧?”

  士可杀,不可辱!

  湛琪芬激动得拉开腰包的拉链,掏出今天的所得:“两套,你把人瞧得太扁了!看到没!看到没!这是我今天一买的!比你手上的多了几十倍!”

  就在两人大眼瞪小眼时,一只手从他们两人的中间插进来,轻松地取走湛琪芬手中的收入。“很好,敢当著我们的面说得这么大声,就别怪我们根据。摊贩管理法。,将这些钱没收充公。”

  湛琪芬眼珠子楞楞地随著钱的移转而移动,在看清“抢匪”的身分后,想把钱抢回来的那只手又乖乖放下。

  条子不是他们惹得起的!

  湛琪芬偷眼溜看四方,发现在她和陆仲森“热吵”的当口,四下“邻居”早已包袱一捉,跑警察去也!只有和陆大灾星吵得太投入的她,连条子都站在他们旁边当观众了,她还没感觉。

  算了,遇上陆大灾星,这种情况她还能埋怨什么呢?

  只是好心疼那些钱啊!

  看见她脸上的心疼,陆仲森连想都没想地就一把又抢回警察手中湛琪芬的钱。

  “就算是警察也得照法律程序来,没搜索状、没封条,你凭什么没收这些钱?”

  条子楞了一下。没想到这些小摊贩、路边摊,居然有人敢公然挑衅法律权力。

  “你懂得满多的嘛!可惜这是现行证据,不需要搜索状。”

  “现行证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在摆地摊了?”陆仲森还在硬拗。

  “噢……”湛琪芬无力地呻吟。

  天啊地啊众神啊!劈下一道雷劈死她算了,要不然劈昏她旁边这个白痴男人,她更欢迎!

  买卖的钱已经在人家手上、货都还摆在地上,他还要“证据”!

  警员噙著一抹不怀好大忌的假笑。

  “证据是法官要的。不如这样,你们跟我回警局,做好笔录,我帮你们呈给法官,你们再跟他要去。”

  不再跟他们罗嗦,警员将湛琪芬的钱慎重地收好,招呼其他同伴将地上湛琪芬的货打包好,再将湛琪芬和陆仲森请入警车,一路响著警铃地上警局去。

  想跟警察驳理?等你生出第二张嘴再来说吧!

  从警局出来,已经是几个小时后的事了。

  折腾了几小时,中午新批的货被扣押、晚上一买的钱也被当成证物留在警局,手上只多了两张罚单一张是原本的占用道路营利;另一张是陆大灾星吵闹多时争来的防碍公务。

  遇上陆大祸星,她还能说什么呢?

  她还该庆幸当时没记者在场,否则届时托陆大灾星的福,她还可能摆地摊摆上新闻头条!

  “我饿了。”陆仲森在她后头,低低地说道。

  湛琪芬睨他一眼。

  第四章

  看来事情还没结束!她还得花笔钱,喂饱这位灾星,才有可能送走他。

  由第一次的经验得知,高级俱乐部的顶级美食并不能打动眼前女人的胃,所以他很老实地跟在女人后头,大街小巷地穿梭著走到一家路边摊,叫了两碗最便宜的阳春面。又看在他:高贵的身分上,湛琪芬多叫了二十块钱的卤豆干。

  “吃完你就上路,从此你我永不相见!哪天就算狭路相逢,也麻烦陆大公子您高抬贵手,将我当成隐形人,千万别跟我打招呼,小女子感激不尽!”

  第一次就算是她霉运当头,不怨他;这一次是她自己警觉性低,没在看见他的第一眼就逃得远远的,所以也是她的错。

  但是千万别再来第三次了!

  她不是九命怪猫,只要霉神不小心玩岔了头,她可能要再等个十八年,才可能又是一条好汉!

  “琪芬。”这可是他好不容易才在警局偷瞄来的资料。“徐志摩说的,一次相遇是偶然,两次相遇便是缘分了。难道你不想知道,我们的缘分会将我们带到天涯海角的哪端吗?”

  好浪漫!连他自己都起鸡皮疙瘩了。

  他不知道徐志摩有没有说过这句话,不过依他的经验心得—只要上头冠上某某诗人,总能吸引那些自以为是才女的眼光。

  其中又以徐志摩效果最佳。

  不过湛琪芬是现实生活派,这招对她没效!

  “缘分也分好几种,像我们这种见面不是撞车,就是上警局的恶绿,殡仪馆会是我们最有可能的下场。所以为了我们的健康著想,老死不相往来会是最佳选择。”

  徐志摩说?哼!不知世事的二世祖!现在是陈家班当头,“阿扁说”比较有用啦!

  亏她还为他第一次见面就要求交往的事,一颗芳心暗喜了好一阵子,以为终于有一位英雄识透美人心;现实虽然不容许他们在一起,但感情的世界他终将记得她。

  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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